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为什么喜欢告子 ? 因为他是一个性情中人,因为他不装腔作势。
告子最著名的观点莫过于 “食色,性也。” 把性提高到和饮食一样的重要地位,为天下的饮食男女的性福生活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要知道他说这话的时候是在二千多年前,那时候虽然也 “百家争鸣”,但多数学派对 “性”的问题要么视而不见,要么躲躲闪闪,尽管他们每天都在实践着这个问题。尤其是正统的儒家,更是把 “性”视为有违礼教,主张 “男女授受不亲”。嫂子掉水里去救一下都得权衡利弊,那么,不相干的女性掉水里只好见死不救了,而且心安理得。到了宋代,儒士们更变本加厉,公开的要“存天理,灭人欲”。事实上他们根本灭不了,他们自己也知道灭不了。理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朱熹,南宋的一代大儒。就是因为 “纳尼为妾”之事弄得灰头土脸。对他的主要指责是 “伪君子”, “假道学”之类。朱熹公开宣传 “灭人欲”是肯定的,纳没纳妾根据现有的资料确实不好说。不过从这一事件中至少可以了解告子是多么的人性和可爱。其实告子不仅为人的基本幸福生活操心,而且也为人类的基本权益立言。他的 “生之为性” 要比西方提出的 “天賦人权”要早近两千年。只是后人没有把他的 “光辉思想” 当一回事,否则的话,哪有西方人什么事。
“生之为性”。意思是“天生的属性叫做性。” 此处的 “性” 和上面的 “食色,性也。”中的“性”是有区别的,一个说的是人的属性,一个说的是人的行为。告子认为人的属性象流水,什么是水 ?“上善若水”,自由自在,大自然的属性。这和 “天賦人权”认为人的权利是与生具来,是自然賦于的完全是一个意思。只是我们东方人比较含蓄,没有把 “人的权利 ”几个字直接说出来,而是用 “人性 ”予以概括。两者都是以 “人” 为本的,但告子可比格老秀斯 ( Hugo Grotius ) 论述这个问题早多了。如果有人认为俺是瞎解告子所提到的 “性” 的涵义,附上程颢 (北宋大儒 )对告子 “生之为性” 中 ‘性’ 的理解 :天所付为命,人所受为性。 又说:天命流行生人,则会成就为人性。很显然,“ 性 ”是天命在人身上的体现。也就是 “天賦人权” 所宣扬的:人具有天生的生存、自由、追求幸福等的基本权利。近代伟人认为 :只有人赋人权,没有天赋人权。也就是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基本权利,所以才会有一系列蔑视人权,剥夺人权,践踏人权,侵犯人权的恶行。西方的权贵们也没有听他们先哲的遗训,已经制造和仍在制造着一系列违背人权的灾难。
今天俺写这篇小文当然不是为了学术讨论,更不是为 “天賦人权” 和西方人抢发现权。 人来到这个世界肯定不是为受苦受难而来,更不是为赎罪而来,这份工作耶酥已经替我们做了。而人一来到这个世界就面临了一系列问题和困惑,这就是我们这个世界的现实。孟子抓住告子所说的人性象是流动的水,无善恶之分,予以回击: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按他的意思水都是往下流的,而人都是天生善良的。也许孟亚圣的时代是那样。现在的水是可以往高处流的。娃娃一落地就大哭,一是不愿意来到这个丑恶的世界,二是想要好吃的,好喝的,如果得不到满足,就一直这么的哭下去,直到有一天爸妈不耐烦给了屁股一巴掌。巴掌挨的多了,才慢慢懂得这个世界不光是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先不论爸妈的巴掌扇的对与不对,可以肯定的是,娃娃不挨父母的巴掌,迟早要挨社会的巴掌。如果父母尽力不让娃娃挨巴掌,有一天父母有可能要挨娃娃的巴掌。读起来象是绕口令,事实上 , 真实的生活就是这么绕来绕去。
我们天生都有追求生存、自由、和幸福等的基本权利, 告子和格老秀斯也都是这么认为的。然而,谈何容易。不过,我们虽然很难做到,但可以活得更明白点儿。所以大家都来学学先哲们的理念,对自己对这个社会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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