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讨论要求加薪的手法之前,先要正名。
要求加薪是件尴尬的事情。说它尴尬是因为它是员工与老板(职业经理或是公司owner)利益冲突的集中体现。
老板要做到家,必须要以最低的成本,换取最大的产出,这样才能不断地以取之不竭的利润滚雪球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竞争力,从而成为丛林世界中的猎杀者而不是猎物。在现代企业中,人工,即便不是最大的成本,通常也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份额。降低人工,是老板最利害悠关的考虑之一。
对普通员工而言,工钱通常是我天天来打卡上班的动机和目的,如果我要真正对得起自己,就必须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少的精力,换取最高的报酬。在这个意义上,争取加薪,并且是涨幅较大的加薪,是我作为员工保护并且扩大我自身利益的天赋权利,也是唯一的途径,因为我通常是被排除在大额的股票分红和奖金之外的。
名正言顺了,就可以师出有名。既然你老板没有任何动机来"主动"为与你的根本利益冲突的我的根本利益做考虑,那我就必须"积极"地自己来考虑。
我会在你做年度评估之前早早向你提出加薪要求,因为我知道预算一旦做出,给不给我加薪或加多少多半已成定论。让你改变决定比和你讨论去达到一个决定要困难得多。
我会本着good faith 与你讨论。要求加薪是推销我自己,好的销售都知道,生意要做得长,做得好,坦诚,让利,互惠是根本。
我不会象怨妇那样以抱怨开场,因为那会让我的谈判还没开始就散发着负面的味道。人们会打发"crying baby", 但是没有人会尊重他/她。
我也不会象嚷着"离婚"的泼妇那样以勒索开场,因为我知道一个值得我尊敬并且愿意为他卖命的老板,是决不会容忍被勒索的。即便我现在能得逞拿到加薪,我在你手下的日子也会是曲指可数的。
指导原则一旦奠定,什么时候要求加薪,要求什么样的涨幅,就只是个形式问题。我相信一个有资格做我老板的人,不会因为我秉着 good faith 提出加薪或者合理地要求某个涨幅而对我心生恶意。真要那样,也就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依据上面的原则,我在被雇用后的三年内三次主动向老板要求加薪,得到的结果是总计60%的涨幅。
当然,上面说的主要针对中小公司。大公司有严密的人事制度,也许不大适用。
如果我提要求,我会陈述了解公司有不加薪的条款,但是认为自己贡献突出,希望能按个例处理。同时保证加薪与否,都会一如既往地贡献自己的价值。自己的经验,老板在收到这样的要求后,即便不能加薪,有时也会做一些变通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