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文里“朝代”指的是家族的世袭统治,“朝”指的是统治的家族,“代”指的是这个家族中的某个统治者,“换代”指的是同一个统治家族中的君主更换,“改朝”则意味着统治家族的更换。
现在被称作“联合王国”的那块以英格兰为中心的地方看来就要改朝换代了。不管是因为现在已经90高龄的伊丽莎白女王去世还是退休,也不管继位的是已经待机多年的威尔士亲王查尔斯王子还是人气极高的剑桥公爵威廉王子,反正英国君主的更替应该就在眼前了。
据说,伊丽莎白女王极有可能越过查尔斯王子传位于威廉
更替之后英国皇族的构成还是和原来一样,不就是一次简单的“换代”吗?怎么就“改朝”了呢?
中国人说起“改朝换代”肯定会想到“血流成河”,除了最后的清王朝终结时基本上是和平革命之外,后王朝对先王朝总是要斩尽杀绝,因此每次改朝换代之后肯定是人口锐减一片荒芜。
而英国基本上不是这样,英国确实有过伴随着腥风血雨的改朝换代,但更多的是比较平静的交接。
现 在说起英国历史来,都从征服者威廉一世在1066年征服英格兰建立了诺曼底王朝开始,英格兰君主从威廉一世算到现在的伊丽莎白二世有42位,被分成为诺曼 底王朝、布卢瓦王朝、金雀花王朝、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汉诺威王朝、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以及现在的温莎王朝。其中金雀花王朝还可再细分为安茹王 朝、金雀花王朝、兰开斯特王朝和约克王朝等。但不管这些王朝怎么分法,他们在血缘上都是一直连接下来。
金雀花王朝的国王们“合影”
英语中表示“王朝”的字有两个,Dynasty和House。似乎没有人说得清楚这两个字到底有什么区别,笔者个人的观察是英国人在说自己时更倾向于用House而把Dynasty留给别的国家用。
有 人把从987年开始到1792年在法国大革命中被废黜为止这段时间内统治法国的君主都归纳进了一个卡佩王朝,因为那是由男系血缘连接起来的一个家族。但是 大多数人还是喜欢将其再分成瓦卢瓦、奥尔良和波旁等几个不同的王朝,这些王朝的改变是指君权由于没有男嗣继承人而转移到了别的旁系,因此法国“王朝”的意 思基本上也就是中文里同一家人里“长房”“二房”的意思。
而英国“王朝”的概念和法国又有点不一样。
法国在王位继承时采用的 是从古代法兰克王国流传下来的萨利克法(Salic law),萨利克法一开始就有女性不能继承土地的规定(Terra salica),这是因为当初萨利克族的土地来自不易,是帮罗马人打仗挣来的,属于公社所有,不能让嫁出去的女人带走。到了公元六世纪,法兰克国王对其进 行了修改,没有兄弟的女性可以继承土地了,但还是不能继承王权。
所以法兰克王国演化而来的法国和德国都没有女王。有时候因为不能有女王还会生出其他的事情出来。
1714 年英格兰闹“国王荒”,到汉诺威公国把他们的大公踅摸回来当国王,是为乔治一世。这种两块地方共享一个君主的做法叫“同君联合”(Personal Union),可是一百多年之后的1837年由于英国出现了一个维多利亚女王就共享不下去了,因为汉诺威公国实行的是萨利克法,不能有女王。
还有一个搞同君联合的是荷兰和卢森堡,荷兰国王同时就是卢森堡大公,但是1890年威廉三世去世之后,10岁的公主即位了荷兰国王,是为威廉明娜女王,这一下实行萨利克法的卢森堡就只能自己去找人当大公了。
现在也还有一个同君联合:法国总统同时也是安道尔大公,本身这种民选政治家和君主同体的事情就匪夷所思,反正安道尔也就一个人口只有85000人的小镇,怎么着都行,更大的问题是如果哪天法国选出了个女总统,实行萨利克法的安道尔公国就不知道会怎么办了。
征 服者威廉一世是法国人,其实在他之后好几代英格兰国王都不是英格兰人而是法国人,做着英格兰国王的法国人。威廉一世、亨利二世、理查一世死后都葬在了法 国,甚至二百多年后的1272年去世的亨利三世虽然埋葬在自己亲手扩建的西敏寺,但还是坚持把心脏送回祖国法国的封特弗罗修道院(Fontevraud Abbey),因为那是他们安茹家族祖传的墓地。
征服者威廉画像
这不仅是出自对故国的怀念,最初几代的英格兰国王因为在法国的封地还同时是法国国王的臣子,法国新王即位的时候他们是要去执臣子之礼的,爱德华二世因为没有处理好祝贺他大舅子法国国王查理四世即位的问题,把小命都弄没了。
然而这些无限热爱法国的英格兰国王们却没在蛮荒之地的英格兰地方实行萨利克法,原因可能是在征服者威廉一世的身世上。
威 廉一世不是嫡出,从小就有“杂种威廉”的绰号而一直被人嘲笑,可能是因为心理阴影面积较大,虽然英格兰对私生子比其他国家更加宽容,但却不容许私生子即位 为国王。这样就使得英格兰挑选君主的余地比其他实行萨利克法的国家要小,为了弥补这一缺陷,英格兰采取了容许女性即位的方法来扩大君主后备军,以避免发生 君主危机。
英格兰历史上有过七位女王,女王即位带来的是家系的变换,实际上英格兰历史上的“王朝”就是这个意思:虽然这些英格兰君主从血缘上来看连接在一起,但是不是同一个姓氏,换了一个姓氏就算改换了王朝。
