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读《红楼梦》 而引起的“钗”“黛”之争,原是一个聚讼百年的公案,近年来 ,也颇有不少对薛宝钗的重新认识,觉得这样性格的人其实更适合现代社会生存,其正统的言行和价值观在当时的背景下,实在也是合情合理云云。一些论者甚至认为薛宝钗是个几近完美的形象。这其间也包含了对过去的《红楼梦》研究太意识形态化,过度强调“反封建”主题,把薛宝钗当成封建道统的卫道士的一种不满和抵抗。我本人对此原无定见,近日重读《红楼梦》,觉得林黛玉这个形象其实无须多说,优点缺点俱在,一眼就可看透。她在现实中固然难以生存,但在理想中倒不妨作为一个知音式的人物。至少她来过,爱过,恨过,真正复杂的人确实是薛宝钗,而曹雪芹对她的态度也似乎最为矛盾。一方面,曹雪芹对她极尽赞美,一开始就说她“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第四回),“品格端方,容貌丰美···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下无尘···”(第五回),后来更让她大展文才。至少在旁人眼中,宝钗虽晚入贾府,但似乎一出场就人气直升,压了黛玉一头。
薛宝钗的才华和心气都很高,第四回中已经明言,“皇商”的孩子薛蟠送妹进京是为了“待选”,因为“今上”要选拔为公主郡主侍读的才人。从一开始,宝玉和宝钗之间就缺少默契,二人拿出各自的玉佩和金项圈对比时,其情状远不如宝黛见面时那种前缘已定,似曾相识的投合,而是显得淡漠。宝钗只是把玉佩上的话读了两遍,却根本不提自己项圈上的铭文。这一层是莺儿点破的。但是一旦宝玉说了一句“姐姐这八个字倒真与我的是一对”,莺儿又插话解释来历,薛宝钗却马上打断莺儿的话,把她支开去倒茶(第五回)。这里或许可以解释为少女的害羞,但更可以看做薛宝钗对宝玉并没有一见钟情。真正对“金玉良缘”感兴趣的是薛姨妈,她甚至毫不顾忌地让宝钗听见自己对王夫人说的,关于金锁要和有玉的结为婚姻这样的说法。宝钗听了此言后,就“远着宝玉”,但元春赐礼物的时候,偏又是把宝玉宝钗赐得一样,更加强了姻缘朝这一方向发展的可能性。这本不算坏事,但是作者在此却写道,“(宝钗)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幸亏宝玉被一个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只惦记着黛玉,并不理论这事。”(第二十九回)这里可见,宝钗只是把宝玉看成一个不懂事的小表弟而已,不觉得跟他谈婚论嫁有什么意思,也正因此,林黛玉吃不吃醋,她是根本感觉不到的。但在小说中,宝钗一步也未跨入皇宫,显然是落选了才人,这样扫兴的事,作者不必明写,读者也自会明白,不过作者其实给出了暗示。宝玉拿宝钗比“杨妃”的“体丰怯热”,不想引来了素来稳重的宝钗顿时失态:“顿时红了脸,待要发作,又不好怎样。回思了一回,脸越下不来···”然后借机把怒火发泄到小丫头靓儿身上。杨妃无非胖点,而宝钗原来就丰满,这比喻也还妥贴,有什么可“回思”的呢?有什么可“下不来”的呢?显然,是这个“妃”字戳到了她的痛处,因为众人都知道了她的落选。尽管作者似乎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强调宝钗是在例行公事地待选“才人”,可是只要有可能进入皇宫,谁知道不会一朝选在君王侧呢?有些人说满清制度中王妃只选满族,但在小说的逻辑中,如果真有这个政策,贾元春就当不上贵妃了。
在大观园内察言观色,讨好长辈是情有可原,问题是宝钗骨子里对他人生命的漠视。薛宝钗的处世原则是:对活着的人尽量施以小恩小惠,赚个好名声,一旦人死了,就绝不会再费神去想。这在金钏自杀,宝钗劝王夫人一回,已经显露出来。值得一提的是,宝钗不仅说金钏是“糊涂人,也不为可惜”,还进一步建议道,“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了主仆之情了。”一个青春少女鲜活的生命逝去,在薛宝钗看来,不过几两银子就可以了结,其无情是相当可怕的。薛蟠无论弄出多少人命,薛宝钗母女俩也从来是相信钱能通神,不会对被害人有任何同情心。接下来,宝钗为了省却王夫人的麻烦,主动提出要送自己的衣服给金钏出殡,说“况且他活的时候也穿过我的旧衣服,身量又相对。” (第三十三回)更值得注意的是,把自己的衣服拿给死人穿去下葬,这种连现代人都忌讳的事,宝钗居然说“我从来不计较这些。” 宝钗既然深受旧思想的束缚,何以在这一点上如此大胆和超前?难道她已经修炼成一个无所畏惧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者?”这只能解释为,她对生死看得太透了。对死亡的无动于衷还体现在对尤三姐自杀的态度上。当薛姨妈告诉宝钗尤三姐的死讯,并为之叹息,“宝钗听了,并不在意,便说道:‘俗话说的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也是他们前生命定’。” 尤三姐的悲剧到了宝钗这里,居然“并不在意”,这样轻松就解释过去了,而薛蟠知道此事后赶紧回家报告,还“眼中尚有泪痕。”(第六十七回)薛蟠虽然不堪,但比薛宝钗还多点真性情。金钏和尤三姐是曹雪芹着力寄予同情的人物,这样的描写已经分明表现出他对宝钗价值观的严肃批判。
