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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吉祥果博客《祭祀鬼神、供养诸天,怎么做不会失去三皈依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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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鬼神、供养诸天,怎么做不会失去三皈依戒体?《优婆塞戒经》

受三归已,造作痴业,受外道法、自在天语,以是因缘,失于三归。若人质直,心无悭贪,常修惭愧,少欲知足,是人不久得寂静身。若有造作种种杂业,为受乐故,修于善事如市易法,其心不能怜愍众生,如是之人,不得三归。若人为护舍宅、身命,祠祀诸神,是人不名,失归依法若人至心,信其能救一切怖畏,礼拜外道,是人则失三归依法若闻诸天有曾见佛功德胜已,礼拜供养,是人不失归依之法。若时礼拜自在天王,应如礼拜世间诸王、长者、贵人、耆旧、有德,如是之人,亦复不失归依之法
虽复礼拜,所说邪见法,慎无受之。供养天时,当起慈心,为护身命、财物、国土、人民、恐怖。所说邪见,何故不受?智者应观,外道所说:‘云一切物,悉是自在天之所作。’‘若是自在之所作者,我今何故修是善业?或说投渊、赴火、自饿、舍命,即得离苦;此即苦因,云何说言得远离苦?一切众生作善恶业,以是业缘,自受果报。
 
摘自 优婆塞戒经/净三归品第二十

吉祥果 20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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