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美贸易战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企业就是华为,我们可能听到太多有关华为的正面,负面,两面的新闻,但是却没有多少人真正去了解华为作为一个特殊的中国企业,它的角色和它的尴尬地位,这里就要讲到华为的原罪与救赎。
华为在西方各国受到的阻力源自于华为作为中国企业的原罪。由于以前的意识形态原因,中国政府选择了与多次侵占中国领土的俄国作为战略伙伴,与在历史上一贯与中国友好的美国为敌。这是美国将中国列入出口管制D组(受关注的国家)的原因。尽管任正非和其他华为高层信誓旦旦地说华为和中国政府没有关系,不会在设备上开后门,不会将用户信息提供给中国政府,但由于其原罪性质,难以服人。
那我们就先来看看华为的原罪吧。
第一,华为基层组织有党支部,公司一级有党委。很多文件都是董事会和党委双重领导下下发的。这和华为企图成为国际大公司的形象不符。很多外籍员工不懂党委在华为的作用。华为的很多项目是为中国政府维稳需求做的,比如公安机关的视频监视系统、为新疆移动专门开发了在紧急情况下将手机上网业务关闭的功能。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发生冲突时,如果华为党委遵从中国政府的指示,命令员工关闭华为的某项功能或者拦截网络中的信息,难以想象华为员工会拒绝来自华为党委的命令。
第二,华为作为世界最大的ICU公司,同时肩负着很多的中国在世界各地,尤其是有关联国家的国家利益,比如北韩,伊朗等等,尽管华为不会在乎这些国家的生意,但是作为一个威权政治下的公司,它其实别无选择,必须执行,只是如何做的问题,没有做或是不做的选择。而这些活动必然会引起其他一些国家(不光是美国,也有欧洲,日本,韩国等)的关注,甚至是抵制。
第三,中国国家安全法规定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第七十七条: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第七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中国情报法规定:第七条,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情报工作秘密。第十四条,国家情报工作机构依法开展情报工作,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和配合。第十六条,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区域、场所,可以向有关机关、组织和个人了解、询问有关情况,可以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所以,当中国和其他国家发生利害冲突时,如果中国政府以国家安全的名义,或者国家情报工作的名义,要求华为协助,华为如不遵从,就必然违反中国法律。
华为显然也有意这样做。比如华为手机上有一个华为消费者业务隐私的声明。该声明说:华为收集和使用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信息无需征得消费者的同意。相比苹果有勇气拒绝FBI对用户手机的解密和收集信息的要求,华为显然倾向于向中国国安部门提供消费者的信息,只要这些信息和所谓中国国家安全相关。
第四,华为在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属性,尽管华为一再坚称自己的独立地位,没有国家资本,也没有国家后台,但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看到这个很难成立。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在2004年同意向华为的客户提供100亿美元信贷额度,到了2009年更提升到300亿美元。巴西最大的固话运营商TeleNorte首席财务官亚利克斯.佐尔尼格(Alex Zornig)也在2011年4月表示,该公司采购网络设备时,华为的出价具有明显优势,因为华为的合同能够让Tele Norte接触到中国国家开发银行300亿美元的信用额度。
华为公司副董事长、华为公司美国董事长胡厚昆所说的数据不同。根据中国金融网站《中金在线》2011年4月25号的报导,胡厚昆在当年2月表示,直到2011年2月,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向华为客户累积贷款100亿美元。
而且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在2011年11月的《中国金融杂志》当中更强调开行是华为进军国际的后盾,他说:“在开行的支持下,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从20年前名不见经传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全球顶尖电信制造商,市场份额分别为世界第2位和第5位。”
美国传统基金会的研究员史剑道认为,表面上公司结构如何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国政府能够主宰中国企业的走向。他说:“我不在乎公司所有权架构,在这房间里的某些人,包括我在内,是某些公司的董事,而该公司可能偏爱法国,而这与公司所有权完全无关。虽然有人会反对,但我要用国营企业来称呼。没错,公司所有权是被争论的,你可以说被控制、被导向,也可以说是在一党专政且没有法治的国家当中存在的公司。”
史剑道举中国联通为例子。原本的中国联通在创业之时的1990年代末可算是私有公司,但2008年在北京当局介入下,被拆开出售与合并。他说这正是因为中国政府将电信业当成战略的一部分,所以对于电信业者强加控管,而华为也不例外。
第五,和解放军系统千丝万缕的联系,尽管这个也被一再否认,但是作为一个有着高科技属性的公司,本身也是很难避免这种联系。
据《华盛顿自由灯塔》网站报导,报告中确认与解放军有合作关系的公司之一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它是全球性的网络硬件制造商,自2008年以来曾两次被美国政府否决其购买美国的电信公司的企图。
报告透露:“解放军是华为、中兴通讯和大唐电信的老主顾,这些公司给解放军提供专门的电信设备、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获得研发C4ISR系统的直接资助。”这份有关网络威胁的报告是由中美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在3月上旬公布的。
C4ISR是指挥、控制、通信、计算机、情报及监视与侦察的英文单词的缩写,C4ISR 系统是现代军队的神经中枢,是兵力的倍增器。
第六,也是一个比较隐晦的利益原罪就是华为的不上市,而且是在不上市的基础上还能发展的又大又强,这个让很多资本市场非常担心,包括中国的资本市场都在暗暗担心,如果这个成为一个范例,以后资本市场的模式就会有新的变化。
任正非说过:“我们对资本不感兴趣...公司现在的问题是赚钱太多...我们钱多,用一部分投入战略,但是不横向扩张,就给大学和科学家给予支持。我们开科学家大会,能把全世界这么多顶尖科学家请来,这也是奇迹...因此,我们不需要资本进来,资本贪婪的本性会破坏我们理想的实现”
华为可以养备胎就是因为它不需要资本,不需要为了报表好看砍掉看似花钱又无用的备胎项目,不需要向资本分红可以有充足资金养备胎。上市公司也有研发,但像华为这样几十年养出几乎整个供应链备胎绝无仅有,这需要长期大量无回报的投资,哪个上市公司CEO能担的起。如此看来华为这种公司结构优势很大啊。长此以往华为这种全员工持本的结构将战胜现有的资本主导的公司结构,这肯定是大资本家的眼中钉肉中刺。
假设随着时间发展,以后国家竞争转化为公司竞争,大公司取代国家成为社会实体。华为这种所有制将因为竞争优势成为主流,而现在主导世界的资本财团将成为没有立足之地的游民,就像历史上没有国家的犹太人,有钱但还是逃不脱被人利用被屠杀的命运。
所以现在封杀华为不光是因为贸易战,也不仅仅影响5G产业发展,或是国家通信安全,更是人类未来社会产业模式之争。
总结一下华为的原罪:
1. 政府和军方背景
2. 信息安全,信息收集的担忧
3. 市场倾销,不正当竞争
4. 资本结构,不上市的原罪
5. 独立健全,不合作
而要打破这种原罪的本身,可以做一下自我救赎,包括;
1. 杜绝后门
2. 开源代码
3. 海外上市
4. 股权稀释
5. 合作共享
这些值得写一个新的文章,以后有空再聊吧。
(本文总结自网络文章,外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