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和司在一起没有任何防备。从煮中药开始他也对我放毒。但外出从没感觉他会放毒。
2010年我第一次感觉不对,是在布鲁克林海滩泳后,到羊头湾去吃自助餐。每次去那里吃饭,坐下后服务员给每人一杯不加冰凉水。由于他什么都看不见,独自坐在位子上,等我去拿食物。
我先给他拿,然后才给自己拿。不知为什么吃完饭,我开始头晕,和在家中毒的感觉一样。拿了车,我开到荫凉停下来说头晕,要先睡觉。一个多小时才缓过来。
我质问他为什么给我放毒!他不承认。我说和在家他们放毒的感觉一样。如果放毒,就不开车,否则出车祸我们两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我不明白他放毒的目的是让我出车祸,还是让妓女来找我们车,带他出去玩?这样短的时间他们能去何处?如果我醒来他不在车里,不就露馅了吗?
如果想让我出车祸?也不容易,因为我对这个毒极敏感,不舒服就不开车,怎会出车祸?他的目的是让我难受。实际上我不开车也惩罚了他,坐在车里够无聊的。
这样连续发生两、三次。我一直在找他把毒放在什么地方了?我把餐具、凉水放在远处空桌。就不中毒了,我猜他放在凉水里了,曾经把我两的水杯交换,让他中毒。中毒后他忍着,知道他给我放的毒已经还给他了。只能一声不吭,害人变成害己了。
他是怎样带着毒药的?
注意观察和检查。夏天他穿短裤常用两侧口袋,那里放钱和手绢。后屁股兜常放小皮夹。上衣仅一个口袋,放手纸,点眼药用,还有他的药。
下一次去餐厅,我把水留在桌上,离开后观察他的动作。只看到他手去上衣兜拿东西,没有掏裤兜。
从此,我经常把他的上衣兜里的手纸掏出,抖抖,没见异常。有一次我快速地掰开他的上衣口袋,看见有一粒黑胶囊药丸。问他,每天还带药出去服用?他说是,为了便秘。我没多想。
到了冬天他住院,我去病房看他,把大衣放在他的床上,出去找护士。当我穿上大衣去开车时,马上知道中毒,这个毒大概在大衣领子,或头巾上,没发现什么,但很不舒服,坐在车里休息一小时左右。
在他出院那天,我去办手续,不把任何东西放在他附近。走时穿大衣没有不舒服,心想这天没放毒。但我错了。把他放到副驾驶位,然后从车头绕到驾驶位,就这样短暂时间,坐到驾驶位,又有毒,头晕。只好休息。是否放在我的座椅上了?
等我休息好后,问他,为什么要做这些?他说什么都没做,是我身体不好。我说就这一小时突然不好?
这个谜最后揭晓是当他和妓女搬到大儿家,我清理东西时,在地上看到了那个小黑胶囊。原来以为是他每天服用的药丸,捡起这个东西,是硬壳,不是胶囊,是螺丝口,精致的黑塑料制品,形状像药丸。在其内放毒药。他眼睛不好,这事一定是妓女给他准备的,这表明他们希望做到时时刻刻让我难受,来轰我走。但我记住美国律师给我的分析和忠告,就是不走。斗吧!
在老人中心他也放毒,我排队去拿饭,两个托盘不好拿,分两次影响队伍行进,好心人会帮我拿一个,他们快步把盘放在我的座位上,我想这短暂时间他是否放毒了呢?就把我座位的那盘推给他,我吃我端过来的。
吃完后,他大叫我给他放毒,他中毒了。我不知道这是做戏,还是他给我的毒转到他自己身上了。
大家奇怪地看着他。他让周围人到楼下去找主任。大家当作是开玩笑。因为老人中心,许多人听我说他玩妓女、给我放毒,我不会给他放毒。所以大家不理他。他又叫亨瑞。亨瑞说佩尼不会给他放毒。他不饶人,大叫,真像个疯子。我只好下楼去找主任说司认为我给他放毒了,她马上打911,叫急救车。然后上楼,让他放松。他让主任送我去精神病院。主任说是他有病了。是我去报告的,怎证明我有精神病.
这时我才明白大闹的原因是送我去精神病院。他觉得由老人中心送我去精神病院一定不会出来了,万万没想到适得其反,他被老人中心送到医院看精神科急诊。
救护车来后,我陪着送他去在附近北岸的分院。很多病人放在过道。大概是老人中心送去,很受重视。马上有医生来看,我说了在老人中心的表现,医生给他打点滴,让我可以离去。是否要住院至少要观察若干小时。我就走了。
晚上十点通知我他可以出院,病房很挤,不收住院。让我可以马上接走,如果不方便,就在过道睡一夜,第二天回家。 我赶快开车去接他回来。
见了医生问他什么病。写的结论是轻度精神分裂型痴呆。
见到司,我逗他想送我到精神病院,反而是他住院。我不会那样容易地被送到精神病院的。
1)"精致的黑塑料制品,形状像药丸。在其内放毒药..."-- 你把残留物送去检查了吗?一般的的科学求证过程是hypothesis->experiment->result.
2)98-2002你是住在司的房子里,应该也不算女朋友吧?今天一个小留给我洗脑,现在说男女朋友就是住在一起的。都是有性关系的。
3)2002年二儿老板劝说司跟你结婚,虽然你们从来不是真正的夫妻,但2007 年以前还是比较和谐。2007年以后关系就开始恶劣,2010年这篇描述,两人已经是敌我对立的关系,如果让司说那天的事情,估计是different story. 是不是你们两人之间语言不能完全理解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