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陈纳德接受国民党政府的委托,前往美国招募飞行员,在通过游说活动获取罗斯福政府的支持后,他获准以私人机构名义,重金招募美军飞行员和地勤机械师,以平民身份参战。在1941年8月飞虎队成立前夕,他已经招募到至少110名飞行员、150名机械师和其他一些后勤人员。
如果从投入看,飞虎队绝对是一支纯正的雇佣兵部队:根据民国政府与美国飞行员签订的合同,每一位飞行员都能获得不菲的报酬。飞行员月薪600美元,小队长月薪650美元,中队长月薪700美元。另外击落每架日机有500美元奖金。与此相比较,1年后美国陆军航空队飞行员月薪最多也只有347美元。
如果把这一薪水用1937年前尚未贬值的法币折算,每个普通飞行员的收入大约是法币2000元。作为对照,1933年国军空军军衔最高的空军上校飞行员一月薪俸为600银元(合后来的法币600元),一位空军准尉飞行员的月薪更是只有100银元。考虑到法币大幅度贬值后几乎所有人的实际收入均不同程度减少,中美飞行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可见一斑。
不仅如此,这些飞虎队队员在中国的生活水平之高,是当时的普通中国人无法想象的。根据陈纳德提出的要求,国民政府“应给每个飞行员提供单人房……给全体人员提供分隔、独立的浴室及厕所……给每五十个人提供游戏娱乐房。这些房间应该有打牌桌、游戏桌或乒乓球桌。”国民党实际提供给这些人的则是星级酒店的服务。
据飞虎队通讯员R.M.史密斯在《飞虎队日记:与陈纳德在一起》中记载的,当他抵达昆明时,“房子又新又干净。餐桌上有白布……以及很不错的美式火腿、鸡蛋、咖啡。招待所里买得到骆驼牌香烟。浴室有淋浴和热水……二楼还有真正的酒吧……这里的生活太不费力……我把脏衣服扔在地上,服务员把它拿走,洗干净后再拿来,放在适当的衣柜里。我吃午饭或早饭时,两、三个中国佣人在给我洗车。”
国民政府根据美国规定为这些雇佣兵提供高标准的伙食:每人每日提供肉类(牛、猪或鸡)550克、鸡蛋4个、蔬菜620克、土豆310克、干菜60克、面粉380克、猪油60克、糖180克、盐15克、水果340克、花生30克、茶叶12克以及其他香料。为了制作地道的西餐,国民政府还在内地的兵营为美军增设西菜灶、面包灶等设备。
这一标准在美军来华参战后依然延续,并成为各地的沉重负担:仅昆明一地的美军每天就要消费黄牛约100头。昆明一度将当地的黄牛全部宰杀以供应美军肉食,后来不得已改用水牛肉继续供给。直到后来连水牛也供应不上时,国军还设法为美军提供了不少牦牛肉。
巨额投入下的飞虎队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战果。但根据当时日本陆军航空队在缅甸战场上的部署以及日方的战损资料来观察,飞虎队所取得的战果不会超过115架日本战机,其中还包括英国人的战果,而自身则损失了80架战斗机。交换比上虽然略高于日军,但总体并不乐观。当然在国军宣传中,这一战果被注水到击落268至299架敌机,并按这一记录发放了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