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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1)
正文

往事依舊

(2023-01-31 19:09:53) 下一个

《三字經》據說出自宋朝王應麟之筆。它開篇的頭一段,幾乎人人皆知:”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 其大意是,人剛出生本性都是善良的,性情也幾乎相同。但隨著環境的影響,人的習性就產生了差異。

千百年來,這段話似乎成為一條肯定人性”良善"的不變“真理”。雖然下面的故事像”流水賬"、婆婆媽媽的,而且幾乎不連貫,也沒有驚心動魄的情節,但相信,當你讀完它們之後,你對人性的原有觀念,一定會被徹底地“顛覆”。

一:"跟屁蟲"

我上無姐姐,下無弟弟妹妹,祇有一個哥哥。

父母重男輕女,哥哥一出生就被特別關注和寵愛,以至於到了三四歲還戀母奶,不肯離開。我出生後,因為他的任性哭鬧,母親不得已將根本沒有奶水的奶頭平均分配,一人一個。睡覺時,母親完全被哥哥一人霸佔,她只好把我用小毯裹著,推到一邊,睏了自己睡,醒了自己玩。

由於體質差,走路晚,有時母親在家做事常常要哥哥幫助照看我。哥哥到了淘氣年齡,看到其他孩子都在外面玩耍,不得已把我背出去,放在道邊上坐著,他邊玩邊瞄著我。有一次,不知什麼事情,小朋友呼啦一下都跑去看熱鬧。哥哥急的背起我也跟著跑。還沒跑幾步,其他孩子就無影無蹤了。哥哥氣得“撲通”一下就把我扔到地上,委屈地大哭起來。我兩眼傻傻地看著他,不知道他為什麼不高興。

等到我能走路了,每天幾乎沒有玩伴,整天粘著哥哥寸步不離,自然而然成了一個抖落不掉的"跟屁蟲",搞得他很討厭我。

小時候常常聼母親像講“家書”一樣,敘述這段經歷,使我心裡一直覺得對哥哥有些愧疚。

我剛會走路不久,有一次母親帶我和哥哥去百貨公司買東西。母親想要多逛幾個地方,可拖著兩個不大不小的孩子實在不方便,便把我倆固定在一個地方,讓哥哥看著我,囑咐我倆不要亂跑。哥哥畢竟是個男孩子,讓他一動不動盯著我,對他可謂是一種"折磨"。我的確是個纍贅,平時就粘著他,讓他討厭至極,因為我的存在使他錯過很多一般男孩子該享有的樂趣。

見母親離開去買東西,他趁機也跑掉玩去了。不知過了多久,母親買完東西回來找我倆時,發現哥哥離開原地,在不遠處閒逛。

“你妹妹呢?” 母親不見我在哥哥身邊。

"我不知道,剛剛還在這兒。" 哥哥慌張起來。

母親環顧四周,在百貨商場找了個遍,記得滿頭是汗,根本不見我的蹤影;大聲呼叫我的名字,也不見我出現。母親一氣之下,當场把哥哥揍了一頓。母親哭,哥哥也哭。

“走,回家! 不找了!”母親拽著哥哥吼叫。

"不要,我要找她。...." 哥哥死活不肯走。

這時過來一個人,詢問母親:"怎麼會這樣打孩子啊?"

“我去買東西,讓他看著妹妹,他只顧自己玩,把妹妹給搞丟了。”

“孩子幾歲?長得什麼樣?” 那人問道。

"四歲多,個子不高,圓臉大眼睛,"

“是不是上身穿花衣裳,紥著兩個小辮?” 母親話音未落,那人就急不可耐地問道。

"對,對,你怎麼知道的?" 母親驚奇地問。

”我在火車站附近的花壇那邊,看到有一個小女孩獨自溜達,好像跟你説的相似。因為沒有看到她哭要找大人,還以為她父母就在附近呢!"

母親聽完,二話沒說,便拉著哥哥往火車站飛奔。好在火車站离百貨商場很近,過幾條街就到了。他們從遠處就看到我一個人在花壇周圍繞來繞去、自得其樂,絲毫不知道自己走丟了。母親和哥哥邊跑邊喊我,氣喘吁吁,我愣愣地看著他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沒有絲毫緊張和委屈,更沒有喜出望外。也許我的反應與母親的心情反差太大,使母親忍無可忍,把我拖過來就劈裡啪啦一頓揍。這時哥哥迅速擋在我前面,“勇敢”地承擔責任,説:"媽,不要打她了,打我吧! 是我沒有看好她,把她搞丟了。"

聼哥哥一席話,母親的手軟下來。接著帶我倆去附近小賣部買了點小吃,一方面安慰哥哥,另一方面也是心裡高興,因為女兒找到了。

後來,每當跟哥哥吵架,他幾乎都會加上這一句:“當時你丟了多好啊,真後悔把你找到!”