当然,以现代眼光来,也可以说宝钗的确是个过日子的人。她善于施小恩小惠,还表现在大观园的改革中。世人只知探春兴利除弊,其实全是皮相之论。薛宝钗在第五十六回里说得很清楚:改革是王夫人委托给她办理的。而且,她对大观园体制改革提出的思路可以说是面面俱到滴水不漏:1, 让老妈子承包卫生和园艺,获利自得,节约开支;2, 也不可因为过度节约,坏了大户人家的体面;3, 主子应该拿出点小费,打赏老妈子,因为如果你不把下人招呼好,她们“虽不敢明怨,心里却都不服,只用假公济私的多摘你们几个果子,多掐几枝花儿,你们还有冤无出诉的。” 她真正关心老妈子吗?显然不是。她只是明白,不要小看任何人,得罪了任何人都会吃亏的。可见早在几百年前,她就无师自通地悟出了“弱者的武器”(weapons of the weak)这个美国学者James Scott 思考的道理。
曹雪芹的高明处,在于不仅把宝钗写成正统思想的维护者,而且写出了宝钗经过思想改造,最终被正统化的过程。按宝钗自述,其从小也是和兄弟们一样“怕看正经书”,背着大人偷看诗词戏曲,但是,“后来大人打的打,骂的骂,才丢开了。所以我们女儿家不认字的倒好。”(第四十二回)这场家庭内部的整风运动显然和历史上一切类似运动一样残酷,也体现出商人阶层对统治意识形态的屈从,晚辈对长辈的屈从,而曹雪芹的同情正基于此。薛宝钗也很有自己的社会观察和批评能力,因为她接下来对黛玉说,“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句话相当大胆,等于把把包括姨父贾政在内的士大夫都一勺烩地否定了,明着说他们是混世魔王。世人都说林黛玉尖酸刻薄,其实只得皮相。林黛玉的刻薄通常只对眼前的一人一事,而只有薛宝钗能够高屋建瓴地把所有人一网打尽,她的咏蟹诗就被众人评为“讽刺世人太毒了些。”(第三十八回)作者用“毒”来说薛宝钗的诗也间接传达了他对这个人物的评价。不仅对生命的存亡,薛宝钗对于政治的腐败,社会和人性的黑暗都看得很透,其深度超过林黛玉和所有人,但明知官场并无好人,世人毫无可取,宝钗仍然积极督促宝玉求功名,大概就是一种看透以后不妨也游戏其间的犬儒心态了。
薛宝钗和林黛玉的微妙关系,论者既多,就不多叙。单从小说的第五十七,五十八两回中,也可以发现,薛宝钗对待林黛玉并无多少善意。这一部分中,薛家开始急着给南下打理生意的薛蟠找媳妇,但薛家母女的标准有点奇怪。她们看中邢釉烟“生得端雅稳重,且家道贫寒,是个钗荆裙布的女儿。”薛家如此富有,按理应该倾向门当户对的大户人家,何以反而对贫寒人家的女儿更看重?大概是因为薛蟠实在拿不出手,找个穷人家的女儿,一来容易用薛家的财力挟制住对方,一来也便于薛家母女操纵(果然,娶了夏金桂后薛家母女就因搞不定她而大吃苦头)。不过,薛姨妈多少有些自知之明,想来想去还是把邢釉烟安排给了薛蝌。这样一来,薛蟠的个人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薛宝钗就在此时和母亲一同看望卧病的林黛玉。薛姨妈对林黛玉一面爱心大放送,一面又不忘强调黛玉的“无依无靠”,直哄得单纯的黛玉要认干妈。这个时候,薛宝钗半开玩笑地出来阻止,理由是“我哥哥已经相准了,只等来家就下定了,也不必提出人来,我说你认不得娘,一细想去。”然后“和母亲挤眼儿发笑,”又笑说,“妈明儿和老太太求了她作媳妇,岂不比外头寻的好?”这个玩笑开大了。如果按薛宝钗一贯的淑女性格,不应该如此,更何况拿自己的长兄开涮,而对如此离谱的玩笑,薛姨妈并不立即制止而是含有默认之态。她在之前还对黛玉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千里姻缘一线牵···这一件事都是出人意料之外,凭父母本人都愿意了,或是年年在一处的,以为定了的亲事,若是月下老人不用红线栓的,再不能到一处。”这等于是提前暗示林黛玉,她和贾宝玉虽然青梅竹马,“从小儿一处长大”,但婚事未必能成,而责任自然不在她薛家而在那个看不见的月下老人。
宝钗的话也隐藏了某种可能:一,薛蟠可能的确在家里表示过林黛玉有所暗恋。这虽然听来近乎天方夜谭,也非绝对不可能,所谓焦大不爱林妹妹,只是就阶级性而言,从人性看,焦大也可能爱林妹妹,只是成功的可能性不大。问题不在于薛蟠本人有没有爱林妹妹的权利和可能,而在于薛宝钗公然把劣迹斑斑,连她自己都看不起的薛蟠和林黛玉相提并论,而丝毫不觉得哪怕作为一个玩笑,这种拉郎配也是对林黛玉的亵渎。二,薛蟠并无此意,但宝钗自己觉得未尝不可。这个阴损的玩笑暴露了薛宝钗潜意识中的优越感和两重意图。假如这门亲事真的在老太太的主导下成功,则既解决了薛蟠的婚事,又把林黛玉这个情敌变成自己家的媳妇。在这样一箭双雕的安排中,林黛玉处于完全不利的地位,因为她没有父母出面拒绝,自己的意见似乎也是无须征求的,而薛家母女正喜欢利用对方这种无依无靠的状态。于是,当薛蟠回家并给妹妹带来一大箱礼物,薛宝钗把礼物一一分送出去,但“只有黛玉的比别人不同,且又加厚一倍。” 薛宝钗的用心正是前面的想笼络黛玉,梦想变情敌为嫂子的延续。这里作者又借赵姨娘的口赞扬了分送礼物的宝钗会做人,可是,想到在整部小说中曹雪芹对赵姨娘显露出的不屑和厌恶,她的赞扬又有多大价值呢?
