在美国生活的这些年里,曾经两次参加过陪审团。一次是民事案件,一次是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是车祸,双方都请了律师,都有保险,所以基本上是两个保险公司在打官司。
法庭一般都在市区,停车比较困难。我请一位在市里上班的朋友载我,早早来到法庭。先是在一个大厅里集合等待挑选。一位93岁的当地白人老先生, 一再表示愿意被挑上, 说这是他第一次被挑陪审团,很可能也是最后一次。最后遗憾的是他还是没有被挑上。我被挑上了。当时我刚换了工作到了东部,也刚换了驾照。听说新的驾照容易被挑上。
挑上的人来到另一个大厅,双方律师用了很多时间挑选有利于自己的基本群众,也千方百计去掉对自己不利的人。我再次被挑上。
开始过堂,原告被告上场,听取案情介绍。一方是个南美人,男,要开车横穿六条线的马路,去对过一个店里cash check。因为堵车,他穿过三条线后,停下车等机会穿过另一个方向的三条。等那三条线上的车都停车留了缝,挥手致意他过,于是他过。但是,那三条线以外的路肩上,有个车高速冲了过来,九十度拦腰撞上他。南美人赶紧下车,绕过来到另一辆车前问候,“你还好吗?”另一方是个护士,贵人,女,抄近道去饭店会朋友。最后法庭判定南美人赢了官司。我们陪审团关门讨论时,有一个白人特别熟悉当地的路线,每天上班下班路过那里。他说那个护士关于饭店的位置撒谎了,所以别的话都不可信。宣布判决的时候,那个南美人当庭流泪,一个劲儿鞠躬道谢。出来后在走廊上看到我们,又鞠躬致意。
随着工作调动到了另一个州,换了驾照,很快又被挑上陪审团。这次是刑事案件,持枪入室抢劫。
这次的过程历时一个星期,挑选比较严格。先是从集中在大厅里的一百三十多人里,挑出了八十多人。这些人换个会议室坐定,等检方和辩方挑人。这两人都手握着每个人的情况表,问了很多奇怪的问题,毫无预警,你就是想躲都不知道怎么使劲,因为你不知道案情。然后各方又问讯对方挑的人,剔除对自己不利的人,最后确定了十三个人成立了陪审团,其中一人是替补。
在当时等候庭里的黑压压一众人中,我是唯一的亚裔,偏偏被告是个二十来岁的亚裔。我要求单独和法官谈,我说被告和我儿子年纪相仿, 又同是亚裔,想到他父母移民不易,我的心都碎了,恐有偏颇不利于断案。但是法官和检察官和辩方律师都说没事儿。我又说,我晕血,晕尸体。检察官说保证不让你看到这两样东西。挣扎以后我还是被留了下来。我是辩方律师挑选的第一个人。
陪审团中有瘾君子,有在校大学生,有家庭主妇,有公司工作人员,还有案发现场附近的邻居。感觉是尽量囊括各种类型的人。
花了大部分时间挑选陪审团,仅剩下两天断案。接下来的案件介绍就像是一部电影。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二下午,二十来岁的主犯带着另外五个比他年纪小,最小十二岁的朋友,开着面包车来到一个僻静的富裕区的街道尽头。这家人的车库门开着,爸爸和一个三岁一个五岁的两个儿子在家看电视。妈妈是护士,两点钟下班回家,刚拐进自己家车道,看到一伙贼们正在从自己家车库往外搬一个儿童自行车。她停车下来问询,就看见其中四个小贼,把自行车往院子里一扔,撒丫子往后院草丛里跑。另两个往路边上的面包车里跑。往车里跑的很快开车溜了,往草丛里跑的四个人穿过一道沟和一片开阔地,到了另一个小区。以为逃脱了,就像足球比赛赢球一样大喊大叫击掌庆祝。正好一个邻居在阳台上晒太阳刷手机,正好这条街刚丢过车,警察来询问过并留下了名片,邻居就顺手拍了照片,顺手打电话报了警,一分钟都没耽搁。
失主当然也报了警,正好附近有个巡逻车,朝着指明的方向没开一会儿,就看到了还在路上边走边舞,符合特征的他们。高高大大的警察从鸣着笛的警车里跳出来,大喝一声,“别动”,过去把个子最高的主犯按倒在地,拷上。口袋里当场搜出,手枪,子弹,和失主家的汽车钥匙。
