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餐又称高价饭,顾名思义就是到饭店花大价钱吃饭。这是中国大陆于1961年到1962年间出现的奇特事物,其缘由还要从1958年说起。
当时毛泽东头脑发热,想在15年里赶英超美。于是他搞大跃进与人民公社,结果弄得老百姓连饭都吃不饱,油水更是没有,因饥饿而死者众。现在60岁以上的人都知道,当时城里每个成年人每个月的粮食定量只有区区二十多斤,每天连一斤都不到,真可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珍贵”。著名的经济学家茅于轼回忆他饿得全身浮肿,连鞋都穿不上,弯腰都困难。他只能靠喝水来“充饥”,因此小便特别多,一晚上要起来七、八次。他之所以没有饿死,得益于吃了许多蚂蚱。夏秋之际,田里有许多蚂蚱,他捉了就放到信封里。待有了七、八只就把信封放在火上烤,信封烤焦了,蚂蚱也熟了。他把蚂蚱放到嘴里,一嚼冒出一股极苦的绿色液体,但是为了填饱肚子活命,他顾不上恶心与苦,嚼嚼咽下肚去。
或许有人会问,肚子饿不能去饭店买饭吃吗?那时去饭店吃饭不但要付钱,更重要的是要付粮票,要是饭店克扣斤两,那可就惨了。从饭店方面来说,开业离不开鱼肉蛋菜,可是上级的供应量少得可怜,根本不够。于是许多饭店只能卖馒头和米饭,靠回收的粮票来维持不关张而已。
把国家搞得民不聊生至此,毛泽东束手无策了。他不得不把被他称为党内右派、被他长期冷落的陈云请出来收拾残局。饭店卖高价餐就是陈云想出来的办法之一。具体来说,就是从国库拨给饭店粮食和鱼肉蛋菜,让饭店能正常开业。食客来吃饭不必付粮票,这是最吸引人之处,然而饭菜的价格却贵好几倍。这就是高价餐的由来。不过不是所有的饭店都能经营高价餐,有权经营的,每个城市不过只有几家,而且其经营方式各有特色。
有的饭店经营的是高档次的高价餐。著名作家王蒙回忆道,1961年春节是最缺吃的一个春节,他狠了狠心,花了50元钱,与妻子在北京西四的“同和居”鲁菜馆,吃了一顿高价餐。那天的菜式,有焦熘肉片、干烤黄鱼、黄瓜肉片汤等,含肉量较多,还有大米饭和小花卷。王蒙当时的工资每月80余元,夫妇俩一顿饭竟花了他半个月工资。这样的高价餐连王蒙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也只能偶尔为之。
有的饭店经营比较平民化的高价餐,每人每餐人民币5元。虽说有四菜一汤,但菜式很一般;不但菜的量少,含肉量更少。食客们把饭、菜、汤如风卷残云般一扫而光,还是不觉得饱。意犹未尽之余,就顾不得斯文,端起菜盘,伸出舌头去舔,直到把每个盘子舔得干干净净。可以想象一下当年的情景:一群人在饭店里纷纷捧着盘子狂舔,这种叫花子形象真是既可笑又可悲。当年大学毕业生的工资大约是45元,吃一顿这样的高价餐花5元,也就是说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够吃10顿半饥不饱的高价餐。
既然5元的高价餐吃不饱,而50元的高价餐又吃不起,有的饭店就推出了处于二者之间的高价餐,每人每餐10元,可以保证吃饱。那时笔者家住沈阳,附近就有一家这样的饭店。第一道上桌的是糯米八宝饭;第二道是青椒炒土豆丝,加两个大馒头;第三道是肉末麻婆豆腐,同样加两个大馒头;第四道是土豆烧牛肉,还是加两个大馒头;如此等等。总之越往后面,菜式就越精彩,含肉量也越多;菜谱的最后一道,竟是令人垂涎欲滴的清蒸全鸡一只。
不过到这一类高价饭店吃饭,必须要遵守两条规定,一是必须按照规定的上菜顺序来进餐,只有把一大碗糯米八宝饭吃完,才能上青椒炒土豆丝及两个大馒头,再吃完了才能接着上第三道菜;以此类推。到哪一道菜吃不动了,用餐就此结束。于是有的食客想,那我就慢慢吃,从中午拖到晚上,拖几个小时待肚子饿了再吃。不行,饭店的第二条规定在等着:那就是用餐时间只限一小时,到时候必须走人。
在吃这种高价餐之前,许多食客发誓要“过五关斩六将”,不吃到清蒸全鸡誓不罢休。为此他们各显神通早做准备:有人从前一天起就不吃饭饿着;有人进饭店前吃泻药把肠子排空;还有的人站着吃,边吃边跳。凡此种种,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增加肚子容量,尽量多吃些、吃到下一道菜。不过据饭店的人讲,那一大碗糯米八宝饭、两个大馒头和青椒炒土豆丝就把许多人撑饱了,能吃到麻婆豆腐的已经很少,有能力吃到土豆烧牛肉的更是凤毛麟角,而能达到清蒸全鸡这个光辉顶峰的食客,从来就没有过,人们只能饱饱眼福而已。
陈云想出的这个高价餐,在当时还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一来可以让一部分有余钱的人吃上几顿饱饭,价钱虽高,但“周瑜打黄盖,愿打愿挨”,总比挨饿强。二来让饭店得以继续开张,把市场搞得繁荣些。三来通过卖高价饭回笼了大量货币,搞活了经济。进入1963年,中国大陆的经济状况摆脱了困境逐渐好转,居民的鱼肉蛋菜配给量增加了不少。随着饭店菜肴价格的回落,高价餐就此走入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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