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马特喜欢摄影。而且是众所周知。因为他总是喜欢在脖子上挂个相机。他的办公室在我的斜对面。每当中午的时候,我都会看到他把相机挂在脖子上走出去买饭。他不和我在一个组,工作上的交集并不多。就在今年的一次party的时候,我看到他忙碌地给大家拍照。和他攀谈起来,才知道他玩摄影很多年了。而且有自己的blog。
马特的相机并不很高级。甚至有些落后。马特说他开始和我一样,也是拍一些建筑和风景。后来变了。他说不喜欢拍那些摆出来的东西。但是他的那些片片都很有个性。他说之所以总是把相机带在身边,是想随时随地捕捉那些瞬间。
后来,我也去马特他们的网站看了一下。是一个艺术类的网站。当然不是中文的。我不仅在那里看了他的作品,还认识了他的朋友们。最有意思的是,还遇到了老朋友爱德华。当我们在马特家主办的party上相见时,美国老也说这个世界真小。因为我至少有15年多没有见到他了。爱德华是我早期的同事。我记得他是个枪支爱好者。怎么现在玩起了摄影。他开玩笑地说,小时候玩枪是因为那个年代没有相机可玩。事实是他受父亲影响才玩枪。他小时候住在麻州西部的一大片森林里。父亲喜欢打猎。他和哥哥们也跟着打。就养成了玩枪的习惯。他好像还有个哥哥从国外服兵役回来后还开了个枪店。据说生意非常好。
有时候有意或无意地跟在马特后面一起去午餐。当然每次都落不下的还有那个小恬妞几米。几米是个亚裔女孩。可是她永远都不会说自己是什么裔。而是强调自己就是美国人。这女孩每时每刻脸上都露着微笑。而且,总能找到一些网上搞笑的段子。然后发给大家。她常会笑呵呵地说:哎呀!你是否看到我昨晚发给你的视频或者照片。不是一只晃着尾巴的小猪,就是一只兔子什么的。还喜欢用她的手机拍一些搞怪的照片。发到那个网站上。
马特说他希望自己每天都能拍到一张自己认为还不错的片片。我们都说那极容易。他自己说很难。我有时候也带上相机。不过很少。因为那样不仅麻烦,而且,周围也就那几个建筑和一些匆匆赶路的人。走得远一些了就到拍了很多次的河边。也没有太多可拍了。
今天告诉马特说去河边散步,拍了几张大桥。他建议我把他们调成黑白。试了几张。没觉得特别出彩。似乎是有些人崇拜黑白的。领导说艺术无关颜色。听上去很有哲理。管他什么艺术。那谁说的,都是吃饱了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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