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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改变

(2016-04-02 18:54:21) 下一个

爱的改变

唐崇荣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翰一书》3章16节。

   《约翰一书》是约翰年老的时候所写的。这节经文将人类的历史划分成两部份:第一部份是约翰还未写这节经文以前,是人类对爱不完全认知的时代;第二部份是 当这节经文写成以后,人类才知道何为爱。所以,这节经文可以作为对爱的知识论的分水岭。这节经文写成之前和写成之后,人对「爱」的了解就不一样了。这节经 文使我们认识真正的爱。

  爱不是知识,爱属于感情的范畴。但是,《圣经》谈论爱的时候,将感情和知识联合起来,这是所有的文化没有触及到的,所以,爱与知识是二而一,一而二的,这个观念不是人所能构思的。

   亚当与夏娃结合,二人成为一体,他们彼此的认知不是建立在理性的观察上,乃是建立在爱的结合。这就是上帝所启示的知识论。直到二十世纪,人才明白这种观 念。在启蒙时代,人对感情和知识的结合没有正确的认知,不重视位格间的关系,只强调用理性去分析人生的经验,再用理论去加以解释。

   上帝的启示迥然不同。如果我们真正认知我们与祂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时,那真正的爱就会产生真正的知识,这是启蒙主义与现代主义都无法明白的。欧洲大陆 理性主义的哲学注重纯粹理性的思考功能,认为一切的知识都是从理性而来;英国本土的思想家却认为感官才是认知的最基要要件,一切的知识都是透过感官输入 的。所以理性时代的思想与对知识的观念就划分成两套的看法。

  到了唯心主义,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 盼望结合理性与感官,他分析的更透彻,批判得更完全,所以他的哲学被称为批判的哲学。他认为:人所获得的知识的确是从感官开始的,但是,除了感官之外,还 要仰赖理性,而理性的本身却又有限制。康德将理性分成三个范围:一,纯粹的理性;二,道德或者实践的理性;三,批判的理性。他所谈论的理性与其他人所谈论 的完全不同。理性的重要性使人忽略了它的限制性,以致将理性的功能扩展到几乎是绝对的。康德知道理性不在本体界里,人只能对现象界有所知,但是,这个理念 却在接下来的两百多年,继续不断的影响着整个西方的文化。到了十九世纪,康德的二分法引起了英国人对不可知论(Agnosticism)的兴趣。不可知论其实就是对康德二分法的一个正面的回应。

  理性时代,法国的帕斯卡(Blaise  Pascal  1623-1662) 的方向与整个潮流完全不同,他讲了一句很重要的话:「心有心之理,是非理性之理所知之理。」所以,理性是无法明白心性的知识。你的思想中有思想功能的知 识,你的心中有心灵感受的知识,难道只有理性的知识才是知识吗?心性的知识就不是知识吗?他的思想相当接近《圣经》的原则。

   当你的心性经历一件事时,你的那个知识不是理性可以独立加以思考的。将这个观念套在属灵的经验上时,帕斯卡进一步阐明:「没有人能够知道上帝,超过他对 上帝的爱。」换句话说,你爱上帝有多深,你对祂的认识只能达到你爱祂的程度。这对那些只在象牙塔里研究神学的人是当头棒喝。

  人能不能藉着阅读神学的书,从论到上帝的书中去知道关于上帝的事?从理性上知道上帝?帕斯卡认为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人对上帝的认识,不可能超过他对上帝的爱。只有爱上帝,在爱中与祂交往、交际,爱的交流才能使人对祂萌生真正的认识。这就是《圣经》所启示我们的真理。

   反观后现代主义的新兴哲学家,则对理性主义过份的肯定。首先要思想的是认识上帝与爱上帝之间的关系。当一个男生爱上一个女孩子时,他是否会说:「我们不 必见面,只要你把照片、个人资料、履历寄给我,我就可以认识你。」他吿诉朋友:「我认识她,因为她从小到大的照片都在我这里。她的身高体重,我都了若指 掌,我完全认识她。」你问他:「你喜欢她吗?」「我很爱她。我亲过她所有的照片。」你认为这个人真的认识那个女孩子吗?他对她的爱和对她的认识,只是建立 在纸张、照片和影子上,不是建立在真正立体的人际关系上。这就是那些没有真正信仰的人,对上帝的爱和认识,只停留在研究神学的层面,是很肤浅的。

