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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花香飘逸的春季,还是硕果累累的秋天;无论烈日炎炎的夏日,还是银装素裹的寒冬,我都喜欢天马行空般地徒步行走,或结伴而行,或独来独往,像仗剑天涯的江湖侠客,自由自在,随心所欲不逾矩。
记得上小学时,常常不知不觉地瑀瑀独行,跑到几公里以外的邻村亲戚家找同伴玩耍,以至于父母为找不到他们的儿子而心急如焚。也许受连环画《渡口小艄公》的影响,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地徒步到冷冷清清的汾河岸边去寻找心目中的“小艄公”而忘了回家,却不懂得父母等不到我回家时的焦虑和担忧,实在是一种罪过。说不清那种“特立独行”不懂事的任性是儿时的清欢还是天真?
上了初中,每周徒步往来于离家5km以外的乡里求学,这样一举两得,既满足了我喜欢徒步的爱好,又无形中锻炼了身体,活动了筋骨。即便在烈日炎炎似火烧的盛夏,一路马不停蹄,汗流浃背,听着此起彼伏的蝉鸣,仿佛自己置身于蝉的王国,与树木同在,与季节同歌,好不惬意!
韶光易逝,花季难留,斗转星移,岁月悠悠。人生绕不开的三部曲:求学、成家和立业。往后的平凡日子里,我漫步于校园里清晨或晚间的运动场,曲径通幽的樱花路,林荫蔽日的梧桐道;游览于象牙塔外墨宝林立的西安碑林,雍容华贵的北京故宫,雄伟壮观的万里长城;行走于烟波浩渺的洞庭湖畔,浪涛阵阵的黄河岸边... ...借徒步的“休闲”时光,尽可以放松自我,放飞思绪,亲身体验名山大川和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把世俗红尘的烦恼抛到了九霄云外。
年过半百,痴心不改,徒步行走已成为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不,前几周,又应好友相约,驱车前往80公里以外的“Ball's Falls"自然景点去徒步赏光,追逐晚秋渐行渐远的背影。
在铅灰色的天空下,穿行于晚秋的落叶缤纷,倾听林间的鸟鸣婉转,目睹眼前小河里的哗哗流水,和同伴们边走边聊,边聊边走,欢声笑语,回荡悠扬,忽然间恍若踏入了人间天上的世外桃源。此刻的晚秋,没有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的伤感,反倒多了几份“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兴奋。
在崎岖的林间小道上,松弛有度地爬高走低,那轻盈的身姿竟然让我体验到了百步穿杨,飞檐走壁的禅意。悬挂于峡谷中落差处的小瀑布,像洁白天使的织密的披肩发,让人联想到“钟灵毓秀”的溢美之词。在眨眼而过、连续两个多小时的清浅时光里,虽没有“万里赴戎机,飞跃关山度”的英雄气概,没有“漫卷诗书喜欲狂”的万丈豪情,没有“曹操煮酒论英雄”的昂扬斗志,但这一切都化作了结伴而行徒步的清欢。
徒步之余,回头想想,其实,时间如林间水流一去不复返,日子本身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徒步前行,它带着串串徒步清欢的故事,镶嵌于生活的各个角落。
在世界名著《一个人的朝圣》中,已经退休的主人公哈罗德意外收到了暗恋了他一辈子的女主人公奎妮的来信,得知她癌症晚期,不久于人世,他毅然决定长途跋涉,要赶在奎妮离开前见到她,以解除内心埋藏已久的愧疚,他的决定也得到了妻子莫琳的支持。事实上,哈罗德的婚姻并不幸福,因暗恋而非他不嫁的同事奎妮不但为了替哈罗德工作中的重大错误顶包而丢掉了自己的工作,而且还爱屋及乌,把哈罗德的抑郁症的儿子戴维当做自己的亲生儿子对待,以至于戴维在抑郁自杀前只和她倾诉心里话而完全忽视了他自己的母亲莫琳,这些哈罗德都看在眼里,牢记在心,可是他无法突破婚姻的枷锁而忍受着挥之不去的郁闷。正像作品里所说:“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
哈罗德抱定如圣徒般的信念,徒步行走在遥远的路途上,晓行夜宿,风雨无阻,与其说徒步在路上,不如说徒步在自己心中,是为了一份信仰在行走,更是为自我救赎在行走,让一些东西更清晰,让一些感情更明白,让一切更趋于平静, 直至见到日思夜想的奎妮。
哈罗德从英格兰西南横穿至东北,行走了 627英里,耗时87天,终于在奎妮离开人间的最后一刻徒步到达,如约而至地看到了她最后一眼,那一路风尘仆仆的徒步化作了释放内心苦闷已久的一缕清欢。
生命是一段不折不扣的旅程。每个人都不知不觉地“徒步”在自己生命的旅程中。奎妮遇到哈德罗,才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尽管他们无法成为夫妻,然而,哈罗德无疑成为了她徒步的生命旅程中不可或缺的清欢。
人们常说,孤独是一个人的清欢。而在我看来,徒步——独行或结伴而行的清欢也许是孤独最好的一种陪伴。
在群居或独处的时光里徒步清欢,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活出“人间有味是清欢”的生命本色,何乐而不为?
(11/26/2021 Oakville)
非常有深度的好文。:)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