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不寐:爱国贼批判
“爱国贼”一词的横空出世,极大的丰富了对专制极权主义予以批判的话语体系,在它尚未出现之前,“爱国”成为了剥夺国人精神独立与言论自由的一条锁链,也成为迫害国人中最优秀的思想解放先驱的牢笼。在“爱国主义”的大旗下,任何异见的表达都被粗暴地贴上了“卖国贼”的标签,久而久之,这个国家就变成了噤若寒蝉、鸦雀无声、毫无生气的国度,而任何卑鄙、下流、野蛮、反人性、反文明、灭绝天良的暴行都可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自从“爱国贼”一词诞生后,情况有了极大的改变,君不见近年来,受蛊惑与被操纵的反日浪潮再也风光不起来了。然而,人们或许不知道“爱国贼”一词究竟是哪位高人贡献出来的,任不寐,请大家记住这个独立学者与虔诚的基督徒。
相对于“卖国贼”而言,中国还盛产另外一种茂密的庄稼:“爱国贼”。什么是“爱国贼”呢?爱国贼就是通过攻击性的爱国表演来养家糊口,并以此谋取各种利益的精明人。爱国贼是一种寄生虫。由于它不可能独立生长,就必须靠寄生过活。由于它找不到寄生物,它就依靠大义名分为寄托,并通过文学抒情来说明这种象征性寄生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更具体地说,对于爱国贼来说,“爱国”并不是、或首先不是一种情感需要,而是一种个人谋生的策略。为什么中国盛产此物,或发生这种谋食之道?这的确和“国情”有关。在一个灾民社会,政治权力控制了全部社会资源。人们的经济生活只有通过同权力体系发生交易关系才能维持,并可能获得某种程度的回报。也就是说,在中国,首先,政治生活就是经济生活(权力体系的形成与运转过程,即资源的垄断过程和占用过程),然后,一切经济生活就是政治生活(公共领域的消灭过程,即社会成员与权力体系发生交易的过程)。
当然,这种“自由贸易”并不仅仅表现为权力边缘人向权力人出卖“爱国劳动”这一种交易形式。但显然,这是一种特别重要的“政治-经济”存在方式。那么为什么权力体系存在这种“爱国需求”呢?这显然也同中国政治的独特生存境遇有关。
◆第一、抢劫是中国权力产生的基础和目的。但正如洛克所说的,抢劫并不构成政治的合法性。那么,这个绿林集团必须虚构一种政治 合法性。显然,爱国等大义名分是最合适的政治遮羞布。
◆第二,这种虚构政治合法性的过程,有一定的历史事实为根据,即中国是一个在古代为胡、近代为夷所侵扰的灾民社会,爱国因而在中国具有独一无二的生存正义性。
◆第三、抢劫体制必然产生敌人意识这种意识形态,并依靠这种意识形态维持抢劫体制的存续。而最可能激发群众的敌人意识的政治行动,也即成本最低的政治集权行动,就是寻找和确定“卖国贼”。
第三点非常重要。以往论者往往只是揭露、确定“卖国贼”的政治行动是抢劫体制的政治阴谋,是集权动机利用了民众的病态的爱国情绪。事实上,这仅仅是对在朝的爱国贼的揭露,却忽视了在野的“爱国贼”的存在。对于这些“爱国群众”来说,他们同样利用了当权爱国贼的权力,并同时在利用其他贱民的“爱国热情”。
为什么要谴责这种特殊的经济行动?因为,爱国贼即暴政。爱国贼必须通过攻击他人是卖国贼才能证明自身可资利用的“交换价值”。也就是说,只有对他人实施人身攻击和政治迫害,他才能生存。因此,爱国贼本身就是恶。爱国贼的爱国行动本身,就是对基本人权的粗暴侵犯。不仅如此,由于自恃有大义名分的庇佑,爱国贼暴政更难以揭露,更肆无忌惮。事实上,中国几千年,特别是近百年的政治暴政,就是爱国贼暴政。为了资源垄断和争取加入抢劫体制这种经济目的,爱国贼在政治上制造了无穷冤狱,在精神世界几乎剿灭了一切问题意识。100年的改革史,就是100年的民族良知被爱国贼迫害的历史。