二:"狗腿子"

我可以走路,做事也俐落些了,母親肩上的重擔輕省了許多。平時家裡祇有我和哥哥兩人,他不是常有機會找別的小朋友玩,所以,我就成了哥哥不可缺少的玩伴。

哥哥的“花花腸子”挺多,他想要實施他的鬼點子時,少不了把我帶上。

六七十年代,北方冬天氣候異常地冷,各家窗戶幾乎每天都被皚皚白雪遮蓋著,從屋裡看不到外邊;馬路上的積雪厚厚的、綿綿的,幾天都不融化。儘管如此,小孩子天性不願憋在家裡,千方百計找機會出去玩。每個孩子從頭到腳棉衣棉褲、棉帽棉鞋,走起路來笨重得很。即使手上也要戴棉手套,不然會被凍得紅腫皸裂。

記憶中,冬天常玩的遊戲不過這幾樣:打雪仗、"溜滑車",轉“陀螺”.....。

"打雪仗"不能戴手套,因為要用手將雪握成球 ,當做"手榴彈",使出渾身解數朝對方的頭部臉上“瘋狂”拋擲。能打中,尤其雪花噴濺到眼睛上使其無法睜開,那纔開心呢!

"溜滑車" 相對比較麻煩複杂,需要自製滑車,就是將幾塊木條做成一個木板,其中一面固定幾根細鐵棍。哥哥手巧,對他來說是手到擒來的小事。滑板的冰道也要自己來鋪,哥哥從家裡用桶或盆裝水,倒在有斜坡的積滿雪馬路上,雪很快變成冰,我負責立刻用腳在上面來回蹭。如此反復幾次,直到上面的冰發亮為止。過一兩個小時后,冰凍得非常硬且結實,我倆就可以坐在自製的木頭滑車上,從高處往低處滑,速度非常快,很開心很刺激。除此之外,哥哥還讓我幫他做另外一件事。也是在雪地上澆水,再用腳反復蹭。形成硬硬亮亮的冰面后,我倆會在上面鋪上一層雪把它遮蓋起來,看起來像似剛下過雪的地面。然後,我倆躲到樓的圍牆裡面觀看每一個過路的人。當看到有人踩在上面,"出溜"一下滑倒,跌得呲牙咧嘴的樣子,我倆幸災樂禍地前俯後仰,覺得太有趣了。

我和哥哥還會跟其他小朋友一起玩“轉陀螺"。陀螺的製作比較麻煩,先要找到一根實木的圓棍子,然後鉅下20毫米長的一段,用斧头在一端砍出一个钝尖,再用刀子順著尖的部分向上修成一个斜面,二分之一的上部是平顶圆柱形,最後在陀螺尖上镶進一个圆圆的铁珠子。鞭子是用細麻绳編制的,一頭拴在一个粗细合适的木棍上,另一頭打一個結,留下一小截散開,用東西把尾部搓得毛茸茸的,抽陀螺時可以增加摩擦面。玩的時候,將鞭子細心纏在陀螺平頂圓柱部分,一手把住木棍,一手捏住陀螺放到地上,然後迅速拉起木棍抽繩,借绳子的拉力带动陀螺直立旋转,之後用鞭子不斷抽圓柱部分,使其保持直立、旋轉不停。這是幾個人在一起玩的比賽遊戲,轉動時間最長的就是贏家。男孩子天性好勝,不肯服輸。有的孩子看到自己的陀螺扭扭歪歪快要“躺下”時,就故意把自己的陀螺一下子抽到別人的旁邊,造成輸贏無法判斷,比賽失效。

