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裁判所
天主教会在近代以前的整部历史,有一个基本特征:始终被极端尖锐的矛盾所分裂。最初是不同教派之间的争夺,其后是教会上层统治派别和对这个统治派别是否正确、是否正义提出异议的各个反对派之间的斗争。这些不同时期的宗教异议者与反对派,都被当时教会上层宣判为异端。异端罪相当于中国历史上的“文字狱”,是一种思想、文化、意识、言语罪。
任何人都有喜、怒、哀、乐、贪、嗔、痴等七情六欲,这不是宗教信仰、道德观念、法律制度所能完全控制的,否则,这个世界会没有任何犯罪、冲突、战争;这个世界也就没有生机,即没有动物和人类,仅仅是一遍死寂。因为动植物和人类从出生开始,就必须与外界进行物质吸收和交换,才能生存和成长;成熟后,必须有性交流,才能繁衍后代……而且这些都是在自然本能的反应下完成的。按照基督教观念:这些都是上帝创造世界时,赐予动植物和人类的天性。正是因为人类有七情六欲,所以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完全符合某一宗教价值观或道德价值观的真正理想的“圣人”,更不必说完全符合普世价值观的“圣人”了。
例如:藏传第十四代活佛,达赖·喇嘛在访谈中和自传里,都明确表示自己也有性欲(佛教是消除自身一切欲望为目的的宗教);当代法国著名的修道士拉贝·皮埃尔(原名Henri Groues),从十四岁起就把自己献身给耶和华,在二战期间冒着生命危险,帮助犹太人和戴高乐将军的家人,为法国的宗教事业做出巨大的贡献,坦承自己曾经与女子通奸。我们不能因此否认达赖·喇嘛是虔诚的佛教徒,不能因此否认拉贝·皮埃尔是虔诚的基督教修道士。现代天主教内发生各种各样的性丑闻,我们不能否认这些性丑闻主角——天主教的神职人员是虔诚的基督教修道士,事实上在他们主观愿望上,都是对耶和华忠贞不二,都希望把自己完全献给耶和华。但是,他们不能完全控制耶和华赐予他们自己的性欲,而做出与天主教戒律和世俗法律相违背的犯罪行为。而基督教新教中的神职人员却很少发生这种“性丑闻”,因为基督教新教的神职人员可以结婚,耶和华赐予他们与生俱来的性欲随时都可能得到宣泄。
如果完全按照耶稣基督的教诲,基督教应该是一个充满博爱与和平的宗教,不会有战争。在欧洲基督教近两千年的历史里,犹太人和吉普赛人,能够完整地保持自己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这就是明证。然而,在基督教内部,却没有和平,其原因在于基督教神职人员的贪欲——对权势的贪欲。当基督教内部出现不同的见解和派别时,也就必然出现权力争夺,在贪欲的控制下,充满博爱和热爱和平的基督教神职人员,为了满足自己的七情六欲,而做出与耶稣基督的精神意识相违背的行为,则是必然的。
作为天主教的教皇,号称耶和华在世俗的首席代言人,但是他们都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尤其是在他们掌握的世俗权力,不受任何监督和控制时,这种七情六欲更加会泛滥成灾。而且他们违反耶稣基督的教诲的犯规行为,都是以耶和华在世俗的首席代言人的名义进行的,在世俗理论上,不受世俗的监督和控制的。但是世道不平,必然有对耶和华忠贞不二的基督徒站出来,反对和指责他们的违反耶稣基督的教诲的行为。耶和华在世俗的代言人和对教廷权威的拥护者,为了维护自身在世俗的切身利益,当然是不容许反对者存在,也必然会成立一种世俗的机构,以对耶和华忠贞不二的名义,来控制这种反对的声音和行为,来维护切身利益。这就是宗教裁判所存在的社会思想基础。
在基督教的初期,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前,被天主教会斥为异端的主要是对“三位一体”有不同见解的人和教派。
当教皇国成立,拥有世俗的政治权力,而且这种世俗的政治权力被冠以耶和华的名义,来实施和执行的,所以不会受到任何监督和制约。教皇国的权贵们,为了自身的利益,制定与耶稣基督的福音书背道而驰的宗教法令后,必然有虔诚的教徒发出异议或反对意见;也有教徒或教派对福音书有各种不同的见解,对教皇国的权贵们的权威构成挑战。这就是教皇国的既得利益者们所认定的异端。