最 早的诺曼底王朝变为布卢瓦王朝,就是因为威廉一世的儿子们都无后,所以由外孙斯蒂芬即位,姓改了王朝就改了;同样,斯蒂芬之后王位再轮回到他表妹的儿子亨 利二世,姓名再次改变,王朝也就成为了金雀花王朝;金雀花王朝最后的国王理查三世在1485年战死,胜利者亨利·都铎即位,这就成了都铎王朝;都铎王朝的 最后一任国王是无后的处女王伊丽莎白一世,这样英格兰就只能去苏格兰接来伊丽莎白一世表妹的儿子詹姆斯一世建立起斯图亚特王朝;斯图加特王朝最后的女王安 妮一生中虽然17次妊娠但没有一个孩子能活下来,因此不得不去汉诺威找乔治一世来建立汉诺威王朝;汉诺威王朝的第六位君主维多利亚女王嫁给了萨克森-科堡 -哥达的阿尔伯特,这样在她儿子爱德华七世即位时王朝就变成了他父亲的姓氏,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接下来的乔治五世上位就遭遇第一次世界大战,英国和 德国成了敌对国,从而不得不在1917年把王朝从“萨克森-科堡-哥达”改为了“温莎”。在这个改变的同时乔治五世还做了一个重大决定,给原本没有姓氏的 英国王室制定了一个姓氏,这个姓氏当然是温莎。
“童贞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画像
即将到来的英国新君即位和1901年爱德华七世继承他母亲维多利亚女王一样,不仅是“换代”,而且是“改朝”,因为届时英国王朝将要从现在的“温莎王朝”改名为“蒙巴顿-温莎王朝“(The House of Mountbatten-Windsor)。
温 莎王朝现在的君主是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女王的丈夫是爱丁堡公爵菲利普亲王,西方人习惯婚后用丈夫的姓氏,所以英国王室现在把女王夫妇的姓氏连接了起来作为 自己的姓氏:蒙巴顿-温莎(Mountbatten-Windsor),这是1960年决定下来的,但按照英国王室的规矩,王朝名还是温莎王朝,改朝要等 女王的后继人上位之后。
现任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年轻时代照片
菲 利普亲王的姓氏“蒙巴顿”的来历也很有趣。出身于欧洲名门的格吕克斯堡王家(House of Schleswig-Holstein-Sonderburg-Glücksburg),身为希腊和丹麦王子的菲利普亲王于1921年出生于希腊,但是希 腊王室1924年被废黜(后来又断断续续复辟过几次),菲利普亲王也就流亡国外,几经辗转之后最后来到了英国。
格吕克斯堡王家也是没有姓氏 的,所以这时实际上已经不是了王子的菲利普亲王必须要给自己找一个姓才能在现代社会立足。他母亲是维多利亚女王的曾孙女,嫁到希腊王室之前是莱茵-黑森公 国的爱丽丝·冯·巴滕贝格(Alice von Battenberg)公主,外公是曾经官至英国第一海务大臣的路德维希·冯·巴滕贝格(Ludwig von Battenberg)皇家海军上将,于是菲利普亲王就跟着他母亲家也成了一个“巴滕贝格”。因为德国和英国之间的古怪关系,巴滕贝格们把这个德文字意译 成英文字来避人耳目。德文中的“-berg”后缀其实就是英语中的“mount-”前缀,意思就是“什么山”,“巴滕贝格”其实就是“巴藤山”,这样意译 成英文就成了“蒙巴顿”(Mountbatten),这样菲利普亲王就以菲利普·蒙巴顿(Philip Mountbatten)的名字放弃了希腊和丹麦王子的身份,进入达特茅斯海军学院,成为皇家海军的一员。
伊丽莎白二世与丈夫菲利普亲王
大家都还应该记得英国在二战中有过一位叫蒙巴顿的海军元帅,曾在缅甸战场指挥对日军作战,那是路德维希上将的儿子,菲利普亲王的亲娘舅。
菲 利普亲王母亲的名字是“爱丽丝·冯·巴滕贝格”,外公是“路德维希·冯·巴滕贝格”,看上去特别德意志贵族范。其实那不是民法上的名字,只是一个指代称 呼,德文里的“冯”(von)实际上是一个表示所有关系的介词,和英语中的of是一样的。“爱丽丝·冯·巴滕贝格”其实是“巴滕贝格地方的爱丽丝”的意 思。
难道巴滕贝格地方就只有一个爱丽丝?回答是就只有一个,如果有两个以上就会加二世或者三世的后缀,因为都是一家人,这家人就是巴滕贝格 的领主,巴滕贝格是他们家的封地,只有这家人才能用“巴滕贝格的某某”这种称呼,名字里才会有“冯”(von),别的人没有资格这么叫,因为这块地不是他 的,“名字里带了冯字的德国人就是贵族”这种说法是这么来的。
欧洲人以封地的名字来称呼贵族,而平民就是以职业或者别的什么特征来乱叫了, 比如Knoblauch、Knobloch、Knoblock或者Knoblaugh都是很常见的德国姓氏,那意思是大蒜头,前些时候德国有个挺牛的总理 姓科尔(Kohl),那是白菜。大白菜就叫Chinakohl。
大家都知道“中国人名字多,欧洲人姓多”,原因就在这里。转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