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茶】之前一个房客在60天notice到来之前几天,口头告知我们会续约,也可能将来买房。在60天到来那2天,我们发了续约文件email, 要求对方签约。期间,同一小区有其他类似出租房招租是我们的9折价,我一度担心房客会搬家。在后来的一周时间内,对方忽然象人间蒸发,几个电话/电邮/message,什么都不回。按理对方已逾期一周不签,可自动视为不续约。如果性急的地主恐怕要上门看看是否有意外,要直接答复了。我是这么想的,如果上门,难免双方关系搞僵,人心一旦有隔阂,很难挽救。那么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吧。15天后,房客签了续约,当然他也没解释啥。那大家还是保持了一团和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