我們住的地方离電車總站很近。有些已經下班的電車會停在工廠裡面或外邊鐵軌岔道上,電車門通常是開著的。有一天母親上夜班,哥哥要我跟他一起到汽車上翻癈票箱。他讓我在外面替他放哨,他在車廂裡用口袋裝一些撕碎的車票,然後拿回來細細挑選。有的根本沒有撕壞,哥哥將其展平,當正常票使用;撕碎的,哥哥用他動手能力的"天賦",把它們拼接起來,用面漿糊在背面粘好、壓平、晾乾,就可以用了。我倆用這些拼接的票坐車玩了好多次。漿糊粘過的票手感還是不同。為了不被乘務員逮住,通常我倆衹敢在人多的那一站下車。車一到站,門一開,人呼啦地往下擁,上車的人往上擠,我倆趁機把"票"往乘務員手裡一塞,她還來不及看,我倆早已”渾水摸魚"溜走了。嘗試幾次都很順利,哥哥偷著也給母親試用。他把”完整票"和”拼接票"混在一起,放在母親的錢夾裡,謊稱是別人送給他的。母親絲毫沒有懷疑,也沒有一張張查看,因為她根本不知道我倆做的事。而哥哥也忽略了母親有時上夜班,半夜下班,乘車的人很少。所以,母親用”拼接票"時被"逮個正著",搞得她極其尷尬,只好實話實說是孩子給她的,她完全不知道那張票是廢票拼接起來的。記得那次母親一回到家,便把哥哥揪到跟前,逼哥哥如實招來,之後一頓訓斥棒打,逼得哥哥”老實"了,不再犯渾。

三:養“寵物”

哥哥小時非常喜歡小動物,而我對有毛的動物不但討厭,而且怕得要死。鄰居家孩子養兔子,哥哥吵著也要。母親就依著她,不但買兔子,還要幇他做兔窩。有一次,哥哥要給兔子吃東西,我站在傍邊。誰知門一打開,兔子趁機溜了出來,嚇得我拔腿就跑。奇怪的是,兔子在我後面緊“追”不捨,我嚇得大叫起來。母親從屋裡急忙跑出來,見我魂不守舍的樣子,順手抄起一根火棍,朝兔子腦袋一拍,兔子立刻倒下不動了。哥哥見此情景嚎啕大哭起來,而且誰勸都不行,直到母親答應給他買幾隻小雞玩才罷休。

母親"言出必行",還真的買了三隻小雞給哥哥。他每天精心照料餵養,常常到菜市場門口檢一些丟掉的菜葉,回家洗乾淨,剁得細細的,拌一點玉米麵,像餃子餡一樣。每天放學,哥哥都會把雞籠打開,給它們"放風"自由找東西吃的時間。不但如此,哥哥每天還很用心訓練牠們。衹要他把喂食的缽子在地上敲幾下,三隻鷄不管跑出去多遠,都會飛快地回到他身邊。數月後,三隻小雞可以被分辨出來:一隻公雞,兩隻母雞。公雞長得高高大大,脖子很長,頭上的冠子鮮紅,身上和尾部的羽毛黑色和棕色混合,兩條長腿走起路來昂首闊步,看上去“帥”呆了。其餘兩隻母雞,都長得矮矮小小。一隻全身毛是淺黃色的,另一隻羽毛黝黑亮亮,是哥哥最寵愛的。"它眼睛很大,以後下的蛋也一定會很大。" 哥哥因著自己的"理論",對這只雞特別優待,不但吃“小灶”,甚至有時他還用大米“嬌養”牠。

不幸的是,有一天這只特別受寵愛的黑母雞不見了。哥哥用缽子在地上敲了幾次,祇有兩個回來,黑母雞卻沒有。哥哥急得四處尋找,到了晚上仍不見蹤影。哥哥又撒潑地哭起來,説他最漂亮的鷄丟了,一定是被誰家的貓吃掉了。母親見哥哥哭得如此傷心,也跟著一起抹淚。即使再買一隻,也無法補救。母親便安慰哥哥説還有兩隻,以後好好照顧就是了。如此好說歹說,才把哥哥的情緒安撫下來。

兩隻鷄長得很快,到了春節,公雞變成了"盤中餐"。看著哥哥吃鷄的貪婪樣子,對其看不出有一點傷心和難過。存活下來那唯一的母雞開始下蛋了。哥哥每天早晨起來,頭一件事就是用手指摸鷄屁股,查看是否有蛋。跟對面鄰居家的“特種”鷄比,雖然這只“小草雞”下的蛋個頭小得可憐,但牠卻非常地賣氣力,哥哥每天都有收穫,幾乎兩個星期牠才會”休息"一天。哥哥從第一個蛋就開始標註號碼,到了端午節已經攢了將近七八十個。母親煮五十個,給我倆平分,一人二十五個。鄰居家孩子也把煮雞蛋帶出來,比賽“頂雞蛋”,看誰的雞蛋殼硬,頂碎了就可以馬上吃掉。為了既贏別人,又可以多吃蛋,哥哥就拿我先做對手。他很會作弊,把雞蛋握在手裡,撞擊的瞬間偷用大拇指頂我的雞蛋。二十五個雞蛋很快就被他頂碎。他心安理得地吃一個又一個,我不喜歡喫煮蛋,只好任其"宰割"。母親知道哥哥鬼頭欺負我,她就額外留七八個生蛋給我炒韭菜吃。韭菜炒蛋至今都是我非常喜歡的一道菜,尤其跟白米飯搭配,實在是美味至極。

