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事情的发生地是个小地方,这里我只叙述过程的基本框架,事件的参与者以“我”,我在事件中的对方“Ta先生”(或Ta),及“协调员”,”某委员会”称之。
时间要回溯至若干年前我到此地的初始阶段。事件由当事对方Ta先生在其工作善尾时的小疏忽+秘书处Ta先生的联系电号的错误而起,由此耽误了我获知一项考核的信息,然后Ta先生拒绝补救他的疏忽,而按规章这是他应该做的,也是我作为被动一方的权利。
我向官设协调员求助,后来协调员通知我,Ta先生同意择时补救疏忽。我提出有必要在我出席“补救”前请Ta先生就其工作内容与我做一次答疑, —-这也属Ta先生的工作义务和我的权力。后来协调员转告我:Ta同意。
于是,我获通知:在某月某日某时举行一场有协调员在场、Ta先生与我的三人答疑会。可就在方案落实的前一晚22时许,我被协调员电话告知,“Ta先生称无能力与我进行答疑,取消了答疑会,把事情交给了Ta所属的某委员会解决”。
几天后,我收到了某委员会集体名义的函件,函件在前几行简述了事实,後面的结论却180°大转弯,完全是事件的无中生有版:“是你自己耽误了…,是你自己拒绝…,你现在提出问题已经晚了…,所以你要…。”
这封信令我震惊,难以相信如此的颠倒黑白会是出自本地官方单位委员会的公函。
当时我的直接感受是被霸凌。尤其是,曾参与和安排了事情全过程的协调员,也是某委员会的秘书,这封某委员会的信也应是出自其手,而此前我认为她在此事上的斡旋很敬业,做了称职、有效率的工作。对她的戏剧性自我否定,我难以理解。
于是我给某委员会写回信表示自己的困惑,无果后,便按照某委员会函件最后的官样提示,给某委会的上方机构写了投诉信…。
“投诉信”期间有几件令人哭笑不得的怪事出现,其中之一是某委会要求辖内所有人员对我的“答卷”给予特殊的“严”要求,—-虽然这难不住我,但,何苦来?这样消耗自己的精力与时间实在不值。。。既然投诉信已呈交,我已于己良心无愧,于是选择了放下。…
遭霸凌之后续,一
由于我在给某委员会及投诉两封信中均质疑了Ta先生的工作质量,…,这牵扯到了Ta所在整个单位的相关问题,大概是属于在“单枪匹马挑战权威”了,这在当地的那样的圈子,(至少是)“极为罕见”。我的投诉信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让此事後来相当长久的广传于坊间,那个单位里有人将事情(故意)歪曲成我“与那位Ta先生之间的'口角'”。以至于直到在事件发生多年之后的前两年,有位我在事件之前认识的同胞女士找我通话,说到此事,她以颇为权威口气果断宣称:你有你的理Ta有Ta的理…,你有你的事实Ta有Ta的事实……。(哈哈,感觉她在给我背她在国内马列政治课上学的‘辩证法’~~)。显然,这位是愿意尾随她的信息源的设定:那件事就是我与Ta先生之间的一场争执…。
事实重复:Ta先生临阵取消了本来商定的‘答疑三人会’,我与Ta因此无缘口角或争执;整个事件中我与Ta先生说话的句数屈指可数,没通过电话、无信函往来。(对此,相信Ta先生本人及协调员均可证实)。
那位女士的学识不足以让她知道,她口中的那种“相对性”,只有在她够不着的宏大叙事才或可用的上,现实生活中具体时空内的事件,牵扯到了规则、良心等等因素时,是要有是与非讲的。不存在“各有各的事实”。在同一话语框架中,不会有“你有你的理他有他的理”的情况。
遭霸凌之后续 二,
由于那毕竟是一次令我几近颠覆“三观”的经历,那次事件中协调员及某委员会给我的所有信件,还有相关笔记之类,我都小心的保存了起来以供多年之后自己能从“第三者”视角评价,但是,这些文件在事情发生若干年后全部被无痕入户贼盗去了。那前后被盗的还有我写的文稿,多年来的家信,一些书、多年前的日记和我妈交由我保存的老照片。。。
在此我并非在断定入户盗贼与“霸凌事件”有直接关联,但从那时被盗的书类可评估出在拐几道弯之后二者的干系。
—-小地方谎言叠加的“坊间新闻”的散播能量;(在此处暂称为)“民族情绪”煽出的“共情”… 等等,是入户贼们的底气,也让两者以藕与藕丝的样式关联着。。
最后,
从积极的方面说,那事件令我在个人见识层面有所收获,而最终它并没有颠覆我的“三观”。如今看来,事件颇像是鬼使神差专门来给我上社会文化课的。怎么那么巧,Ta先生的工作在关涉我时出了小疏忽且秘书处他的联系电话号是错的?某委员会与Ta先生那样面对问题,在本地应该是属于“非主流”,咋就让我碰上了?
…… 我是以某种类似于“客户”的身份在那里的,本来无意图去担起为“厂家”改进“生产”质量的义务。是造化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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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一本很棒的心理学著作,作者是英国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Imi.Lo,书的中文译名是《敏感是你的天赋》。读此书后决定写出此事,谨希望能为后来者提供借鉴。
上图的花束是去年秋天我过生日时邻居玛利亚夫妇送来的祝贺。
花虽早已枯萎,但人间的善意永在。
当时,主要是事件背后的戏码令我‘怀疑人生’~~。
喜欢这花,一种特别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