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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终身制必要
川普这次大选输了后不认输耍赖上访一个多月了,现后打了60几场官司,几乎一场都没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那些所谓的官司都是没有证据的,莫说是职业法官了,就是我这个没有学法的也会判他输,这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他,而是他告人家的那些状子,没有一个是基于确凿证据的,完全经不起推敲,有一点判断能力的人都能得出同样的结论。
除了没有证据外,就是美国有和行政及立法权平起平坐的的独立司法。而独立司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联邦法官们的铁饭碗或终身制。在美国一旦当上了联邦法官,只要没有什么大错,不遭到罢免,就可以干一辈子。这就让他们不仅天不怕,地不怕,连总统和国会都不怕,成为真正独立于行政和立法之外的第三权。
有这样的独立的一权就让他们能对前两者进行有效的监督,充分显示了立宪者的英明。据说,他们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有英国国王可以随便任命和解雇法官的前车之鉴,在那种制度下,法官在办案的时候,必须要照顾到国王的利益和情绪,不然就会被解雇,这是美国立宪者们不愿意在美国发生的。
于是他们就搞了一个独立于行政和立法二权之外的司法机关,美国的开国元勋之一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联邦主义之78》里说:“所有可能由美国任命的法官只要有‘良好行为’即可连续任职”,这里的良好行为(good behavior)是指相对良好的健康状况,实在这种制度下,只要自己愿意就可以干到死,比总统和议员还要牛。
他接着说:“在君主制国家里,这是防止国王专制的极好保障;在一个共和国中,这同样是对防止民选代表机构的侵犯和压迫的绝好保障。” 联邦法官终身制就足以保证不受行政和立法的干扰,即使他们是总统提名,参议院任命的,他们在就任后也不再收到总统或参议院的牵制,保证他们敢于毫无忌讳去独立地办大案难案。
不然,就会受制于人。想象一下,如果川普现在可以像英国国王那样随意任命和解除大法官的话,谁还敢不顾他的利益和情绪去随意断案,判他接连输了六十几个官司呢?真是那样的话,估计在这六十几个案子中,没有一个敢不判他赢的,当然,如果是那样,他也没有必要去打那么多场官司,只有一场就搞定了。
想想,不得不佩服那些开国元勋们的高明,那个时候就能想到在几百年后会有一个上帝派来的川普,只有独立的法官,才能挡住他这个老赖赖在位子上不下来了。 而有了真正的司法独立,不管他再怎么赖,也没有办法赖下去,最多只能抱怨一下他们没有“勇气”和“智慧”去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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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考虑的只有法绿,而不是不确定的和法律不相关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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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对了,法官也是可以被弹核的,如贪污,等等,只是不是太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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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法官的终身制才是正义的基石,巨婴懂王如果连这都不懂,以为自己权利大到可以指派大法官,且这些法官就一定为他说话,那他真的是神派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