   许多刚毕业的神学生,只知道一些有关上帝的知识和理论的讲解,没有真正知道和认识上帝,因此,在教会开始事奉时,越事奉越混乱,越事奉人数越少,因为他 们所知道的理论与自己个别在上帝面前的交往,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圣经》提出来的观念乃是:「知道就是交流的知道;知道就是结合的知道;这个知道是爱里 的知道。」把这些观念弄清楚后,再思想上述的经节,就会有不同的感受。经文里所讲的知道,是因为看见主怎样舍命,才知道什么叫做爱;对主的牺牲和受苦、受 死的亲身体会,使一个人真正明白我们的主是何等爱我们,真正了解爱的意义。

  使徒约翰年轻时的别名叫做「雷子」。他脾气火爆,当他发怒、不讲理时,就像火山爆发一样。

  《路加福音》第九章第53至54节记载,耶稣到了撒玛利亚的一个村庄,那里的人不接待祂,约翰就发起脾气,要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死他们。可见他会咒诅人,会不客气的对待人。这一个爆跳如雷、缺乏爱心的人,年纪老迈时,却成了爱的使徒。

  约翰是门徒中最年轻的一个,也是众使徒中最后一个殉道的。因此,他有最丰富的经验和年日来讲论耶稣基督的事迹,有更长的年日来审阅基督教的真理与所有哲学的交锋。这些事迹配合他特别经历的结晶,就表露在这段经文里。

   『基督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这句话掀开了历史新的一页,在基督的死之后,变成「从此」,在基督的死之前,叫做「以前」;在基督的死之 前,人无法知道真正的爱,自从基督死后,自从明白基督为人舍命以后,人从此(从这个时候开始、从这个历史时刻开始)进入了一个可以明白何为爱的里程碑。 「从此」就有了一个真正要描写的历史时刻。这就是亲身经历各各他、看见主舍命的那个时刻。

  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只有约翰留在各各他山上,其他的门徒都逃走了,他是唯一在十字架下亲身经历、亲眼看见主被钉的情景。这就是这节经文的意义:「主啊!我看见了,我知道你是这样牺牲的,从这一刻开始,我明白何为爱了!」

  保罗不会有这样的结论,保罗用叙述的方式来解释爱:『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林前十三:4-8)保罗告诉我们爱是什么,但是,他的讲述缺乏历史时刻的使命感,缺乏历史阶段的分界线,因为保罗没有在十字架前目睹基督的受难。同样的,彼得和雅各也没有,唯独约翰一人。

  约翰与主耶稣特别亲近。在七十个门徒里,他有份参与;在十二个门徒里,他是其中的一员;在三个门徒里,他亦在其中。甚至可以说,他是耶稣基督特别遴选的三个核心门徒之一。

  从《约翰福音》第十三章第23节 的记载,让我们看见在最后的晚餐,约翰侧身挨近耶稣的怀里,可见他与耶稣是何等的亲密。可能有人会认为,那是因为他年纪轻,所以倚在耶稣怀里撒娇。我却认 为是他愿意以最谦恭的心来聆听主耶稣最细微的说话,他不愿意错过任何主耶稣所说过的话,所以,《约翰福音》比其他的三本福音书更详尽的论述了耶稣基督的生 平事迹。如果约翰没有这么贴近主,侧耳聆听主耶稣最小声的说话,我们就无法从《约翰福音》第十七章中详细知道圣子与圣父之间的祷吿。所以,主耶稣也特别喜 爱这个门徒。

