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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像鸡毛一样飞还是让理想照进现实

(2006-07-05 12:02:58) 下一个

出国前,只要是孟京辉的戏,几乎都看过。不承认自己 是什么追星族,或者时下流行的讲法“粉丝”,就是比较喜欢看他的东西。这种喜欢是一种批判性的喜欢。此话怎讲呢?换言之,对他的作品有认同的地方;也有不能完全认同的地方。然而,我从来没有否认,他要表现思想的那份直率与其中的激情。

 

当然,对于他的表现手法,即所谓的表现形式,也有过从喜欢到厌烦再到理解和容忍的一个上上下下的过程。因为,历时十年的观看,观者自身的环境,年龄,阅历等等也在变化着,当然,这个时期的孟京辉也在变化着。

 

一个正在成熟和成长着的观众和一个同样在成熟和成长的作者之间不会有什么代沟的。有的只是尽量地去理解和感悟。

 

我没看过“理想照进现实”;虽然,我一定会去找它的盗版光盘。但,我知道,我不一定会喜欢它。只是想知道,现在的文化俗人们都在做什么样的事情。

 

但是,我觉得像鸡毛一样飞,如果可以的话,更应该叫“让理想照进现实”。因为,孟京辉想讲述的不就是一个缺乏理想的年代吗?

 

这部电影的编剧是孟京辉的太太,廖一梅女士。我第一次见到她还是在实话的小剧场看“恋爱的犀牛”;也是她编剧的。当时很吃惊,一个那么文弱的女士,可以编写那么付有激情的话剧;那么一个小鸟依人的小姑娘,却嫁给了那么一个“愤青”类型的导演。我当时,认为,孟导请太太在话剧的结束时候的登台,是一种作秀的作法;因为,这不符合传统话剧的谢幕方式。但,现在的我对自己说:“管他呢,谁又不是个俗人呢!”还是,让我记住那出“恋爱的犀牛”更有意义。

 

言归正传,这部电影的编剧是孟京辉的太太,廖一梅女士。女士在编这出戏的时候,使用了一个我们小学时代语老师教给我们的写作方法:首尾呼应法。在这个电影的首尾,我们观众都看到了马雅可夫的照片。电影中还有一句旁白:那个时代,人们都在朗诵马雅可夫的诗。。。。。听到这句台词,我的感受是:那个时代是伟大的,而不是那个诗人是伟大的。诗人生在那样的社会和时代,只能说是幸运的。因为,那个时代的人们需要理想,需要激情,所以才有了那样的诗人!

 

其实,90分钟左右的电影,利用了各种夸张,变形的视觉听觉效果,无非要说明的也就是这么个东西:我们生存在一个物欲横流没有理想的现实里面。如果,要说这么一件事,用去那么多的笔墨,不觉得累吗?我在看到电影的中间部分曾经一转念地这么想过。但是,我马上想到了“狂人日记”,鲁迅费了那么大劲写了那第一篇白话小说,不也就是想说出那么两个字:吃人!至此,我觉得对艺术家的定义应该是:一群想方设法把简单的事情用复杂的表现形式表现出来的人。这点体会,也是看这部电影的时候的一个衍生品吧。

 

小时候,姐姐总是喜欢教我背颂唐诗宋词。于是,我脑子里诗歌的形式永远离不开仄仄平平仄仄平;还有七律的倒数两句一定要是工整的队帐,如: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等等。。。所以,上大学后看顾成的诗也好,读徐志摩的诗也罢,都觉得那哪里是诗,不过是把本应一句写完的句子,中间夹杂了无穷多的逗号。还有郭老的那篇

 

“啊,

我是一只天狗,

我要把月亮吃了,

我在我神经上奔跑。。。”

 

 

我觉得那样的诗还不如曹圆朗的歌颂月亮的那段写的幽默和过瘾,以至于每次我和小人书的重逢,“那圆满肥白的孕妇的肚子,颤危危地挂在天上。。。”已经成为了我们的暗号。

 

其实,这样的诗好写,尤其是写给女同学,总能换来她们秋天里的菠菜。再后来,到了北美,遇见了一个研究自闭症的朋友,她告诉了我许多关于自闭症人群的知识,比如:他们也有感情,只是表现方式和我们不一样,他们也可以写诗;而且,不告诉你诗的作者是那样的自闭症群体,读者根本想象不到。由此,我有了新的领悟:当你用一种别人看着似懂非懂的表述来描述一个似是而非的主题的时候,你就离现代诗人的意境不太远了。

 

呵呵,我总是爱跑题。这也是为什么我的高考语文才得63分的原因。我本来想写谁,和想写什么来着?噢,对了,是孟京辉和他的作品。而且,我觉得在我的文章的开始,我是想夸他来着,可写到这里好像有点变味道了。。。呵呵,赶快打住吧。。。。

 

其实,我想写的是看了这个电影,我的一系列感慨。比如,我看到了电影里,那个诗人的电脑上出现了无穷多的报错信息。它让我想起了Window 3.1的一个屏幕保护界面:题目是,六十年代的美国。当年,我选择这个屏保的时候很不理解,为什么一选它,屏幕上的一切就变的乱七八糟的,所有的图像都在乱跑,就像没头苍蝇一样?后来,我理解了,这大概是微软公司的程序员的黑色幽默。他们想告诉人们,六十年代的美国,就是那么一个乱哄哄的大酱缸。我觉得,我看的这个电影,反映的我们的现实就像微软的那个屏保。不是吗,回国已经4个月了,没有时间静下心来写写新的文章,没有时间思考问题结果还把自己整的筋疲力尽。每天的主题就是“钱”和“关系”。生活中,那些一瞬间的感动,已经变得越来越微乎其微和无足轻重。就在半个月前,我妈妈不小心滑倒在雨水里,骨折了。她让我从她自己住的老屋里带一些生活用品到医院去。当我打开她的箱子,当我看到了,她还珍藏着我小时候喜欢的一个玩具,那是一个用金黄色缎子做成的南瓜,南瓜周围缝制了七八个五颜六色的小人。南瓜的盖子是可以打开的,里面可以放针针线线。那金黄色的缎子,因为岁月的流逝,早已没了往昔的光彩,可是妈妈还保留着它,我知道,妈妈保留的其实是对她的幼子的记忆。那一瞬间我的眼睛湿润了。因为,生活的忙碌,和所谓的奋斗,我们已经忘记和忽视了那些可贵的东西,那些本应深藏在心的东西。妈妈曾经说过,有一天她去了,箱子里的东西都是他的儿子的;其实,我知道那里不过是从70年代到现在,她一见就必买的,她认为即便宜又实惠的床单被罩之类的东西。那天,我又一次看到那些琐碎的布料,我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

 

我的一个朋友的朋友。那是10年前的事情了,他为了可以得到一张美国绿卡,在美国打了7年的黑工,他放弃了吹黑管的专业,走进了唐人街,掂起了大勺。就这样,黑了整整7年。当他终于可以“衣锦还乡”带着那特赦的绿卡回家的那天,他的家人告诉他,他的爸爸在半年前就去世了,临终前老人嘱咐家人们,

 

“。。。千万不能告诉儿子我病危的消息,否则儿子如果现在回国,他头6年的苦就算白吃了。。。。”

 

老人是睁着眼睛走的。。。。我现在打下这样的文字,但是我的手是颤抖的。可怜的中国人呀,你们都在忙什么呢?!

 

我还是比较喜欢孟京辉的东西,起码他的东西让我想到了许多。想的多了,才能够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而不是在那里瞎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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