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化“快餐式”的生活节奏下,节日原始的文化属性正被逐渐瓦解,取而代之的是商业和经济价值。当然,还有一些特殊的节日,包含了对政治意义的彰显或对精神伦理的崇尚,“母亲节”就属于后者。节日是不是被法定,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就是能不能获得一次休假而已。因为,法定假日无法用法律去规定人们必须去做什么事。而且,享受法定假日的人,也不一定是节日含义所对应的人群,不过是一个可以休息一天或几天的借口罢了。
回顾一下母亲节的来历, 也许有助于我们重新认知一下这个节日:
历史学家声称最早可能是在古希腊,人们庆祝莉雅女神的节日。这女神就是宙斯的母亲,几乎希腊所有的神都从她而出。在这一天,古希腊人向希腊众神之母希布莉(众神之母)致敬。到古罗马时,这些活动的规模就变得更大,庆祝盛况往往持续达三天之久。当然,古时人们对女神的崇拜只不过是一种迷信,它同今天人们对母性的尊敬是大不相同的。在17世纪中叶,母亲节流传到英国,英国人把封斋期的第四个星期天作为母亲节。在这一天里,出门在外的年轻人将回到家中,给他们的母亲带上一些小礼物。
1907年,美国费城的安娜为了发起订立全国性的母亲节而活动。她说服了她母亲所属的、位于西维琴尼亚州的教会,在她母亲逝世二周年的忌日,即五月的第二个星期天,举办母亲节庆祝活动。隔年,费城人也开始在同一天庆祝母亲节。之后,安娜和支持者们开始写信给部长、企业家和政治家,要求订立全国性的母亲节,他们很成功的被接受了,因为1911年时,几乎所有的州都已开始庆祝母亲节了。美国总统威尔生亦于1914年发表官方声明,让母亲节成为全国性的节日,就是每年五月的第二个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