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川普的桃色录音被披露, 几天之后,大概无人不知了。 川普的个人操守, 在每个人心目中大概都减了几分。
那么希拉里的个人操守是不是更好呢? 这还真不好说。 比较确定的是, 希拉里的丑闻知道的人要少得多, 或者是因为不那么八卦, 或者是因为媒体比较优待她, 帮她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下面就是这样一桩小事, 如果您要是不很了解, 是不是也间接证明媒体小事化无的功力啊?。 为了平衡一下媒体的偏向, 呼吁大家尽量转发。本文的细节经反复考证, 肯定不会丢您的脸。
幼年时的Kathy Shelton
1975年,美国阿肯色州小镇,一个12岁的女孩凯西.谢尔顿(Kathy Shelton)被一名41岁男子Thomas Alfred Taylor强奸,检方提告一级强奸罪,刑期30年。整个强暴过程极其残忍,导致凯西昏迷, 多处受伤需要缝合,并致终生不育。女律师希拉里受法院委托担任罪犯的辩护律师,希拉里在法庭上污称凯西对年长男人充满了性幻想并主动引诱年级大的男人,要求法庭对凯西进行长达十二小时的心理评估。12岁的性侵受害者受到第二次伤害。
步入晚年的Kathy Shelton
检方最主要的证据是罪犯的内裤,上面有精液和凯西的血液,应该说是铁证如山。 但是希拉里非常尽力地找到了证据的技术瑕疵: 当地警方在对上面的DNA进行检验后,没有封存内裤切片,违反了操作流程。希拉里到纽约找了一位著名的法医,说服了法官,内裤由于警方操作的瑕疵,不得列为证据。检方失去了最有力的证据,只得同意希拉里的提议,以对未成年人行为不检判刑,刑期不到一年。
27岁的希拉里(图为1974年的她),作为被控Thomas Alfred Taylor的辩护律师 -- Getty Images
希拉里对自己在此案的表现甚为满意, 多次在谈及此案时得意忘形,放声大笑,有录音为证。https://youtu.be/e2f13f2awK4 这六分钟的录音听完,相信正常人都会得出这样几个结论:
第一、她相信罪犯确实是强奸
第二、她对自己能够通过技术细节胜诉,很得意
第三、作为律师公开谈论其经手的案件的内幕, 是严重违反律师的职业道德的。 看来她对规则的漠视是一以贯之的,之后再出现email gate 这种事, 也就不奇怪了。
第四、关键中的关键, 她没有对12岁的受害者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同情; 如此的悲惨遭遇, 没有让她产生任何道德上的不安, 足见其是一个极其冷血无情之人。 对她来说, 赢比什么都重要。
凯西当时是处女,成长于虔诚的基督教家庭,在得知自己再也不能生育后,开始轻度精神失常。后来又染上毒瘾,在贫苦中挣扎。10年前才戒毒,开始了正常生活。俗话说, 从小事看人品。 支持希拉里的华人朋友,如果12岁的受害者是你的女儿或孙女,你是否还会支持那个冷血无情的辩护律师当美国总统? 这样冷血无情的心真能发自内心产生对妇女、儿童、弱视群体的同情心、大爱之心?
如果希拉里当选,当她把接收难民的数量按她提倡的550%的速度增长,很快美国将会和德国、瑞典一样,难民性侵妇女、儿童将成为常态,那个时候我们是不是会想起我们后悔投给希拉里的一票, 就像很多德国人现在后悔投票给梅克尔一样?
