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德健这个风云一时的人物近来蜗居在北京,一直低调地躲避在媒体的视野之外,最近的一次公演也是在2011年。 时而有记者采访他时, 侯德健也失去当年的风采 --- “变得一点锐气都没有“, 主要谈论都是易经卦解......。纵观其人生的起起伏伏侯先生都与大陆息息相关,他虽然对台湾是几出几进, 但还是始终离不开中国这块的土地, 这不最后他还是落脚于此。
1983年,为寻找音乐创作的源泉,侯德健无视中华民国政府的禁令,只身前往中国大陆。随着《龙的传人》在大陆流行,他很快成为家喻户晓的歌手,并且推出《新鞋子旧鞋子》。六四事件后,1990年被大陆驱逐出境,6月20日由福州经公海转渔船回返台;他在苏澳上岸后向中华民国政府自首,被以非法入境罪名判刑三个月,只交了罚金,没有坐牢, 这是不是有点天方夜谭。以下是他当年的陈述,这也是后来过了好些年才了解到:
1990年六月十六日我在福州停了一晚,十七日公安派了十几个人带我去了趟海边,临时又转回福州,他们对我说,因为浪太大,考虑我的安全有顾虑。我觉得在这段期间他们非常考虑我的安全,生怕我在大陆境内发生任何意外,即使如刮胡刀,也在我刮完胡子後立刻取走。
十八日早上六点,我上了艘「边防巡逻艇」,下午六点,我不确定是否已到了公海或仍在大陆海域,他们拦了一艘台湾渔船,那艘船上只有两名船员,当时我发现,他们和那艘船可能根本没联系,因为其中一名年轻的船员被这些公安凶巴巴的态度吓哭了。我也想到,他们和台湾可能也根本没联系。
上了渔船,我被送到一个装鱼的冰柜中,柜中虽无鱼无冰,但非常的闷热,我只能到晚上时才能出来透口气。巡逻艇一直跟着渔船到十九日天亮才不见踪影,其间大陆人员不准我和船员说话,他们似乎也没有把握这两名船员会做什麽,这艘破渔船停停开开,中途停下来修理,都引起公安一度紧张。
十九日,我已可坐在甲板上晒太阳,我开始想「我该怎麽办」,当然是不可能回去了,但下去该怎麽走?我接受了他们的安排,然而现在显然是「偷渡」了。
我想到两点:其一,我不愿让台湾为我的事感到任何为难,而我身上还有一张七年前的出入境证,如果台湾不接我,我只能做一名「国际难民了」;其二,若是台湾接受我,我希望回来是公开、正式的,我最怕的是到明显不欢迎你的人家做客,如果台湾欢迎我,牵涉到的法律程序该如何做。
其实我曾考虑一上岸就到派出所自首的,但因考虑地方单位是否能处理得当,所以还是决定回台北再说。
今天早上七点多,我换了条小船上了岸,我总共给了船员六百元美金。八点钟上岸後,吃了个早点,那家店的老板娘看我一下,觉得我浑身油污、满脸胡渣,还好心的叫我去洗把脸,十一点多,我叫了部计程车直奔回家,妈妈接到讯息赶回来,见到我不能相信,吓得直哭,却又高兴得又蹦又跳,是太难令她相信了,离开台湾七年,在海上五十多个小时,我终於回家了。
回顾这期间侯德健从当初无视中华民国政府禁令投向大陆,本应象黄植诚和李大伟一样是反水英雄, 谁想最后却又变成政府的眼中钉,遭到驱逐,并安排他坐小船「偷渡」回台,而不是坐飞机遣返;二千五百多个日子,侯德健说来不胜唏嘘, 太滑稽, 不过政府“恶心”人的手段也太高明了。
政府出手总是会让人于意料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