  每一个门徒都领受了基督的爱,但是年轻的约翰感受主的爱比其他的门徒更甚。所以,当他年老写《约翰福音》时,他不敢以「爱主的门徒」自居,他反过来说是「主所爱的门徒」;他不敢夸自己爱主,他也不认为自己比其他的门徒更爱主,他强烈的感受到主的爱。

   有一位姐妹奉献金钱时,在信封上写上自己的名,希望大家都知道是她的奉献。后来主的灵感动她,她就写是「无名氏」奉献。可是,当传道人问她:「难道你没 有姓氏吗?」于是她就改写成「爱主的姐妹。」最后,主的灵再感动她,她便改为「主所爱的姐妹。」不是我爱主,所以我奉献;是因为主先爱我,让我有机会奉 献。她的奉献分为四个阶段,最后的署名是属于最高的层次。我不过是一个蒙恩的人,是主所爱的人,我不敢说我爱主,我只能说是主爱我。

  约翰自称是主所爱的那个门徒。他的改变来自各各他山上十字架的经历。他在各各他山上目睹基督的死,这成为了他一生的异象。

   异象不是以为自己看见了什么;异象不是自己思想的产品;异象乃是自己从来没有想像到的,是上帝让你看见超过你所想所求的。许多年轻人宣称有异象、有感 动、有负担。其实,他们的感动常常只是个人对某个事工的回应;这样的异象,不是上帝显明的异象,而是自己的想像;他的负担不是上帝托付的,而是自己对那份 事工比较能够胜任,比较有兴趣。异象不是自动自发的;异象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异象不是雄心的投射;异象不是兴趣的实现。异象是从上帝而来的,是你根本不 曾想过,也不知道的。当上帝给了你异象后,就改变你的心思,改变你整个观念,让你的心灵有新的看见,是你可能不感兴趣、可能无法胜任的事,突然在你心中催 逼你,促使你一定要照着上帝的心意去做,这才是异象。

  约翰的改变来自各各他山上的震撼。当约翰走上各各他山时,他一面走,一面想起主对他的关爱。他沿途看见的尽是主耶稣所遗留的血迹,是荆棘冠冕刺伤所滴下来的鲜血,是鞭伤所流出的鲜血;路面上还有主耶稣跌倒的痕迹,也有主耶稣所背的十字架所印留的痕迹。

   约翰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到各各他山上,他所看到的景象,带给他强烈的震撼:「我的主是这样死的!伤痕累累,两手两脚被钉在十字架上,这岂不是罗马帝国为 了羞辱外族所用的最残酷的刑具吗?这岂不是人性中最羞辱、最可怕的一种死法吗?这不是给叛国贼、强盗、杀人放火的匪徒所预备的吗?怎么我的主要受这种凌 辱?」他不明白!可是,现在的约翰并不像以前那样行动,他静静的站在那里观看。

  就在这个时刻,上帝给了他一个异象。他的异象即有深度,又有限度。他深深觉悟:『上帝如此(so  loved)爱世人』(约三:16)。这是没有经历十字架的人无法体会的。

  保罗用许多的形容词来叙述上帝的道、上帝的真理、上帝的爱,譬如:诸般、百般、测不透、奥秘、是何等、长阔高深等等,但是,保罗从来没有论到上帝如此爱世人。只有约翰这样写,因为这句话的背后是他亲身的经历。『上帝如此(so  loved)爱世人』,他的「如此」表示他就在现场,亲身目睹了『上帝「如此」爱世人』。

   约翰的经历不但有深度,更有时间上的限度:『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这里就把「爱」和「知道」结合起来了。「主啊!我知道你对我的爱,你对我的爱是用 牺牲来显明的,现在我对你的爱是从这个认知开始建立起来的,而这个认知是来自我与你个别关系的建立,不是从书本来的。」

  当他把这些最深切的感受化成文字时,他写了最重要的两节经文:『上帝爱世人(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这是他对上帝的爱,对基督的牺牲,对上帝救赎人的动机的了解。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这节经文拉开了历史的序幕。在耶稣死以前,西方的柏拉图(Plato  427BC-347BC、亚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BC-322BC)谈论爱;东方的孔子、孟子、老子、墨子也谈论爱。他们所讨论的爱是基于他们的经历,而他们的经历又是怎样的经历呢?

