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180)
2017 (114)
还是在四月里,我在出门去超市的路上,看见我们街上有一家人家,车道和路边停了四、五辆车,显然是有亲友造访。
回来的路上,又看见这家人家的客人三三两两地向公园走去。这所公园是个自然保护区,有条小径通往一个小湖,设有野餐桌。从街上看不见池塘。
在居家令下,这个地方允许当地居民走路、遛狗,但只能穿过,不许逗留。
这群人有老有少,至少有12人,看来好像是一大家子。老的有六、七十岁,还有个抱在手里的幼儿。小孩子一路奔跑玩耍,大人们手里拿着饮料,说说笑笑地沿小径走进去。只见两个人戴口罩。
我的第一反应是:群聚,违反居家令,病毒传播!
接着脑子里很快出现一个念头:该不该举报?
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马上被我否定了。
据我们当地的媒体,自三月中旬以来,警察局和市政府收到举报违反居家疏离令的电话已超过五百个。
在紧急状态和特殊时期,会经常发生这类举报和告密的“公民行动”,甚至直接干预的“公民执法”。这种时候,社会处于不稳定的非常状态,很多本来习以为常的行为受到了挑战,这种“挺身而出”的动机大都是出于维护社会的公平及和谐。
据心理专家的分析,举报和告密,会为举报人带来一定的满足感和掌控感,好似自己伸张了正义,为社会做了一件好事。
但是,任何事都有正反两面。除了明显犯法或人身危害的情况以外,这种举报是不是真的对社会和谐有利?
曾读到过,在中国的文革期间,邻居、同事、朋友,甚至家人之间的互相举报是家常便饭,搞得人们人心惶惶,鸡犬不宁。一句反动的话,一本反动的书,可以带来审查入狱、家破人亡的悲惨结果。每个人都是每个人的潜在敌人,这样的社会毫无和谐稳定可言。
有社会研究证明,这类“公民举报”还有一个常见的特征,那就是带着先入为主的偏见和歧视,例如近几年,美国出现了不少有色人种在正常活动时被怀疑做坏事而举报的事例。
还有那些吃饱饭没事做的人,每时每刻都在监视周围的人,还拍下照片、视频,拿到社交媒体上去当作羞辱别人的材料。
不用说,如果是对人有直接伤害的犯法行为,我是会报警的。我以前不止一次这样做过。
几天后在前院清理花园,邻居杰克琳散步走过,我和她隔老远打了个招呼。她告诉我,前些天有邻居在家里和公园群聚,她打电话报告了警察。警察来到公园,把那家人家劝散了。据说是家里有人生日。
杰克琳说:他们不怕传播病毒吗?我们宅在家里,他们倒出门热闹,这公平吗?
终于还是有人举报了!杰克琳的话,听来也颇有道理。
不过,也说不出为什么,后来我再看到杰克琳,心里总感到不大舒服。
* * * * *
(这个自然保护区是个饭后遛跶的好去处)
谢谢评论,我见了杰克琳心里有点五味杂陈,因为我知道举报的总是这几个人,市政府和警察局每天会收到很多这类举报,很多是重复的,政府里的人说,碰到此类问题如能劝告提醒最好,不要报警,同时政府要加紧宣传和教育。
菲儿,一大帮人我看了一定会吓坏的,不过室外的还好,如果是室内我一定掉头就回家了 :)
谢谢来访和留言。
谢谢,你说的这点我很同意:在美国还是直道儿走路比较好,该做的还是要做。
谢谢评论!你说的是,我也赞赏美国人这种认真的态度。可能我当时没认为这是一个严重的违规。
整个社会都出于非常状态,这种进退两难的情况最近很多。问好默默。
谢谢松松,现在我们这里的公园都开放了,不过还是要有疏离。
你说得很好!其实我没举报也不是因为怕多事,因为我可以匿名,邻居没人会知道。只是觉得这事不够严重,况且如果这家人家有人带了病毒,到此时也早已传给别人了。
同意。是非曲直留给警察判断吧。博主心眼儿好,为人着想。我的体会是,在美国,直道而行是比较合适的。
谢谢,我正是这个想法,如果不很严重、不是明显的犯法,就不去报告了。
梅华和朋友吵架了,你写了吗,我要去看看你们吵个啥。你说得对,自觉最重要。
有些人是没意识到病毒会很容易就传播开来,一传十,十传百。
谢谢同意 :)
哈,小小的违规,只要保持距离,戴了口罩,就跟上超市买菜差不多的风险。
弄弄,我当时在考虑的时候,想到国内以前的居委会,邻居之间的互相监督。但如果是犯法或对人有伤害,那是一定要报警的。
赞同 ”违规的严重性,是我判断要不要报告的前提“。度很重要,过于严苛会搞成人人自危,过于宽容会造成无法无天。
同意一讲,在公共健康这个事情上,me 就是 we, 大家都要作出一点牺牲。
谢谢京妞,很幸运附近有个安静的自然区。
你认为大家应该互相督促,这件事应该报告,你的话也对!
这正是我当时的想法,我们这里是小镇,疫情不重。违规的严重性,是我判断要不要报告的前提。
园姐,我估计他们是没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而且那天天气实在太好。
没关系啊亮妈,一个是好吃,一个是好看,都是好东西 :)
亮妈,我觉得美国人民总的来说还是做得不错的。
点点,是不是我们胆小怕事啊 :)
所以晓青认为这件事不必报告,这是我最后作出的决定。
叶子,你完全说出了我的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