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与“新艺术“形式
一天下班途中,在报摊看到一本时代周刊和一本时代周刊的特刊,封面标题醒目闪眼:“有摄影史以来100张最具影响力的摄影图片”。作为拍照的爱好者,马上乖乖掏银子买下看看是哪些获此殊荣的照片。不过手捧周刊不免会想: 具有什么样的资格和用什么样的标准可用来评选这号称“最”的图片呢? 编者按中只是泛泛解说道:在广泛征求听取了世界范围内的专业人士推荐和意见后,经过三位编辑无数次采访和反复讨论后而决定的。也就是说最后是由一个公司里三个脑袋一种同角度价值观决定的。 他们三人认定这分享的100张照片都显示标志了人类社会经历的一些重要转折点。有趣的是为何转折点与其它“最......”都要凑个整数呢?
拜读了100张最具影响力的照片和解说后,就挑一张分享一下它的故事吧。
*美国时代周刊 2016年11-12月份双月刊中,“史上最有影响力的 100 张摄影图片的其中之一: 极致的盗用 (The ultimate appropriation)
这张照片出自一名在时代杂志档案部工作的员工。因为他在工作中经常被一些文章旁边的广告吸引,就产生了把那些广告拍摄下来的念头(这也就是他的拍照初衷,仅想把喜欢的东西居为己有而已,并没有出于想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对于数字时代可通过复制粘贴而产生各种作品的真实原创性的质询)。有那么一天一幅蓝天白云下牛仔骑马的万宝路香烟广告吸引了他的眼球,于是就采用了他称之谓的“再摄影”手法,翻拍了广告图片,然后通过裁剪去掉广告字句,只留下牛仔英姿及周围的图像部分。然而老兄确实有成名成家的素质,最终他没有把翻拍的照片留给自己欣赏,而把照片放大后以自己的“作品”拿到拍卖场去了。结果让人跌破眼镜的是这张“再摄影”的“无题(牛仔)作品” 2005年在拍卖会上以一百二十万美元售出,是当时记录在案的现代摄影作品公开拍卖的最高价。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个摄影师马上以侵犯图片版权为由起诉他,可最终人家赢得了法官的青睐和裁决。因此时代杂志的编辑这样评论说:“他的再摄影帮助创造了一种新的艺术形式------摄影的摄影------这预示了数字共享的纪元,以及颠覆了我们对图片真实性和所有权的认知。” 可我的思想觉悟水平真是有限,似乎怎么也没有意识到这局部复制粘贴是一种新艺术形式,而感觉是资本与话语权共舞的花朵。那位创造了新艺术形式的“摄影师”由此更生产了一连串类似的“再摄影艺术作品”,可是赚了很多钱。真是不服不行呀!
按照“再摄影”手法,我也试着用再摄影手法“创造”一张图片如下:
当然照片卖不出钱是肯定的。呵呵! 只能自觉运气不佳,晚一步。不然无名小卒的照片也可能挤进 “最.......” 之列了,也可能一拍成名,也可能就此创造一种新艺术形式------摄影的摄影了。不过以此类推,在这全数字共享的时代,或许还有机会。什么文学的文学,音乐的音乐,绘画的绘画等等,也还是可以去钻研尝试的,也可能由此成为“最有影响的......”。但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取得资本的支撑,因为在资本社会中没有资本的帮助那是不可能唱响滴。当然,同时也要得到掌控着话语权的权威人士认可和配合。
附上原万宝路香烟广告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