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格林生来就没有双臂,她坚强快乐,逐渐学会用双脚代替双臂做许多事情,例如用刀叉和筷子吃饭、写字甚至骑自行车,并且热爱舞蹈。苏菲在两岁时被从中国收养,自此与她的养父母克里斯蒂安和杰里米生活在美国犹他州赫尔瑞姆安。
图为7岁的苏菲·格林用脚吃午饭。
图为7岁的苏菲·格林用脚写字。
图为7岁的苏菲·格林和养父在公园里。
图为7岁的苏菲·格林与同学打招呼。
刚才,在中国网站上,看到一条图片新闻,一个生来没有双臂的中国女孩,在两岁时被一对美国夫妇领养,他们给小女孩起了英文名字苏菲·格林,生活在美国犹他州赫尔瑞姆安。女孩如今已经七岁了,坚强快乐的性格让她对生活充满信心,现在,不仅学会了用双脚吃饭,写字,甚至还学会了骑自行车,舞蹈也跳得非常好。
苏菲·格林是不幸的,天生就没有双臂,一定会给她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她到底是被父母遗弃还是另有隐情我们也都不得而知。但苏菲·格林又是万幸的,她在两岁时就被现在的养父母收养,从此彻底改变了命运,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如果你是那对美国夫妇,你会收养一个天生残疾的孩子吗?我们许多中国人历来都有追求完美的光荣传统,从大妈到菜市场买菜,挑挑拣拣,甚至把不新鲜的菜叶都要摘掉,到买个宠物也要选最纯正的品种,最漂亮的相貌。至于领养孩子就更不用说了,不要说有残疾,就连长得难看都不会接受。
这就涉及到了一个伦理问题,你领养孩子的目的是什么?是养儿防老?还是出于爱心,真正为了孩子而无私付出。像美国那对夫妇,难道他们不清楚收养一个有残疾的孩子,意味着一辈子都要为她付出牺牲吗?他们的所作所为,很多人是很难做到的。我不认识那对夫妇,也无从知道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但是,我接触过一些美国人,也曾就此问题同他们探讨。他们的普遍认知是,收养孩子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孩子。
如果为了孩子,你就不会锱铢必报,更不会在意这个孩子是否有残疾,因为在他们眼里,在上帝面前,人人都是一样的,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甚至还有可能有意收养有残疾的孩子,因为与正常孩子相比,残疾的孩子更需要关怀和照顾,更需要爱。在一个社会,当人人平等的观念真正深入人心,当大爱真正播撒到了灵魂深处,这个社会才能够真正和谐。
我认识很多美国基督徒收养中国弃婴,大多收养2个,最多的一家收养了四个残疾孩子,对她们真是疼爱有加。他/她们认为这样做是荣耀上帝和喜乐的事情,是因着耶稣的爱来服侍神。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的恩典,是不可以随便放弃的。
多说一句,我是老师,有一次在给班里一个被收养的中国孩子(唇腭裂和其他疾病)开SST(学习辅导会议)的时候,听到这个美国母亲常年奔走带她看病,看到她向学校施加压力要求孩子得到更多帮助,我真的很感动。想想这个孩子的中国父母因着残疾遗弃她,而这个美国母亲甚至为了收养的孩子开始学中文,拿着手机google translate和孩子说着半英文半中文(孩子8岁收养的),如果没有信仰的力量,凭着人的自私本性能做到吗?
到目前为止,这对夫妇是值得敬佩的。
不过,领养一个残疾的孩子目的何在? 普通家庭的话搞不好可能非但帮不到孩子还会给所有相关人员带去一辈子的阴影。不如在慈善机构更有保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