我們對面鄰居家也有一隻母雞,品種不同,身材大過我們家"小草鷄"一倍,下蛋個頭也大一倍,而且是紅皮雞蛋。牠下完蛋"咯咯噠"的聲音也不同,異常洪亮,似乎炫耀自己功過於別的同類。然而,這種鷄非常懶惰,吃得多,付出少,大多隔一天纔下一個蛋。哥哥每次聽到牠下蛋後的叫聲,都不由自主地會跑出去看一眼,盯著蛋目不轉睛,表情極其羡慕。有一次鄰居家沒人,他終於忍不住,偷把雞蛋拿出,煮著吃了。鄰居大嬸回來,發現蛋沒了,馬上找到母親,很肯定地説:"一定是你兒子把我家雞蛋偷走了。" 

母親聽了覺得無端冤枉哥哥,很生氣,因為我們自己家的鷄也在下蛋,而且每天都有一蛋可撿,豈能偷人家的呢?既然人家這麼説,母親就把哥哥叫來當面對質。

“怎麼就知道是我幹的? 也許你家鷄今天根本就沒有蛋下。”哥哥很硬氣地説。

"我早晨親自摸過,有蛋的。" 鄰居大嬸説。

這下子哥哥的臉上表情窘迫得不得了,無法抵賴。他以為祇有自己會“摸鷄屁股”,人家都不曉得。看他無言以對,母親已經明白人家不是無中生有亂栽贓的。母親覺得真是臉被哥哥丟盡,氣得掄起掃帚對哥哥又是一通“暴打”。

四:吃魚

母親很傳統,具有很強的“養兒防老”的觀念,所以,對哥哥寵愛有過之而無不及。哥哥從小跟母親睡,上小學了還不肯離開母懷。因為他喜歡被母親摟著睡,太溫暖太舒適了,常常半夜小便不願起床,搞得母親每週都有幾次爲他洗被子、晒褥子。哥哥知道要臉,每次都會恐嚇我,不準把他的糗事告訴別人。

哥哥從小就喜歡吃魚,無論大或小,骨頭多或少,來者不拒,恨不得每頓都吃魚魚。哥哥有時從外面玩夠了回來,看到桌子上沒有魚,臉色就會陰沉下來,嚷著:"又是這些破菜,我不吃! 我想吃魚!" 母親有時於心不忍,只好跑到市場賣魚,下鍋給他現做。

好在住在沿海城市,雖然那時家家貧困,米麵、肉類,甚至豆腐都是供給制,按人頭發票限量,但吃魚不成問題,可以隨時買到。市場魚部案板每天有新打上來的雜魚。工作人員會把大一點的黃花魚,偏口魚,鯽魚等挑出來,賣高價,其餘小一點的黃花魚,烏魚,鯰魚,沙丁魚等,價格很便宜,一毛錢左右一斤。雜魚買回來,母親會把鯰魚分出來,用刀剁得很細,放點韭菜,包餃子,非常美味。其他雜魚就燉著吃。到了秋天,母親見魚便宜就買,大一點挑出來鹽漬晾曬,然後儲存起來,便於在爐子上烤著吃。母親還會買好幾條老闆魚,醃好再晾曬,留著過年切塊油炸。這種魚的骨頭很軟,吃的時候不必吐出來。

哥哥天生有吐魚刺的本事,甚至很小的魚刺,他竟然可以從口裡直接分離出來。而我相反,大魚的骨頭我也挑不出來,即使魚邊很簡單的部分。吃魚時,母親常幇我把魚刺先挑出來,讓我吃魚肉。如果魚太小,挑不出魚刺,母親就用魚湯給我拌米飯。這種搭配至今是我所喜歡吃的。

有一次吃帶魚,母親遲遲沒有上桌幇我。我想祇有魚的兩側和中間有骨頭,自己吃應該沒有問題。按照所想的把魚頭處理後,便夾一塊魚肉往嘴裡送,沒有想到應該用舌頭探試一下是否可以,便急著往下吞。未曾想到魚刺一下子就卡在了嗓子眼,嚇得我大叫起來。母親急忙帶我到醫院取,花了醫療費兩毛錢。哥哥為此非常生氣,因為兩毛錢足足可以買兩斤魚。