到林黛玉死的时候,薛宝钗也确实罕见地落下了眼泪,毕竟她还是有一些姐妹之情的,但最早违背贾母的命令,把林黛玉的死讯毫不留情地告诉宝玉的,也正是她。这连丫环也看不下去,袭人“深怨宝钗不该告诉”,莺儿也说“姑娘忒性急了。”(第九十八回)这里的“性急”和原来的温柔敦厚相较判若两人。更可怕的是薛宝钗在“劝”宝玉时继续阐发她的唯物哲学:“人生在世,有意有情,到了死后各自干各自的去了,并不是生前那样个人死后还是这样。活人虽有痴心,死的竟不知道。”(第百零九回)自己的哥哥薛蟠打死张三下了狱之后,她为了劝慰母亲,说面临死刑的哥哥是“本来没有造化”,“自作自受”,是母亲的“冤家对头”,但同时又不忘提醒“趁哥哥的活口现在,问问各处的帐目···看看还有几个钱没有。”(第一百回)倒底是商人的女儿,“理性”得让人目瞪口呆了。小说到此,薛宝钗原先的表面形象早已大打折扣。
我认为,高鄂在续《红楼梦》的时候,继承了曹雪芹贬薛的一面,而且将之推到极致。曹雪芹描写薛宝钗时笔下的矛盾和克制在高鹗这里已经成了一边倒的批判,后四十回中再也没有出现过前面那样对薛宝钗的赞美,相反,还借地藏庵尼姑的心理活动直接贬斥,“那姑子知道宝钗是个冷人···”(第百十五回)此处“冷”正对应前面的“毒”。如果连平时来往并不多的尼姑都知道了宝钗的冷,她从前的那种“豁达”作何解释呢?正是高鹗把那些表象全部去掉,再次点出了她的本质。再对照高鹗对林黛玉焚稿和去世的那段字字带血,倾注了极大激情的经典描写,显然,在情感上,高鹗是完全站在林黛玉一边,虽然这也造成薛宝钗的形象在后四十回中比起前面显得单薄。
最后一回写宝玉出家,薛姨妈担心宝钗痛哭,没想到失去丈夫的她承受能力强得惊人,盖因为她是“极明理”的,说“宝玉原是一种奇异的人。夙世前因,自有一定,原无可怨天尤人”,“更将大道理的话告诉她母亲了。”高鹗在这里用的两个词:“极明理”和“大道理”,已经是不加掩饰的反讽和挖苦。这里也印证了小说一开始的描述,即:犬儒主义者薛宝钗对彼得·潘综合症患者贾宝玉并没有真正的情感,宝玉是她进宫不成退而求其次的,得既不可喜,失也不可惜。更进一步说,她对任何人都没有刻骨铭心的情感,持一种“来者不拒,去者不留”的态度。同时,她也从一开始就明白,宝玉的心根本不在她身上——第三十六回宝玉在她身边说梦话就已经讲得明白“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木石姻缘。”然而 薛宝钗最大的本领就是把一切合理化,然后不再为自己和他人痛苦或假装不再痛苦,她一次次劝说别人其实也是一次次自我麻痹和压抑的过程。她的自尊能够不受伤害的唯一法宝就是唾面自干,彻底去除自尊。可以说,看透一切的薛宝钗非但不“完美”,几乎是一个被现实异化得已经没有人格的人物。
到这里. 我开始同意某些网友的观点: 《红楼梦》里的故事,老曹反正是写不下去的。不管他丢不丢后四十回。因为,宝黛是两个完全超现实的童话人物,两个疯疯癫癫有点精神疾病的人,在现实中不仅注定不可能有任何结果,连活下去都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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