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因嫖娼被拘
最近一个在英国住香港领事馆工作的郑姓男子西蒙在深圳出差时被捉,失踪多天后,《环球时报》今天爆料说他是因为在深圳嫖妓被捉,按中国法律被行政拘留,依照这个法律,如果在嫖妓的时候被捉个正着,人照俱获的时候,可判10到15天行政拘留,并罚款¥5000,西蒙小哥可能就是因为在深圳的时候受不了嫩嫩的北方小妹的诱惑,拿钱买春,不巧被公安发现,当时就弄得西蒙小哥骑妇难下。
这个案子迟不发,早不发,偏偏发生在香港暴乱之际,西蒙小哥又是英国领馆工作人员,虽然可能实属巧合,但也不能不让人怀疑中方的动机,其实这种事情完全可以睁只眼闭只眼,况且,人家是香港人,拿中国人对港澳台胞的优待,这件事情本来可以不了了之的,不过,这个事情并不那么简单,这个小哥肯定是在哪些地方让中国国家安全部门不爽,是不是因其为英国领馆工作,被当成了一个替罪羊,就不得而知了,如果是那样西蒙小哥可真是冤枉。
不过想想,也不是那么冤枉,西蒙小哥如果洁身自爱的话可能也不会落到这个下场,以我的经验,嫖娼这种事是万万做不得的,首先你不知道鸡子的背景,很容易上了拉皮条的套子。再说,鸡子没有几个干净的,弄不好你会患上一种病,让YJ上面生菜花,很难治的,如果患上爱滋就更可怕了,所以,嫖妓是千万不能做的事情,再想也得忍。
西蒙小哥年轻气盛,到了深圳,就像到了天堂一样,见了嫩嫩的北方小妹妹一个比一个漂亮,再说那价钱可能比香港要便宜至少两倍,这种便宜不占白不占,对花男来说,嫖娼就像上餐馆一样,拿着港币在深圳吃饭和嫖妓大概价钱也差不多,这对一个荷尔蒙正高的西蒙小哥来说应该说是千日难逢的机会,不是忍不住,而是根本就没有忍,上了,所以也不能算是冤枉。
要怨只能怨自己为英国人工作,还是末代港督的粉,这种敏感身份,在这个敏感时候,如此敏感的地方,千万不能被女色所动,可是西蒙小哥却没想到这些,任性了。这说明他图样图森破,很innocent,纯粹是为了享乐,至少不是英国人的间谍,因为007是不会如此轻易地被女色所动的,要动也不会要他出钱,不出钱,再怎么搞都不犯罪,所以,建议西蒙小哥下次去深圳的时候,找个不要钱的,如果要也不能直接给钱,送个教练包包什么的,可以解决最好,即使抓到,也可以说是定情礼物,不至于被行政拘留。
西蒙小哥这件事应该很快就会结束了,因为他最多只需在坐几天班房就可以回去了。至于回去以后还会遇上什么样的处罚那就不知道了。首先,女朋友会不会离他而去哦很难说,我觉得分手的机会是99%点99。能不能回到领事馆工作可能也会是个问题,这个要看英国人保护自己领馆雇员的决心有多大。如果我是领事,可能会让他在那里再干几天,然后再悄悄地辞掉他,不然每天看到一个嫖娼的雇员在眼前晃来晃去的也怪难受的。当然,这个要看香港和西方媒体怎么Spin这个故事,弄不好他会成为被中国国家安全部门陷害的英雄,如果是那样,只会为领馆增光,留下来供养着也没有问题,只要不再派他去深圳出差就可以,要派就派去欧洲那些有红灯区的国家,那样可以让他想怎么嫖就怎么嫖,只要不用公费嫖就行了。
不管怎样,西蒙这次应该真正领会了一国两制的教训了。 这里说的一国两制是说同样嫖娼在香港合法,在内地不合法,真是难怪那么多人游行着,会不会是怕以后慢慢地中国不让香港人随意嫖了?
范先生说话这口气有点象颜宁了。Based on my analysis and (my) experience ... 如果不是亲自经历过的“经验”, 是否应该说“从朋友的经验来看”...?
从阎颜之争学到的一点小思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