“以後不讓她吃魚,讓她吃鹹菜!” 哥哥對母親咆哮道。

五:潔癖

我家對面鄰居叔叔極其"潔癖"。兩家共用廚房地板共有五塊,寬寬的,原木色沒有油漆過。大叔擦廚房地時,每次只把他家門前的兩塊地板擦得又白又乾淨,甩下其他第三塊髒髒的。我擦地時照搬,也只擦我家門前的兩塊。有一次我發現我擦過兩塊地板上留下兩個大大的腳印。“一定是他特意踩上去的!” 我心裡確定必是大叔所為,一氣之下,我便到外邊把鞋底弄髒一點,"以牙還牙"地在大叔家門前的兩塊地板上很勁兒地蹭,直到臟得不堪入目為止。

“是不是你干的?” 大叔指著髒髒的地板,氣得質問我。

"我家門前的這兩個腳印是誰的?" 我也單刀直入地反問他。

“我怎麼知道那是誰的腳印!” 大叔根本不承認。

"你不知道這兩個腳印是誰的,那我怎麼知道你家門前地板是誰搞的?" 言語中告訴對方我也不是好惹的。

其實,我那時也就是十一二歲而已,無法想像竟有如此強的報復之心。

哥哥也有"潔癖",承傳母親,東西用完都會送回原處,而且擺的整整齊齊。穿著更是如此。那時衣褲全是棉布材質,極易皺褶。為了衣服洗後平整無摺,哥哥洗衣褲晾曬之前,要用面粉做一點漿糊,兌點水,放進洗好的衣褲揉洗幾次。衣褲晾乾之後,哥哥會仔細疊好,然後晚上放到枕頭底下壓,或者放到屁股底下左右搖晃壓幾次。這樣花功夫,衣褲的確沒有摺,而且褲子會有兩條筆直的綫,穿起來是很帶勁。。每次看到哥哥“不辭勞苦”、花時費力整好的衣褲,穿後只保存那麼一會兒無摺,覺得實在不值得。“幹嘛這麼折騰!” 我常心裡想。

每週六不上學是我和哥哥大掃除的日子。哥哥洗衣服及床單被褥之類的。洗過之後也是用面粉漿洗、晾乾、疊好壓平。他分配我擦桌子地板,並燒一鍋面堿水,刷鍋蓋。那時的鍋蓋大都是木質。疊被子哥哥也分配給我。他要求很高,非常挑剔,要我一定把被子曡成四角分明,然後還要用一個漂亮的花毯子仔細地蓋在上面。我做事沒有哥哥那麼靈巧,偏偏疊不好也蓋不好,惹得他不滿意大叫:"笨的要死,長大我絕不找你這樣女人做老婆! 太邋遢了!" 

聼他這麼説,我很生氣,也不示弱:“我長大也絕對不會嫁給像你這樣的男人! 像個女人一樣仔細!”

其實哥哥清潔屋子要求如此嚴格,有其遺傳性格使然,但目的更明顯的是他要討母親的歡喜,因為母親很在意家裡是否整潔乾淨。哥哥把家搞得窗明几淨,母親會非常高興,這樣他就可以心安理得、理直氣壯地從抽屜拿錢出來,買魚、燉魚、做白米飯,有理由為自己改善伙食。

六:賺錢

母親那一代人經歷過戰爭和窮困,相對抗壓性比較強,大多人只求溫飽,沒有過多奢求。到了我和哥哥這一代,雖不見每天炮聲轟鳴、刀劍拼搏,但是物質貧乏似乎更嚴重。母親目不識丁,衹能做強度大、工資低的工作。好在法院規定父親每月給我和哥哥提供撫養費,加上母親老家親戚時不時寄來一些白麵,花生,地瓜乾之類填補接濟,我們的日子還算過得去,母親還可以每天給我和哥五分錢買零食。

人民幣五分對現在而言,實在買不了任何東西。但在那個年代兩分錢很有"價值":可以買到一小串野山棗;幾粒做咕咕鳥用的山櫻;兩塊"裸糖”,就是沒有包糖紙的那種,最常見的是紅白相間的薄荷糖,外面裹著砂糖粒;還可以買到一份可以邊攪邊拉、又好吃又好玩的麥芽糖稀。如果哪個孩子兜裡有五分錢,那算是很”富有"了,因為五分錢可以買到的東西太多:一個燒餅,一盤燜子,一把山楂或者軟棗,一根濃濃紅豆味道的冰棍..。