  人被造成为有感情的活物,有爱与被爱的需要,否则心灵无法满足。小的时候,父母亲爱我们,我们感到很满足;当我们结婚后,有了自己的孩子,流露出对孩子的爱,我们才有满足感,所以人被造在爱与被爱的可能性中。

  真正的爱是否要从人的主观经验去了解?当人以自己作为主体,去爱另外一个客体时,由于这份感情是从主体流露出来的,是属于主体的一部份,所以,这份感情就小于主体。这样的爱是真爱吗?约翰在这方面的贡献是很大的,因为他已经完全超脱了以人的本位为主体所能明白的爱。

  柏拉图认为,当我们要讨论正义时,就先要讨论至善。我们爱智慧、爱真理,这是很高尚、很伟大的,所以,这方面的追求使到我们的生命提升,这个渴慕得到智慧、真理,使到生命得以提升的就是人的爱。柏拉图所用的(Eros)这个字,发展到现在,竟然被曲解为情色男女间的爱欲(Erotic)。柏拉图原先的意思是指那向上求进,对最高的善的渴慕(爱),这样的渴慕和爱,才能使自己脱离原有卑微的地位。

   对真理的爱,使人离开自己的本位,意味着人脱离自己的卑贱,追求更高尚的真理与良善,这是从下到上的爱。人如果能在死前达到那个境界,可算是完满了;如 果不能达到,还是值得安慰的,因为至少已经向更高处行了。柏拉图以后,亚里斯多德没有发展出新的见解,能够更有意义和更有深度的去理解爱。

   而中国的孔子,他只想将周朝的礼仪发扬光大,希望教育能使人成为有修养的人。孔子认为,人具有仁爱的本性,所以他也谈到了爱的问题。可是孔子所谈的爱, 无法脱离人际间的关系,譬如:你对我好,我要怎么样;我对你不好,你又怎么样;对我好的人,我怎么去爱他;对我不好的人,我又怎么去爱他。但是,问题就在 怎么界定好与不好?

  有一次明朝皇帝问魏忠贤(1568-1627):「怎么界定好人与坏人?」魏忠贤答:「很简单,对我好的就是好人,对我不好的就是坏人。」这就是魏忠贤的人生哲学。其实,许多时候事实刚好相反,对你好的,可能是骗子;给你好处的,可能是另有企图的。所以,对你好的,不见得就是好人;对你坏的,也不一定是坏人。

  你听过这样的话吗?「妈妈如果爱我,为什么打我?」小孩子会怨恨母亲责打他。可是做母亲的,不会因为担心孩子的怨恨而停止管教。所以,小孩子是以母亲的百般迁就或严厉管教来界定母亲的好坏。

  孔子所倡导的仁爱,是基于人际的关系:「以德报德。」对我好的人,我要以好相待,这是仁爱的表现;「以直报怨。」用正直、正义来回报那些对你不好的人。

  老子认为:「人对你不好,你还是要对他好,这样你的个性才不会受人所左右;对你不好的人,你也用同样的态度对待他,那你的人格岂不与他一样?」所以老子的德性比孔子更高一畴:以爱报恨,以德报怨。

   耶稣基督所讲的,不是柏拉图所谓追求真理、追求至善的主动意志;耶稣基督所讲的爱是从上到下的爱,不是从下到上的爱。从下到上的爱,是以自己为主体,是 以自私为出发点的爱,是基于别人比我好,所以我盼望获得。譬如: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怎么可以拱手相让?你的爱是要强占她,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是以自私 为出发点,这样的爱是从下到上的爱。

   人很难以爱男女朋友的爱来爱乞丐,因为人的爱是向上的,为要得着更高、更好的,是为自己的益处而产生的自私行为。柏拉图所讲的爱,不是《圣经》的爱;老 子所讲的爱,也不是《圣经》的爱,所以没有人知道真正的爱是什么。但是,约翰从十字架和各各他觉悟到的爱,超越了所有的哲学。

