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忽然回想到前男友的两个行为, 不知道是属于很熟悉的恋人伴侣之间的正常嘻笑打闹行为, 还是显露脂体家暴端倪的完全不正常的应该引起警惕的行为?
我来问, 是因为我是个那么愚蠢的人, 明显地缺乏很多常识, 又没有什么恋爱经验与社会经验. 我结婚十年的前夫是我第一个男友, 离婚之后多年我完全没有去约会, 因为一个人好自在开心, 后来向往 settle down 就在 match.com 上买了一个月的会员想试试网上因为生活圈子太小, 陆续约见了三四个人几次见面都没感觉, 然后遇到前男友, 立刻有种 connection and chemistry, (后来他告诉我他也是如此感觉). 约会了大半年才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但他无法正常进行(他说 it never happened! 我反过来安慰他说不要紧的), 我不以为意因为我本身更注重精神上的契合.
例一: 我们俩经常去各种 hiking trails 走走, 一边聊天, 话题海阔天空. 有好几次, 走在前后看不到人的悬崖边的狭窄小径时, 他会笑着拽过我胳膊, 按住我的肩膀, 有时候按住脖子后方, 大力将我拽到悬崖边做势要将我推下去, 我一边挣扎一边笑, 因为觉得他明显是在开玩笑. 他放开我后哈哈大笑, 说, 你看, 我现在可以将你推下去, 前后也没人看见. 我也哈哈地笑, 不以为忤, 只觉得他可真异想天开. 然后就继续高高兴兴地一路走一路聊天.
例二: 偶尔我们会去我住小区里的游泳池玩水及泡 jacuzzi. 也是有好几次, 在游泳池里(没有旁人), 他从背后趁我不注意把我按到水下, 我挣扎, 终于冒出水面大口呼吸, 他看我的狼狈样子哈哈大笑, 我也哈哈大笑, 用手掌推动水花开始跟他打起水杖. 他知道我会游泳, 我虽然当时窒息瞬间很难受但也并不十分惊慌.
说到底,要解决羞愧的问题,要做一定价值观的修正。被羞愧感困扰的人不止你一个,波及面很大的。是人无处不在的心魔。
原来如此啊, 谢谢提醒! 可是都这么久了我这种羞愧没有自信心的负面情绪仍然存在, 一点没消减啊. 急...
他最后是否被判有罪,完全 base on evidence, nothing else.
很少有人胆敢作伪证, 妨碍司法公正是重罪,他的朋友会以记不起来了,或没看到来作借口,但不会伪证。
谢谢你的支持. 我真实愚不可及! 至今居然都无法自己辩识真相, 如果不是大家众口一辞地说这绝对不是正常的开玩笑行为, 我还以为就是恶作剧没啥大不了的呢. 我太笨太大意了.
谢谢你的回复! 是的, 我一定继续如实诉说, 不增不减. 我只是非常不情愿被辩护律师咄咄逼人地审问而误入其圈套, 被牵着鼻子走. 看了太多的电影电视小说里, 辩护律师确有本事将黑白颠倒.
1,在事件中,你并没有作错任何事,无需自责,看他手机的内容, 绝不是他家暴的理由
2,你是证人,法庭上证人的宣誓是,tell the truth, whole truth, nothing but the truth.
所以你的证词,一定不能让人抓到有不实的地方。
3,控方不会撤诉的,你左右不了,是从public interest 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