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华盛顿

有缘在美国生活几年,发现一个与过路游客不一样的美国。
正文

俺家老爷子是个开心果

(2016-09-04 08:14:44) 下一个

老爷子还没来美国之前,家里人便开始告诫我们,说他老糊涂了,像个小孩子一般,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想玩就玩,而且一言不合就火冒三丈,逮谁骂谁。一句话,难伺候!

怎么会呢?我们家老爷子虽然只读了小学,却也知书达理,有点脾气,但不会乱发。常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老爷子是穷也要接济他人,在老家方圆百里是出了名的仗义人士,一言九鼎的人物。记得一个经典的案例,有一名声不佳的乡邻应急来借钱,老爷子自己也没钱,却二话不说找人转借给他。问其何故?答曰:我借易,他难。其后的剧情是这样发展的,多年以后,仍是屌丝一根的老爷子的小儿子,和一个女孩子讲了这个故事,然后,成功把她裸娶回了家。(注:在北上广深混着买不起房的屌丝们有救了,找个好老爸把自己生出来,再学会讲故事,就不愁没媳妇了。)

想起之前朋友说起她父亲,曾是和毛、周一起打过江山,在中南海的池子里混过的人物,到老了痴呆了,把家里的钱兑成百元人民币一张张铺在床上,铺了几层,光膀子睡在人民币上,待醒来常有纸币黏在背上,活动几下又掉落在地。等其父过世,家里的小保姆很郑重地向她致谢,感谢他们家从未追究她在地上捡的钱让她发了财。难道老爷子也步其后尘,开始脑萎缩导致行为性格改变了。

从杜勒斯机场接上车,还没到家,老爷子开始和儿子唠叨,说与其情同亲兄妹的远房表妹的女儿也在美国,所以循礼来美第一重要任务是得去看她,而且必须尽快完成。于是,刚坐了十余个小时的飞机,还没开始倒时差,八十高龄的老爷子,横穿大半个美国去圣路易斯的俺表姐家。十余年未见,老爷子毫不见外,到了就翻出他的经典语录:“我每天要喝一点酒,饭不吃没关系,哪天不想喝酒就说明身体有毛病了。”笑惨了的表姐赶紧把柜子里的白酒拿出来摆了满桌子让他挑。

临走前的晚餐,老爷子喝着小酒,摇了摇还剩小半瓶的酒鬼酒,开口和表姐道:“我来看看你就心满意足了,明天回去我啥也不带,就把这半瓶酒带回去。”表姐瞬时笑崩:“谁说我就一定给你准备了礼物呢?”一边说,一边按老家的习俗把早已准备好装得满满的礼品袋拿了出来。表姐说按照美国的交规,开了瓶的酒是不允许放在车上的,于是乎,第二天一早,老爷子愣是将剩下的酒一喝而光,晕晕乎乎坐车上打道回府。

旅途中,很难得有合胃口的饭菜,美国餐馆烈酒的经营更得有专业许可。大约是憋得久了,有一回晚餐在一家地道的川菜馆,菜够香辣,五十多度的二锅头够烈,老爷子真真切切演绎了一回什么叫手不释杯,将一桌子的人逗得开怀大笑,一整天的疲惫杳无踪迹。

老爷子很是奇怪,发达国家之首的美国怎么少见高楼大厦。有一天到了纽约,杯酒下肚,看人来人往,高楼林立,欣喜万分,大步流星走在时代广场上,将一堆年轻人甩在身后。

酒喝高兴了,老爷子便开始哼歌,最喜欢唱“幸福在哪里,朋友呀告诉你,它不在绿荫下,也不在温室里,它在辛勤的工作中,它在艰苦的劳动里。”原本声若洪钟的嗓音,唱歌时却略显低沉。有时候半夜醒来居然能听见他在睡梦里唱歌。小孙女儿听爷爷哼得多了,很快用小提琴拉会了爷爷的特殊曲调,于是乎,家中常见爷孙俩一个唱,一个拉,不亦乐乎。

最有意思的是,有一天,喝着酒,老爷子居然说起了英语,反复说“This is a book. ”好生奇怪。知父莫若子,还是其儿子听明白了,原来是一句对话:

"Is this a book?"

"Yes, this is a book."

这在老爷子小时候听当地曾为美军翻译官的一位老师给他讲过的对话,在其记忆深处牢不可破,到了美国,居然顺口就冒了出来,真是神奇。

我总觉得,老爷子耳朵开始选择性耳聋,想听的时候一清二楚,不想听的时候就直接过滤了。但有时候确实是真聋了,于是乎,家里经常上演鸡同鸭讲的情景剧。比如昨天早上下了一阵急雨,因为出门遛弯走得远,老爷子淋了个透,回家洗完澡换完衣服,我喊他上楼喝煮好的姜汤。

--“老爸,快上来餐厅喝碗姜汤。”

--“衣服换好了,放在洗衣房。”

--“不是的,让你上楼喝点姜汤。”

--“换好了,不用着急洗。”

--“是喝姜汤,不用管衣服的事。”

--“随你啥时候洗,明天洗也要得。”

……

哈哈,俺家老爷子铁铁的治愈系毕业的,有没有?感觉抑郁症什么的都不翼而飞了。

话说朋友那位老糊涂了的父亲,啥也不记得,却信仰弥深,忠诚深入骨髓,每每病痛上来脾气大作,但凡哄他有组织交给的革命任务尚未完成,便乖乖吃药打针睡觉。

在耶鲁、麻理工和哈佛遛了一圈的老爷子,一个也没相中,还是觉得清华北大好,回家一边喝酒,一边教育孙女要立远志,要掌握一流科学知识。我们逗他太迂腐,知识有啥用,大家都一窝蜂要挣钱,没看见发了财的老鼠也妆成猫满大街溜达呀。老爷子一脸肃然,“没知识哪行,科技才能兴国。”

老爷子生活起居讲究养生之道,到点吃饭,到点睡觉,早晚必锻炼,让我等日常生活没养成好习惯,整天觉得体力不行的晚辈们自愧弗如。天生勤快的老爷子,没两天就把我荒草凄凄的菜园子打理得整整齐齐,像模像样。

哪里是什么老糊涂,但只景够迷人,酒够带劲,人够真诚,俺家的白头翁,便一点浩然气生,千里快哉风起!

欢迎转发,转载请注明作者

吴语

和微信公众号

生活在华盛顿

下期:走进美国的大学(2)--耶鲁

 

[ 打印 ]
阅读 ()评论 (2)
评论
生活在华盛顿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我爱丁二酸钠' 的评论 : 多谢祝福!
我爱丁二酸钠 回复 悄悄话 赞一个!
愿老爷子、儿子、儿媳、小孙女都心态好地生活一段时间。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