——Civil Rights原创
或许可以设想,当她代理USA时,也会全力为 USA 这个client打。
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尽管我不会投希拉里的票。
是!她是个好律师。但是个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中的冷血女人。
令人震惊的是,她在那么年轻的时候,还没涉足政坛的时候,就已经如此冷酷无情。无怪呼她现在撒谎作弊犯法无所不能还能泰然处之。
1) 当时 Hilary 并不是主动要求,而是受政府委托受理这个案子。她原本是拒绝接受的,但經不住对方执意要求,才接受下来。
2) 律师的职责不是作道德的判断。 只要受理了案件,就应该忠于客户,而不再忠于平日的政治倾向或者宗教信仰。 他(她)的责任包括挑出控诉方的漏洞。 如果对方有漏洞而他(她)不去挑出来,就是没有尽责。 所以 Hilary 所做的符合美国律师的行为准则,没有一点与 ethics 不符合的地方。
3) 假设今天有一个律师是倾向于遏制外来移民的。但一旦他答应代理一个非法移民对抗移民局强迫遣返的案件,他也一样会专心找出移民局的诉状中有没有漏洞; 如果发现了,他会照样挑出来作为抗辩的武器。 美国的司法体系很大程度上正是依赖这样的对抗,来保证原本无辜的嫌犯不会遭到冤屈。
4) 这个行为准则是这样的重要,美国社会已经把它 taken for granted。无论嫌犯是如何的引起旁观者的反感,律师在规则之内的尽力辩护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而这也成为了律师的职业本能之一。
5) 从许多跟帖对 Hilary 作为一个律师的攻击,可以看出他们或许还不习惯美国司法体系的理念,也或许是为了生怕大选失败,攻击对方时就不遵循 民主政治中理应保留基本的是非黑白 的原则了。
看来你是盲目崇拜美国了。的确律师的职责是为雇她的人寻找最轻的刑法,但是如此不择手段,以伤害一个幼小的受害者为代价来证明自己能赢,是很可怕的。她可能给这个国家带来无限的灾难!
利用规则为客户赢案子, 尤其对于一个雄心勃勃的人来说无可厚非。但是首先违规透露案情的细节,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是对受害者心中没有一丝尊重, 这个人的人性可见一斑。
它有没有笑,从youtube中是可以查到带着它笑声的tape的。估计你可能又要说那个是后期制作的效果。这么说吧,这个案子结束之后,对这个12岁的、输了案子的小姑娘,它可曾表达过一丝同情?
你要一直粉它下去也没问题,想好了就好。
"功利心太强的人,往往丧失道德的底线", what about those people who have no 道德的底线 at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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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ee real诚信 what you said
Reed in an interview published Oct. 12 denied that Clinton was laughing at Shelton.?“As far as her laughing, God knows she was not laughing over the notion that this rapist was going to go free," said Reed.?“I challenge any fair-minded reader of that transcript to make a case that Hillary Rodham was a coldblooded lawyer who was laughing over the plight of the 12-year-old rape victim."
There is little indication that the outcome of the case would have been much different, no matter the defense attorney, given the mishandling of the evidence and Shelton’s difficulties as a witness.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news/fact-checker/wp/2016/10/11/the-facts-about-hillary-clinton-and-the-kathy-shelton-rape-case/?tid=pm_pop_b
说的美国的民主是假民主!
不错, 没事儿的时候您也是分蛋糕的其中之一。有事儿的时候, 墨黑绿的人口基数决定了人家不会先被稿, 不但不被搞还要占些便宜。您觉得本地白人会在您前边被搞么?
亚裔已经被搞是看得见的, 现在还特意把华裔从亚裔里边儿调出来了。您觉得是要给多您一些便宜是么?
别忘了, 它很聪明, 也懂法律, 还有足够强大的团队帮忙, 再加上整个体制甚至舆论界都站在它那一边, 它要是想利用法律和规则把想搞的人放在一个"被搞"的position那叫做易如反掌。
我绝不是不同情受害者,但把这个案子作为黑希拉里的证据实在不公平。要说错只能说是整个司法体系failed这个女孩,不应该由一个尽职的defense律师负责。辛普森的案子也同出一辙,它有什么可以是证据,什么不可以是证据的规定,检方在这方面出了一个巨大的漏洞,如果作为辩方律师抓不到的话,是她的失职。这个不能用我们的道德观念来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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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do you interpret Hillary's "HIGH" and "LOW" in terms of this case?
这里面隐含了喜氏对规则的蔑视 - 她对外吹嘘自己经手案件的细节是违规的, 更有甚者她吹嘘的案件涉及到一个12岁的孩子。
用现在的标准, 很多州只要是同小于一定年龄的孩子发生性行为, 无论原因都已经构成强奸罪。甚至在我们心目中的法制荒漠中国都如此。为什么? 因为孩子的辨识能力有限, 在涉及性的案件中不能承担与成人相等的责任。
利用规则为客户赢案子, 尤其对于一个雄心勃勃的人来说无可厚非。但是首先违规,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是对受害者心中没有一丝尊重, 这个人的人性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