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前福利的概念
生前福利(living benefits),指被保人在生前享受的权益,或在符合条件时可提前领取身故赔偿金的一部分。
生前福利,是人寿保险的附属条款,并非所有人寿保险都包含此项福利。
在包含生前福利的人寿保险产品中,可分为内嵌(build in)和外加(additional rider),内嵌一般不需额外付费,而外加需支付额外费用。
(二)生前福利的形式
1)慢性疾病 / 长期护理(Chronic ill)
被保人被诊断患有符合条件的慢性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时,可提前领取部分身故赔偿金,用于医疗和照护费用。
2)重大疾病(Critical ill)
被保人得了如严重的心脏病,短期内不致命,但会造成严重的健康问题时,可提前领取一部分身故赔偿金,用于医疗和生活费用。
3)不治之症(Terminal ill)
被保人得了如晚期癌症等致命疾病,预期寿命不超过12个月时,可提前领取一部分身故赔偿金,用于医疗和生活费用。
(三)通常若符合以下条件,便可进行理赔:
1)慢性疾病 / 长期护理:
经医生证明,在过去的12个月内,在没有协助的情况下,在至少连续90天 的时间内,丧失六项生活自理能力(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简称ADL)中的2项,或有一般的认知障碍(老年痴呆)。
六项生活自理能力:
- 洗澡;
- 大小便自控;
- 穿衣;
- 吃饭;
- 如厕;
- 移动。
2)重大疾病:
- 葛雷克氏症(ALS);
- 主动脉移植 手术;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失明;
- 癌症一期;
- 囊 胞性纤维症;
- 末期肾衰竭;
- 心脏病发作;
- 心脏 瓣膜置换术;
- 重大器官移植;
- 运动神经元病;
- 中风
- 心搏骤停。
3)重大损伤:
4)不治之症:
一般而言,经医生出具证明,被诊断患有将导致24个月(有些州是12个月)内死亡的末期疾病。
5)阿尔茨海默病和认知能力衰退,部份保险产品也会进行赔付。
* 不同保险公司不同产品生前福利条款可能不同,
对于符合条件,理赔金额等定义可能有所区别,
请咨询专业经纪人为您规划最适合的人寿产品以及购买附有生前福利的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