自动开门的车钥匙价值六百,但那辆豪华车价值六万。加上手枪,子弹,屋内有人有孩子,脑补一下,如果孩子们听到响动以为是妈妈,开门出来看到是贼,有枪有子弹的贼们会干什么。这个案件的性质一步一步升级。
要命的是他们特别配合。衣服穿着很招摇,大红的鞋子,蓝白相间的条纹裤子,梳着一根一根翘着的满头辫子。口袋里装着能证明他们进过房子的车钥匙。搜出手枪时主犯大喊,“我有持枪证”,证明了枪是他的。
庭审过程很简单,不用询问太多,检方传唤各个证人当庭作证,播放警察身上当时佩戴的执勤录像,最后陪审团毫无争议,一致同意罪行成立。
可笑的是,我们唯一的争议,是选谁站起来回答法官问题,好几个人都想站起来说那一句:“尊敬的法官大人,我们认为他有罪”,像电影里一样。
这个案件的检察官值得一提。按道理官司基本上是控方和辩方两个律师在吵架,法官和陪审团在听,最后根据证人证言和双方的结案陈词,陪审团只决定控方指控的罪行成不成立,法官量刑判几年。如果控方控罪过高,辩方律师指出来明显不符,或者是陪审团有任何一个人有异议,案件就会流审,罪犯可能会被判无罪当庭释放。这个案件是公诉,地区检察官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他既要按住罪犯不让跑掉,还有把他控的罪,安在这个人身上不多不少正好。开始他一直纠缠的几个问题我都不得要领,到后来特别佩服他的逻辑。他一直通过询问证人,通过证人之口反复强调几点;1,车库是房子的一部分,像房子里的任何一个房间,入车库抢劫就是入室抢劫。房主并不认识贼,没见过,没邀请这些贼们来家里做客。2,能证明罪犯进入房子的物证只有车钥匙,自动开门的车钥匙价值超过判定偷盗罪的数额。3,最重要的是枪,小贼一再重复枪是他自己的不是偷的,还在案发后几天补办了持枪证。没想到这是给检察官递刀子,正好控他持枪,入室,抢劫。
辩方律师是个女的,同是亚裔,基本上能辩的地方不多,也没有传唤证人。最后只能请法庭手下留情,不要量刑过重。嫌犯走上法庭的时候,看上去就是个孩子,穿着明显借来的,大了三码的西装。亲属席上也仅有一位上了年纪的白人来听了一天,有人猜可能是教会或者是社区的志愿者。
还有一点值得提的是,陪审团组成中年轻人占绝大多数,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了解社会了解刑法,应该会对他们今后的人生有影响。有意思的是,当天的办案警察,后来放弃了警察工作去了一个农场种地。法官则是外地借来的,因为本地案件太多法官不够用。感觉整个过程法官啥也不干,就是听,还有就是主持仪式。陪审团进入法庭的时候法官大喊起立,我们在所有人的注目下鱼贯而入。等我们坐定了,法官喊大家坐下。中间休息或当天的庭审结束时,则是全体起立,注视着我们一个个走出去,他们才离开。
我的体会是,虽然挣足了面子,但是陪审团是个力气活儿。每天要穿戴整齐,端坐着听整整八个小时,不能迟到不能早退不敢开小差,因为那些文言文一样英语是平时不熟悉的,生怕听漏了责任重大。每天回到家我都累个半死,心里想,这得挣多少钱干这么累的活儿。挣扎着爬起来上网查了查,我的下巴松了。地区检察官平均年薪6万8,律师9万,最不干活儿的法官高一些,12万。他们可都是万人瞩目的法学院毕业呀!
说实话我也并不认为这些小贼们是惯犯,因为他们犯了所有蠢贼犯过的错误。从案发到擒获只花了十五分钟。
但是,数年之后,等他从监狱里毕业走出来,说不定就是个江洋大盗了。
有机会花姐讲讲和儿子的教育和相处吧:)
笑一笑十年少,一顿饭就可以听花姐讲笑话太值了!
任何一种法律体制无非都是两种结果:好人得胜,坏人输掉;或者好人输掉,坏人得胜。区别只是错判的概率。而陪审团制度的问题是让有钱人通过聘请大律师,通过证据或通过误导或通过抹黑影响陪审团,以取得有利己方的判决。另一个问题是,陪审团一定要全体通过,只要有一个人有疑问就无法取得共识,这就大大增加了坏人胜出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