哥哥每次零花錢一到手,立刻放到他的一個帶锁的"小金庫" 抽屜裡,然後要花我的五分錢,甚至買的東西我要責無旁貸地分給他一半。由於長期受“壓迫”被"威脅”,"乖乖就範”成了稀鬆平常的事。

母親每天上班,買菜的“重任"自然落在哥哥的肩上,也是哥哥最喜歡做的事。母親每天在抽屜里留下兩毛買菜錢,每天由他去採買。菜市場一般會把淩亂不整齊的菜挑出來作為次品,堆在一邊,價格很低,兩三分錢而已,尤其韭菜,芹菜,菠菜等。哥哥很有經濟腦瓜,頂多花五六分錢可以買來一大堆不同的菜。他拿回來,不辭辛苦,細細挑揀,一根根摘好,擺的整整齊齊,然後紥起來,看上去完全像是優等高價菜。餘下一毛多錢,他心安理得入了他的"小金庫"。過幾天攢夠一定數額,他便把零錢換成一元整鈔票,夾到一個本子里,壓得很平整。不幸的是,每當哥哥惹禍,母親教訓他時,都會命令他打開"小金庫"查看,發現他竟然裡面竟然有好幾塊錢,便説:"你哪來這麼多錢,都給我拿出來!" 不管哥哥怎麼哭嚎、央求、解釋,都無濟於事。每當看到哥哥辛苦攢來的錢"歸公",我心裡直為他"喊冤"。因此我立下"心志":以後有了錢就花掉,一分也不留!

七:偷吃

不得不承認,貧窮是誘發人“偷”的慾望原因之一。

哥哥“偷吃”是有前科的。他生性嘴饞,在家偷吃司空見慣,而且每次他都會恐嚇我,説:"你不準告狀!.... " 所以,我從小嘴巴就比較嚴實。

很奇怪的是,兒時我在外是條"龍",在家卻是個“蟲”。每次他背著母親做"壞事",他都會丟一句:“不準告狀! 否則出去被人欺負,沒人幫你!” 其實我幾乎沒遇到過別人欺負我。也許迫於哥哥的長期"淫威",不敢跟他敵對。

我家有兩處是哥哥常常"光顧"的地方。一個是深紅色檀香木材料、上下開蓋的衣箱。箱子的锁是銅的,鑲在正面中間;鑰匙祇有一把,在母親手裡。那裡面除了放了幾件母親比較貴重的衣服外,再是一大罐子白糖。那個時代不但油米白麵需要按人口配給,白糖也是如此,所以糖比較貴重。哥哥每隔幾天會將箱子上的锁"撬開”。他很聰明,懂得如何將锁的恒栓卸載下來,取出糖罐,用調羹舀出一勺,然後用手抹平,放回原處,再把卸下的锁復原,絲毫看不出破綻,不留一點痕跡。

另外一處喜歡"光顧”的地方,就是吊在半空中的一塊木板,那上面放著一大一小的兩個紙箱,大的盛地瓜乾,小的裡面是花生仁。哥哥每天放學回來都會踩著凳子取一點給自己"私用",大方時會賞給我一兩片地瓜乾或幾粒花生。我沒有怨言,也不敢奢望太多,因為那是哥哥“功勞”所得,能得到一點也是他的“憐憫”了。

有一年正月十五元宵節,家家戶戶都會喫湯圓慶祝。由於湯圓也是配給制,數量受限,按照哥哥的飯量,根本滿足不了他的胃口。母親希望買一些,自己再做一些。十五的前一天,母親買了幾個什錦餡餅,放在碗櫥里,準備第二天下班做湯圓。當母親把糯米麵調好後,拿出那幾個餡餅備用時,卻發現每一個餡餅裡面都是空的。原來,哥哥把每一個餡餅都咬開一個小口,用筷子把裡面的餡掏出來吃了,然後再把咬開的部分合上。母親見此,怒髮衝冠,一下子沖到街上,扯著哥哥的耳朵回來,問道:"是不是你把裡面的餡給偷吃了?" 

哥哥怯生生地回答:"是我,我衹吃了裡面的餡,外皮不是留下來好好的嗎?" 