在中世纪以前,天主教教廷迫害异端的方法主要是采取开除出教、放逐、监禁、肉刑……后来,当这些惩罚手段仍然不能“拯救”异端者的“灵魂”时;当异端者宁愿忍受一切惩罚而仍然坚持他的异议;或虽然曾经顺从教会,但又重新陷入异端,成为异端累犯时;以及当受到缺席审判的异端者被抓捕时……等待他们的就是火刑。
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使教皇国认为:异端者随时随地都存在,必须有一种系统的制度,必须成立一个能够严密监视并能及时扑灭异端者的强有力的机构。1215年召开的一个天主教联席大会,参加会议的有欧洲71名大主教、412名主教、800多名神父和修道院院长,许多缺席主教的全权代表,以及欧洲各个国王的代表。“根除异端和安慰灵魂”的问题作为大会讨论的主题之一,会议通过了向异端作斗争的决定,为建立异端裁判所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且规定了教会,世俗政权在同异端斗争中必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西班牙天主教教士多米尼克·古兹曼(Dominic De Guzman,1170-1221)多次向罗马教廷建议:成立一个专门侦查与揭露异端者的修道士组织。在1215年的天主教联席大会之后,这个侦查与揭露异端者的修道士组织正式成立,称为“多米尼会”。这群沉默冷峻的修道士,裹着白色修道士服装,不分白天黑夜,执行他们的特殊使命。“多米尼会”的会旗上绘着一条叼着火炬奔跑的猎狗,文字说明为“耶和华的狗”(Domini Canes)。
1229年,教皇国正式成立异端裁判所(或者译为宗教裁判所,或宗教法庭),以侦查、逮捕和审判异端,并指定“多米尼会”会士担任裁判官。1259年,教皇国正式规定,异端裁判所的审判官直接对教皇国负责,不受任何教会控制,并且有权解释教皇国制定的法规。
异端裁判所主要设在拉丁语系的一些王国的修道院内,审讯秘密进行。成立在西班牙的异端裁判所组织最为严密,并且与世俗政权相互勾结,以手段残酷毒辣、滥施火刑、令人闻风丧胆而臭名昭著。据统计,几百年来,曾经受到该所迫害者达到三十多万人,其中以火刑处死的受害者达到十多万。(这与西班牙曾经受到北非伊斯兰国家统治有关,为了清除伊斯兰教对西班牙的影响)
几个世纪以来,尤其在宗教改革的前后,许多思想家、宗教改革家、科学家,例如著名科学家布鲁诺、伽利略等,都受到宗教裁判所的火刑或迫害。
在1517年还成立了专门的文化审查机构——罗马禁书审定院。曾经把许多现代成为经典的著作判定为禁书。
十六世纪中叶以后,在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浪潮的冲击下,异端裁判所渐趋式微。
讽刺的是,正是异端裁判所的迫害,恰恰成为欧洲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以至于启蒙运动的最强力的催化剂之一。
1965年,梵蒂冈会议宣布宗教信仰自由时,禁书审定院才宣告撤销。1981年,梵蒂冈议会通过对伽利略等科学家平反昭雪的决议案,教皇国正式承认历史犯罪。
二十世纪末到二十一世纪初,梵蒂冈在这十多年里执行“战胜旧我”的程序,纠正了历史上旧教皇所判的冤案,公开承认战争中的共犯罪行,以及对天主教神父的渎职犯罪行为公开表示道歉……
梵蒂冈的行为完全符合耶稣基督的福音书的精神:诚实、勇敢、客观地直接面对自己过去所犯的错误和罪孽。在世界历史上,只有现代德国才像梵蒂冈那样,敢于承认自己民族或国家在历史上所犯的错误和罪孽!
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旧我”极其顽固,对其缺点或所犯的罪行和错误,“旧我”就会想方设法地压抑或寻找开脱借口。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要引入“战胜旧我”的程序,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需要至高无上的民族勇气和国家胆识,只有在基督教的社会里才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