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多数人来说,本周的国际头等大事当然是在日本举办的G20峰会,这个攸关未来世界经济走向的会议。但是其实还有一个也非常有争议的群体LGBT的大事件,那就是6月28日的,石墙暴乱(英语:Stonewall riots)的50周年纪念日。
2019年6月28日是石墙暴乱的50周年纪念日。石墙暴乱,也被称为石墙起义(英语:Stonewall uprising),始于1969年6月28日凌晨,是警察和同性恋权利活动人士间的一系列暴力冲突事件。石墙暴乱因发生在纽约市格林威治村一个同性恋酒吧——“石墙旅馆”外而得名。随着该项事件的发展,一场国际性的同性恋权利运动应运而生。
1969年,同性关系在纽约属于非法行为(事实上,这种情况也同样发生在几乎所有其他城市中)。但同性恋酒吧却是少有的避难场所,在这里男、女同性恋者以及其他性取向不明人士可以相对安全地进行交流。不过其中许多酒吧仍会受到警方的定期突击检查。格林威治村的石墙旅馆就是知名的聚会地点之一。虽然它黑暗、肮脏、拥挤,据说在没有酒牌的情况下经营,但这里依旧是年轻的男、女同性恋者和跨性别者的天地。
1969年6月28日星期六凌晨,九名警察进入石墙旅馆,以没有牌照出售酒精为由逮捕雇员。他们还殴打顾客,强制性将酒吧清场。同时,按照纽约法律要求,逮捕任何穿着至少三件衣服与自己性别不符的人。这是在短期内对格林威治村同性恋酒吧的第三次袭击。这一次,酒吧外的人们并没有像过去那样退缩或离开。当他们看到酒吧顾客被迫进入警车时,他们的愤怒显而易见。他们开始嘲笑和讥讽警察,向警察抛掷瓶子和碎片。警察们已经习惯于这群人以往较为被动的行为,因此,即使是面对数量较大的同性恋群体,警察只是要求增援,并暂时设置障碍物,将自己封闭在酒吧内。此时,约有400人发生骚乱,导致警察的路障一再遭到破坏。有人更是试图放火烧毁酒吧。所幸警察增援部队及时抵达,扑灭火焰,最终驱散了人群。
石墙旅馆外的骚乱在接下来的五天里开始减弱。许多历史学家认为石墙暴乱是20世纪60年代各种性少数群体对所遭受的警察骚扰和社会歧视的自发抗议。虽然还有许多同性恋团体的其他抗议活动,但石墙暴乱或许是同性恋者和跨性别者第一次看到团结背后的价值。正如在其他人权运动中所发生的那样,石墙暴乱成为了一股激励后代的力量。
石墙暴乱很快成为了抵制社会与政治歧视的象征,在未来数年激励了同性恋群体的团结一致。尽管我们不能断言是石墙暴乱引发了同性恋权利运动,但它确实成为新一代同性恋平权政治活动的基石。同性恋者不再卑微地请求大众的接受和尊重,而是愤怒和正义地提出要求。20世纪70年代,同性恋者广泛而激进的平权行动最终带动了全新及非歧视性的政府政策趋势,并帮助社会更加了解这一重要的少数群体。
1970年6月28日的“克里斯多弗街解放日”是石墙暴动的一周年纪念日,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场的LGBT骄傲游行,活动的范围涵盖了至中央公园为止的51个街区。由于现场群众的激动程度,以及参与者对于持着同志标语和看板行走于市区的警戒心,这场游行仅花了不到预定时间的一半就结束了。虽然游行的许可证直到开始前的两个小时才送达,游行者仅遭遇了来自少数周围民众的抗拒阻挠。[18]《纽约时报》在隔天头版刊登了这场游行的报导,内容指出游行队伍横跨了15个街区。[17]《村声》杂志也刊登了正面的相关报导,形容游行是“对一年前石墙酒吧警察突袭事件的的最前线抗拒行动”
纽约市LGBT骄傲游行(LGBT Pride March,常称作:Pride Parade)是一项每年在美国纽约市举办的骄傲游行活动,游行从第五大道开始向南至格林威治村结束。游行队伍行经位于克里斯多弗街的石墙酒吧(Stonewall Inn),该处是1969年警察突袭行动的地点,也是当代同志权利运动的重要发祥地。
有关LGBT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根据学者们的推测,最早有关于亚伯拉罕诸教法律中可能反对同性性行为的纪录,是出于公元前550年时巴比伦囚虏中的犹太人,在他们的经典利未记中纪载(虽然一些保守的学者认为年代要更早于利未记),规定男男之间的同性性交处以死刑。而在同一个时代,在许多的其他宗教信仰中同性关系是被包容的。