  有一些基督徒自以为高人一等,因为他自认有上帝的道。当然,上帝的道确实是最高的,但不表示你就高人一等。那些不好好读书、不认真追求、轻看知识的基督徒,滥用上帝的道攻击别人,这种行径是可耻的。因为他可能什么都不懂,更枉论明白上帝的道了。

  另一种是钻研了世界各种学问的人,最终却认为世界上的学问比《圣经》的知识更高超,他眼里只有世界的学问,无法看见上帝的道的高超。

  还有一种人,他发觉到世界的学问的限制与不可能性,与此同时,他也明白上帝的话的超越性,便不怕挑战,用上帝的道来批判所有的哲学。这才是有正确观念和态度的基督徒。约翰就是这样的人。

  有人认为人类无法超越与齐克果之间的三种关系:第一,从来不懂得齐克果的人,完全不明白齐克果的思想;第二,读了齐克果的哲学后,就钻进他的哲学世界,永远跑不出来的人,他的知识、学问、思维,都深受齐克果的影响;第三,读了齐克果的哲学后,却能超越他的人。

   今天,我们对知识所抱持的态度也是如此。有一些基督徒死守着信条,从来不想知道、认识信仰以外的知识;另一种基督徒,对信仰有了一番的认识后,再埋首于 世界的知识,结果将信仰妥协了,屈服在世界的知识下;还有一种基督徒,用上帝的道去批判一切的知识,因为上帝的道是最高的准则和权威。

   许多所谓学术性知识的研究,只是抄来抄去的搬运书中的知识,并没有什么突破性的见解。约翰却不是如此。约翰知道,希腊哲学在谈论爱、真理和至善的课题上 已经走投无路了,就在瓶颈的时刻,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舍命,展现了全新的气象和出路。在认知了所有知识的规范及限制后,看见了主耶稣所赐予的新的起点。

   约翰撰写《约翰福音》时,表达了「不是人到上帝那里去,乃是上帝到人这里来;不是人爱真理,乃是真理改变人。」所以,『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 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是真正了解也真正超越世界所有学问的人,他对世界的影响超过了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今天,有千千万万的 人,在约翰所领受的启示中看见,不是人想像中的道,乃是上帝道成了肉身。

  约翰年老的时候,写下了这节经文,将人类的历史分割了:『基督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所以,要从基督的死去明白爱。

  当我们知道基督为我们死,感受到祂为我们受苦,我们就可能爱主了。对主的爱的认识,是从基督的死开始;对主的爱的开始,是从认识祂的受苦开始。

  对主的爱有所认识后,就有一个新的责任:『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这已经脱离了救赎的意义,进到了在道德规范上模仿基督的意义。

  每一次听到基督的死,都有一个观念浮现:「祂代替我们死,祂爱我们,流出宝血拯救我们,祂是站在不应当受死的地位,代替我们受审判。」

   从这节经文中也看到了更深层的含义:基督的死不但救赎我们,基督的死也成为我们的榜样,祂的受苦和牺牲,为要完成上帝的旨意。这是经文的双重意义:第 一,基督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向我们显明了,这是救赎性的爱的意义;第二,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这是道德性模仿基督的死的意义。

  我们得救了,也盼望别人与我们一同得救;我们明白了上帝的爱,盼望别人与我们一同明白上帝的爱;我们因基督的爱得着救赎,更盼望别人因为我们的榜样得着帮助。

  真正的爱是愿意牺牲自己,照着上帝的旨意去成全上帝在别人身上的计划。我们一定要从上帝与祂的独生子那里支取这个力量,效法基督、牺牲自己,这个爱才能够在别人的身上被建立。

  我们得救了,这是救赎的力量,但还不够,我们还要跟着基督的脚踪行。除了有救赎之爱临到我之外,更有模范之爱吸引我、改变我,使我可以流露出上帝的爱,将之分享予别人。

 

  (本文选自《爱的改变》,唐崇荣国际布道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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