"如果你吃掉外皮倒好,裡面的餡是我要做元宵用的!" 說著,母親就給哥哥幾個耳光,接著拿起掃帚打,邊打便説:"看你以後還嘴饞不!" 惹得鄰居過來勸說。

母親偏愛哥哥不無道理。有時的確他比我心細懂事,會體諒到母親的不易。母親倒晚班輪到他做晚飯時,他炒菜分兩份:放油多的,留給母親;放油少的,我倆吃。有時我不懂事,非要吃母親的那一份不可,惹得他大發雷霆,甚至有一次把我打得鼻青臉腫。

母親年輕時有胃疼毛病,有時會痛的在地上打滾,幾次看醫生也沒有結果。哥哥似乎很瞭解母親的病灶之因。每到這時,他會馬上從抽屜拿出幾毛錢,飛快跑到附近的羊肉館,買一小盆羊雜湯和兩個火勺。回到家里,哥哥通常不忘記自己先酌上幾口羊肉湯,然後再倒入碗裡一些,給母親喝。奇妙的是,母親的胃疼很快就緩解下來,之後也就沒事了。

母親最擔心的是孩子生病,尤其兒子是她的“心肝寶貝”。因為他從小被寵,承受力很差,哪怕是小病可都成了全家大事。他會一直哼哼呀呀不停,大呼小叫的,搞得母親坐立不安、心緒不寧。哥哥似乎抓住母親擔心孩子生病的”軟肋",這時要什麼好吃的都會得到。我六歲之後很少生病,也許幼時被關照不多,偶爾有個感冒發燒,我也會不說。有一次,母親下班發現我躺在床上,很沒精神的樣子,便伸手模我頭,發現很燙。"你這丫頭,發燒了也不說",然後讓哥哥到餐館買了兩個"過篦子",即一種油炸的面餅,并買了兩個大大的桃子。母親先把桃子遞給我吃,然後讓哥哥把兩個"鍋篦子"放在爐子上烤熱給我喫。哥哥喜出望外,非常殷勤地"伺候"我,把"鍋篦子"放到爐子上,一邊烤一邊拿起來咬一口,説:"我嘗嘗是否熱了。" 最後等給我吃的時候,已經所剩無幾。我嘴上沒有説什麼,但心裡充滿了怨恨,認為哥哥嘴饞得無所顧忌,甚至竟然把"病人"口中的食物掏出來,恨不得“片甲不留”。

哥哥最愛吃魚,母親也儘量滿足他,平時他偷吃自己家的東西,母親也熟視無睹。然而,讓母親臉丟盡的是,他喫著自己碗裡已經有的,而且我們家幾乎每週盤中很少缺魚,他還要"覬覦"別人家鍋裡的。我家和對面鄰居廚房共用,各家在自己門邊搭建一個燒煤的爐子。有一次鄰居大嬸給大叔在鍋裡留了晚餐,除了玉米麵餅子,還有一小盤帶魚,裡面有幾塊魚大嬸是知道的。晚上大叔下班,打開鍋蓋,問大嬸説:”今天怎麼只留給我兩塊魚?"

"沒有啊,我留了四塊。" 大嬸説著就查看盤子,發現的確祇有兩塊。

”一定是那小子偷吃了兩塊。” 大嬸肯定地説。

出現這種事情,出於負責人,大嬸也不能不"告狀"。母親知道此事後,既丟臉又生氣,在街上追著哥哥打。

"算了,算了,別打他了,兩塊魚也不是什麼大了不起的事。"大嬸好心勸母親。

哥哥的不良行為並沒有使我貶低對他人格的看法,反倒有些幸災樂禍,覺得他很有膽量,大解我心中之恨,因為我跟大叔"為擦地的事”曾針鋒相對"、讓我極其懊惱過。

八:困惑

母親是一個連自己的名字都寫不好的"文盲",但是,她的"情商"比較高,知道如何處理人際關係,所以,她和鄰居相處得都非常好,沒有看見過她跟哪一家有爭吵。平時她也懂得教育我和哥哥,見到長輩鄰居要用尊稱打招呼;家裡來客人,不但要打招呼,還要遞水倒茶,之後纔可以出去玩;不可占人家便宜;...。這也是爲什麼哥哥偷吃鄰居家魚,讓她極其生氣,緊追棒打的原因。經過她的"調教",街坊鄰居常對我和哥哥常常讚不絕口。自然而然我從小對母親很敬佩。

後來有一件事情使我對母親的形象產生困惑。有一次我在一個鄰居門口撿到一小打糧票,而且是很全國通用糧票,一共三十斤。那時學校常常表揚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我從小也羡慕成為這樣的"好人"。當我撿到之後,想也沒有想,直接敲那個鄰居的門,問是否是他們丟失的。有一個大我十幾歲的姐姐出來,馬上肯定地説,是她們丟失的,便取了去,對我說了聲“謝謝”。

晚上,我從外面回家,發現母親的臉色陰陰的,很不高興的樣子。我感覺莫名其妙。

"你過來我問你一件事,"母親嚴肅地説,“聽說你今天撿到三十斤糧票,是嗎?”

