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在人为

人世间所有事情的成败完全在于每一个人是否能够努力去尝试去想然后脚踏实地的去做!
个人资料
yongbing1993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正文

中港澳台官方的八小时工作制

(2020-01-09 11:31:55) 下一个
中港澳台官方的八小时工作制
 
 
中国大陆
 
1949年9月通过的具有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32条规定:“公私企业目前一般应实行八小时至十小时的工作制,特殊情况得斟酌办理。”例如,1949年11月由潍坊兵工厂、渤海兵工厂、胶东兵工七厂抽调800余人组建的山东轻金属公司(现今的中铝山东铝业公司)“当年实行十小时工作制,白天上班,晚上还要扛起枪当护厂队”。
 
1952年7月25日政务院第一百四十六次政务会议通过《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规定:“为保障职工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并扩大就业面,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坚决贯彻八小时至十小时工作制,一切较大的公私营工矿交通运输企业均应尽可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凡属有原料,有销路,技术条件许可者,可将现行的每日一班制或两班制改为每日两班制或三班制。大中城市和工矿区的国营商店、合作社也应尽可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有害健康的工作,每日工作时间还应低于八小时。一切公私企业的加班加点,均应受严格的限制。”
 
1956年6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建筑业实行8小时、小礼拜工作制度的规定》
 
1994年1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作制度。”
 
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将8小时工作制上升为法律。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
 
1995年2月17日国务院第8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第三条修改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超过工作日法定劳动小时的,按照双倍的小时工资支付加班报酬;节假日加班的,按照三倍的小时工资支付加班报酬。
 
香港特别行政区
 
目前还没有标准工时的相关法律。2012年,香港七大商会(香港总商会、香港工业总会、香港中华厂商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雇主联合会、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及香港零售管理协会)以标准工时立法将破坏香港自由经济体制为由,发表反对立法声明书。2013年4月9日,香港标准工时委员会宣布成立。首任标准工时委员会主席梁智鸿。2014年7月底,香港标准工时立法的公众咨询期结束。
 
現時香港的全職僱員的估計每周估計總工時平均數為49小時。根據瑞銀2012年「價格與收入」報告,香港的人均年度工作時間為2,296小時,高於全球(1,915小時)和亞洲(2,154小時)平均人均年度工作時間,位列全球第五高工時的地區。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建議,僱員每周的平均工作時數應約為40小時。
 
另據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的《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意見調查2010》,逾八成市民認為香港人超時工作的問題嚴重,並有三分之二支持就最高工時立法。就香港工黨所得數據,有7成受訪者在超時工作後沒有得到任何補薪或補假。
 
鑑於2011年香港開始實施最低工資,香港政府於2010至2011年度施政報告中承諾研究標準工時。 於2012年11月26日,勞工處發表了《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分三個方面研究了其他地方在規管工時的制度和經驗、包括各行各業僱員的最新工時情況的統計數據、和分析及評估香港設立標準工時的影響。就標準工時進行了靜態影響評估,在選定的政策設定(由最寬鬆至最緊的規管情況)下(包括40至48標準工時規定、原有時薪1-2倍的法定最低超時工資率、無任何豁免至豁免經理及行政人員、專業人員和輔助專業人員),勞工處估計標準工時影響957,100位(總僱員的36.7%)至2,378,900位(總僱員的91.1%)僱員不等,估計總薪酬開支的增加約1,133,200,000元至55,220,800,000元。於2013年施政報告中,香港政府指勞工及福利局將於2013年第一季按照其政綱,成立由政府、僱主和僱員代表,以及學者和社會人士組成的「標準工時專責委員會」,跟進《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2016年5月25日,瑞銀在2015年9月公布的報告揭示,香港是全球工時最長的地方,每周平均工時逾50小時。
 
2017年2月,標準工時委員會向政府提交報告,當中有三項重點建議,包括合約工時是指勞資雙方以合約規管形式,列明僱員每日或每周的工作時數。與標準工時不同,合約工時並非以立法介入,並劃一僱員的工時,而是通過個別合約保障僱員,訂明超時工作所獲得的補償。有勞工團體認為在勞資關係不平等下僱員沒議價能力,合約工時反而助長僱主將長工時合法化。香港現時未有法定標準工時及最高工時規管。这就是资本家不准工人成立工会的原因。
 
 澳門
 
在澳門,每天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8小時。
 
因應企業營運特性及勞資雙方協議則為「每天不超過12小時、每周48小時」。超時補償包括超時補薪及補償休息時間。如屬強制性(無須徵得僱員同意)的超時工作,僱員享有1.5倍的工作報酬及有薪額外有薪休息時間。而透過協議提供超時工作(須有證明同意的紀錄),僱員享有1.2倍的工作報酬。 
 
台灣
 
在台灣,按《勞動基準法》規定,自2016年起,規定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除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情況外,若僱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天工作時間(含加班)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超時補薪的工資為:
 
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內: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即至少1又1/3倍);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內: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二以上(即至少1又2/3倍)。
 
然而由於政府縱容企業對勞動基準法責任制相關規定的濫用,在實務上許多公司員工工作嚴重超時,並且無加班費等補償。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