一些人们因此相信亚伯拉罕诸教信仰是法律处罚同性性行为的源头,不过类似的情形也在印欧语系民族的文化中可以发现,比如古罗马律法Lex Scantinia以及原始日耳曼民族的神话nith,或者是公元前1075年的亚述法律纪录。
透过传统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阐释,惩罚同志的法律持续地在历史上延续。随着殖民主义的到来,那些亚伯拉罕诸教信仰的国家,将这种价值观伴随着帝国主义的政治控制扩张到世界各地。 中国传统理念中对于同性恋情并没有明确地指责,甚至在部分地区存在有“契兄弟”相称的同性情侣,《聊斋志异》等名著中也多有描写。近代以来,由于殖民统治时期传入的亚伯拉罕宗教思想及民间传统观念对于生育的认知,同性恋成为了一种“罪恶”与不洁的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曾一度将同性性行为列入流氓罪进行处罚,直到1997年才除罪化。通常法律反对同性性行为和主要支持者时,亚伯拉罕诸教信仰是主要因素。但是事实上中国的流氓罪定义笼统,且法律本身并不针对同性恋群体。又由于文化大革命时期执法的随意性,这给予了世俗中的反对非婚性行为者惩罚违背传统生育理念以及同性性行为者的借口,而且实际案例也相对较少。法律界对此是否能将1997年将流氓罪具体化视为对同性性行为的非罪化与去污名化,以及是否存在同性性行为法定有罪的情况目前有争议。
这里有一份有关世界各地对于同性恋关系的法律地图。必须注意地是,不应该将这份列表做为横量各国各地区对待同性恋的标准来看待。一些国家虽然保留了消极反对的法律,但政府本身并没有强力执行这些法律去压迫同性恋。相反地,有的国家虽然没有法律明定同性恋有罪,但在主流文化上对同性恋存在敌意,并对同性恋个体进行压迫。将同性恋视为违法的国家中,不是将所有同性性交都视为非法犯罪,就是单独定义男男性交犯罪,没有国家单独地定义女女性交违法犯罪。现行依然有超过70国家将同性之间的性行为视非法,一些将异性间的非生殖性行为也包含进去。而未达法定承诺年龄的同性性行为,除非法律上有特别注记不然和其他异性恋情况是一样。
LGBT权利的人权论述在1990年代左右展开,由国际LGBTI联合会、OutRight Action International、国际特赦组织以及人权观察等非政府组织提倡,并逐渐为欧洲、加拿大、美国的司法实体和联合国吸纳运用。
反对LGBT权益的法律包括性悖轨法(sodomy law)的制定:处罚合意的同性性行为,为同性性行为制定较高的性交同意年龄,LGBT相关的言论自由以及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受到法律限制等等。
2011年,联合国通过首份承认LGBT权利的决议案,随后并提出侵犯LGBT权利的报告,具体调查世界各国境内仇恨罪、同性性行为之刑事定罪以及相关歧视等行为。
截至2019年2月,有24个国家[a]承认同性婚姻并赋予其LGBT公民上述列表的全部或大多数权利,2个联邦制国家[b]则是部分政治实体承认,其中大多数国家位于美洲和西欧。
69个国家[c]和4个地方实体[d]的司法机构有对同性性行为处罚的法律,其中大部分国家位于亚洲和非洲[6]。立陶宛、俄罗斯、波兰、伊拉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国制定了限制LGBT言论自由的法案
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权,LGBT的权力已经在很多的发达国家合一部分发展中国家被保护,当人们一旦接受了这个除罪化的LGBT,其实也就没有必要需要给予LGBT一种特别的保护和特殊待遇,这个和当年的女性投票权,黑人权益,以及其它的少数代表的权益一样,一旦有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合法权益,这个LGBT本身就不应该被歧视,当然也就不应该有什么特权,现在的LGBT还在铺天盖地的宣传和彰显如何提高权益,其实本身也是一种害怕被歧视的表现,需要一个过程,最终希望能走向一个平淡与平和的社会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