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说:"For art to exist, for any sort of aesthetic activity or perception to exist, a certain physiological precondition is indispensable: intoxication."如果我们把尼采哲学的核心,理解为以诗人的方式对人生进行哲学反省的努力,那么,他在这里对"沉醉"(intoxication) 的推举,实际上与纵酒磕药,放浪形骸,姿议人生的魏晋风度异曲同工。似乎几千年后尼采凝聚着酒神精神的诗化哲学,恰好成了魏晋哲人辉煌的诗意化人生迟来的点睛注解。而以众人皆醒我独醉的方式,克服理性常识的束缚,摆脱道德规范的囹圄,以小我宿醉之后的朦胧混沌,应和存在本身狂野无序,无迹可循的零乱轨迹,也许才是我们的灵魂最终找到它迷失已久的家园的唯一途径。试一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手捧一杯 single malt whisky, 似醉非醉,半梦半醒地倾听 Stan Getz 如痴如醉的 Jazz。你会吃惊于自己感受的敏锐和真切。
用"辩"而非"辨",是受到海德格尔说的“Making itself intelligible is suicide for philosophy” 这句话的启发。为什么以思维慎密,逻辑严谨著称的德国人中最出色的一位哲学家,会断言哲学如果以清晰明确无歧义为目的,则与自杀无异?海氏这一说法,也许是要承认以认识并且昭现存在之本质为使命的哲学,实际上不过是"诡辩"而已。一切全在于阐释,而阐释的出发点,是承认各种歧义或异义的合法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哲学思考,或者更根本的人生思考,就不再是"辨"别是非,善恶,对错,好坏的探究本质之举,而成为"辩"论观点,视角,出发点以及由此达到的结论的智力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