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畏途的香港
城里有不少人喜欢鲁迅,动不动引用鲁迅的人不少,还有些人被称为笔锋厉害的像鲁迅,更有自告奋勇自称为鲁迅的,在香港一些人不停闹事的今天,如果他在,以他的性情和为民主自由而战的精神,他很有可能会出来说要和蛋蛋们站在一起。
这个只是我的猜测而已,到底会不会,天知地知他不知我不知,因为他毕竟已经不在世了,谁也不能替他说话。
那有人会说既然如此,你为何不leave him alone呢?其实我也没有想打扰他老人家,只是记得看他文的时候,见到过他写的到香港或者经过那里的一些话,今天突然想把他们重温一下并和博友们分享。
鲁迅一共去了三次香港,整体说,他对那里并没有什么好印象。不信你看看他的《略谈香港》,在这篇文章里,鲁迅主要通过在香港的见闻,谈了谈英治下的香港主人是怎么对待港人的,他是这么说的:不過香港總是一個畏途。這用小事情便可以證明。即如今天的香港《循環日報》上,有這樣兩條瑣事:陳國被控竊去蕪湖街一百五十七號地下布褲一條,昨由史司判笞十二藤云。
昨晚夜深,石塘嘴有兩西裝男子,……遇一英警上前執行搜身。該西裝男子用英語對之。該英警不理會,且警以bbb。于是雙方纏上警署。……
第一條我們一目了然,知道中國人還在那里被抽藤條。
第二條是“搜身”的糾葛,在香港屢見不鮮。但三個方圍不知道是甚么。何以要避忌?恐怕不是好的事情。這bbb似乎是因為西裝和英語而得的;英警嫌惡這兩件:這是主人的言語和服裝。顏之推以為學鮮卑語,彈琵琶便可以生存的時代,早已過去了。
鲁迅用这两条在报上看的小消息,说明当时香港的主人就是英国人是如何对待香港不同层次的人的,那就是不管你是社会下层的小偷,还是中上层的汉人“绅士”都不被主人们看在眼里。如果那样还不清楚的话,他接着这么说:在香港时遇见一位某君,是受了高等教育的人。他自述曾因受屈,向英官申辩,英官无话可说了,但他还是输。那最末是得到严厉的训斥,道:“总之是你错的:因为我说你错!”
在题为《再谈香港》一文中,他主要讲了自己在香港海船上的经历。当时,他带了一些书稿坐船,应该说那些东西他自己虽然很珍惜,于他人却不很贵重的,然而竟被检查三次。其实检查是假,索贿是真,因为它们每次在箱子里乱翻,直到他给钱方休,那些检查的人都是手上带着英国国旗的港人,不过他们只是跑腿的,因为后来,他们的主人一个英国胖子出现了,鲁迅对他的印象是“的确,监督着同胞“查关”的一个西洋人,实在吃得很肥胖。”
被折腾的精疲力竭钱尽的鲁迅,当时是这样描写香港的:“香港虽只一岛,却活画着中国许多地方现在和将来的小照:中央几位洋主子,手下是若干颂德的“高等华人”和一伙作伥的奴气同胞。此外即全是默默吃苦的“土人”,能耐的死在洋场上,耐不住的逃入深山中,苗瑶是我们的前辈。”。
到头来,鲁迅以茶房的话来说出他的无奈,那就是:“你生得太瘦了,他疑心你是贩雅片的。” ,是呀,即使人家做得不对,责任还是他自己的,谁叫他那么瘦呢!
鲁迅通过对在香港时遇见一位受了高等教育某君和自己的亲身的遭遇,说明在英治的香港,英国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而港人或者中国人则不是当奴才就是要逆来顺受,如果你是后者,即使你再有理,只要英国人说你错你就错。
我在这里冒着断章取义之嫌,将这些话引出来,让那些崇尚鲁迅的城里人看看鲁迅笔下的英治香港是如何民主自由的。鲁迅写的这些东西,我想香港的学校里是不会教的,因为香港的人特别是年轻人似乎不知道英治的时候港人原来是那么在过的。尽管现在不少港人很怀旧,其实当时港人并不是很风光的,那时蛋蛋们面对的洋墙比现在的蛋蛋们面对的土墙不仅更高,而且更近。
回话:你再到鲁迅墓里去一趟便可知晓。
英国并不是完美的民主国家,仍是个减毒过的皇权国家,官员们见女王还得下跪,不平等。鲁迅笔下的香港人就是在这皇权的覆盖下,也不被平等地对待。短短几句,我应该把问题说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