爱国贼其真爱国乎?爱国不过是他的谋食之道。当然不排除爱国贼的“爱国真诚”。只不过这种真诚更多是“自己把自己感动了”的那种神经错乱罢了。有别于这种经济爱国贼的是爱国者。但爱国者也仍然不是和平时代的英雄。对于历史上的爱国者来说,我也不大敢恭维。抵抗侵略是为了抵抗外国政权对中国公民个人的侵略,结果却重新建立了中国政权对中国公民个人的侵略。这种爱国壮举牺牲了那么多生命,却导致了完全一样的结果(我们判断历史的角度是从受害者的角度,而不是从施害者的角度),因此不配享受如此高的荣誉。我并不否定抵抗外辱的正义性(因为我反对任何暴政),只不过对于恢复内辱的这种爱国战争,我们没有必要奉若神明。
我从来不认为“国”本身有什么价值,“爱国”是什么最高的政治目标。你有“爱国”的自由,我也有不爱国的自由。一些朋友可能因为对爱国贼暴政(语言暴政和“铁拳”暴政)的恐惧,往往刻意强调自己是否定的爱国主义者,是被冤枉的更深刻的爱国主义者,只不过自己的“爱”是通过“哀其不幸、恨其不争”来表现的罢了。这种辩护可能是真诚的,但远远不是自由的。或者说,这种否定的爱国主义者还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因为,对于后者来说,个人价值是唯一真实的,个体价值永远是至上的。这种“自由的内疚”也许是中国自由主义知识份子独一无二的心理病痛。
我们在欧、美民族和俄罗斯民族的知识份子那里,经常看到他们对本民族文化彻底的谴责,但却很少发现这种“自由的内疚”。茉莉女士写了一篇很有见解、也很有意思的文章:《卖国贼──历史上大写的人》。这种辩护实际上揭示出了中国自由知识份子独特的困境:一方面确认个人价值之上,另一方面却总要为爱国贼辩论,而这种辩论往往又是争论谁更爱国、谁真正爱国。也许,对于外国思想者来说,这种辩护根本是没有必要的。但对于中国思想者来说,“自由主义的爱国”却成了一个摆脱不掉的、充满悖论的话题。
因此,尽管我不完全赞同赵无眠先生的观点,但我对他充满了敬意。他比我要有勇气。而且他所进行的研究工作真正开起了一种诚实的学术事业。我们距离基本的诚实实在太远了。在这一点上,也许很多朋友和我一样都有过相类似的念头。但他比我们更多勇气,也研究得更深刻。他的一些论点之所以惊世骇俗,也说明了对于这个不可救药的民族、在这个爱国贼专政的国家,捍卫常识有多难。
前不久,在北京,一些朋友激烈批评我关于台海局势的看法。奇怪的是,在这些自称为自由主义者的朋友的脸上,同样可以看到爱国贼的表情:他们同样具有一听到台湾独立就打算摸枪的爱国激情。我近来常常反省,也许,作为中国人,灵魂深处都深受爱国贼的影响。或者说,从本质上,我们都是一个姿势不同的爱国贼:从“宏大叙事”到“思想随笔”,从激进民族主义左派到否定的爱国主义右派,从本体论到方法论,“国”象艾滋病一样潜移默化地毒害了我们的灵魂。这是中国精神的巴士底狱,我们灵魂的巴士底狱。
当我意识到自己也可能是一个爱国贼的时候,我唯一的祈祷是,这种民族绝症不要通过我来污染人类精神的天空。但我知道,如果这一代学人不终结这种灵魂自戕,就将被这种灵魂自戕所终结。尼采说:“我要把自己吹熄,以免燃尽”。对于我来讲,也许对于更多的朋友来讲,这个命题是:“我要把自己燃尽,以免被吹熄”。
我也从来不认为“国”本身有什么价值,“爱国”有什么必要或崇高。国家不过是人们让渡了部分自己天赋的权利,以换取社会的秩序和大众的安全。就像大家花钱雇个保安公司一样。保安公司有它存在的价值,但我绝不会无条件地去爱一个保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