"是啊,你怎麼知道的?" 我很詫異。

“是他們家告訴我的,還表揚你一番呢! " 母親的口氣帶有諷刺。”你怎麼隨便給人家了呢?” 母親口氣很不好。

"怎麼是隨便呢? 我是在他們家門口撿到的,一定是人家掉的嘛。" 我解釋説。

“你怎麼就確定是他們家的? 那可是三十斤的全國糧票啊,誰見了都會説是自己掉的。你這孩子怎麼那麼傻,撿到了就隨便就送給人家了呢!”

我沒有再繼續爭辯。母親生氣也罷,"木已成舟",不可能再要回來了。但是,從此以後,母親原來在我心目中的“高大形象”立刻矮了半截下來。那時我心裡一直困惑,為什麼母親平時給我的教育,與實際發生事的時候,她的態度卻是截然不同的呢?

九:"霸淩"

當今新聞常有報導“霸淩”事件,甚至使被"霸淩"的孩子久而久之產生復仇心裡,持槍殺人。很多人以為衹是現在才有的現象。

其實,聖經早就講過:“日光之下無新事”。早在我上小學時"霸淩"事情就有。班裡有兩個同學常常被"霸淩":扔紙球,吐唾沫,起綽號等。一個是男同學,得過腦炎,身體很弱,臉色很蒼白憔悴,看上去弱不經風。因為腦子受過傷,反應遲鈍些,學習成績不是很好,同學都欺負他,喊他“大腦炎”,從來不叫他的名字。另外一個是女生,爸爸戰死在朝鮮戰場,媽媽一側手腳殘疾,走起路來一拐一拐的。常看到她每天提著個籃子到菜市場,撿扔掉的菜葉。那個女生長得瘦小,穿得衣裳很破舊,多處有補丁。因為媽媽有殘疾,同學給她起名叫"拽子",幾乎每天在學校裡戲弄羞辱她,學她媽媽走路的樣子。我雖然不是直接“霸淩”人中之一,卻是"助紂為虐"者一個。因為在在這兩個同學被別人羞辱謾駡的嘲笑聲中,有我的“分貝”參雜在裡面。

還記得小學五年級時,我們換了一個四十歲左右的女班主任。她長得清瘦,個子很矮,但說話聲分貝很高,常常喜歡駡學生,尤其女生。所以,同學私下都叫她“母老虎”。後來此綽號傳到她的耳朵裡,她便鼓動學生寫"小報告"互相揭發。這種鼓勵很容易把孩子的心挑逗起來,因為都想討好老師,外觀給老師人留下好印象,得到好成績。孩子的“小報告”像"雪片"一樣放在老師的辦公桌上。重點老師想知道到底有哪些學生在背後駡她“母老虎”。這樣方法一下子揪出十幾個同學。老師把他們一個個拖到黑板前面進行"批鬥",不但大聲呵斥他們,還要每一人寫書面檢查交給她。告發的人,坐在下面幸災樂禍地拍手。甚至有的男生乾脆拳打腳踢“被斗”的同學。老師看著有學生幇她出氣,很得意,很開心。倖運的是,我是在心裡駡這個老師“母老虎”,而沒有告訴過別人,否則,我必定也是被列在"被斗"者之一。

十 "碎片“思考

衹是從以往記憶裡檢出的一點點”沉渣",就不難看出,人的罪性是與生俱來的。雖然每個人經歷各不相同,但是,本性卻是一樣的。自從罪因亞當夏娃悖逆神,人的良心、道德、理性隨之墮落了,罪進入人類。人的良心失重,對"是非”根本沒有了分辨能力,善惡標準完全取自於個人的理解。

上述的那些事,發生在貧窮時代。也許有人會說:人的"無德"是因為人窮到極處。可是,“飽暖思淫欲”的成語又怎樣解釋呢?難道不是現代事實又常見的事麼?

從小模仿”高尚人"的榜樣一直是雷鋒,所受的教育是要“做好人,做好事”。但是,人的”罪性"豈能被"雷鋒精神"所替換? 人的心豈能被“說教” 而改變?

但是,主耶穌應許過,”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馬太福音19:26) 唯有獨一無二的神可以做到。這句話千真萬確,因爲我自己經歷過神的大能。不相信嗎?你自己也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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