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吴四宝、佘爱珍、胡兰成的往事
76号的事情已经过去80年。
76号的人物后来怎样还是有人关心的。
佘爱珍是美女;
佘爱珍那种脸相,只是小时候是圆脸,随着年纪成长,从她这个人的聪明秀气与英断舒发出来的轮廓线条,笔笔分明,但又难说是长圆脸或长脸带有方形圆意,可比花气日影摇动,不能定准,都变得是意思无限。她眉毛生得极清,一双眼睛黑如点漆,眼白从来不带一丝红筋,真真是像秋水。
这是胡兰成在文章中的描写。
左前佘爱珍,后为胡兰成
佘爱珍她原本叫妙珍,爱珍是吴四宝给她起的。
吴四宝的照片就这么一张
看鲁迅的老婆许广平怎样说吴四宝;
最近翻许广平(景宋)的著作《遇难前后》,忽然又看到这样一段;
吴世宝就是吴四宝。许广平和吴四宝居然做了一段时间的狱友,着实令我吃惊。
1941年12月,许广平被捕,关押了76天,最终被内山书店保释。吴四宝的被捕,是因为涉嫌抢劫日本人的黄金。为了让丈夫少吃点苦,佘爱珍四处打点,请日本宪兵吃法国大餐,一人送一瓶红酒、30听香烟并一大盒外国糖。
所以,吴四宝的狱中生活较之许广平要好很多,饭菜铺盖都由家里供应,早晨洗漱的时候,人人都羡慕他有“五洲固本肥皂”,不过,他总是十分慷慨,对待来借的人,“几乎有求必应”。
除了给许广平偷偷送过一次面包,又提醒她注意监狱中的特务,吴四宝对待狱友亦有种“江湖好汉做派”:
每逢有难友被提审不在,留起饭的时候,他总在碗上添一些菜,就是菜卤也够好的了,所以全囚室对于他都很客气。
“吴太太”,我想,佘爱珍是当得起这三个字的
作为吴太太的佘爱珍,是上海的著名“白相人嫂嫂”。
上海人说的“白相人”,指的就是流氓。因为这档人不做正经事体,只见他整日里东游西荡白相相,名称大概就是由此而来的。
不过我知道的几个“白相人”倒是并非不做事的。我当学徒的印刷厂的对门,住着一个“白相人”,但他在法国巡捕房里当“包打听”,看他早出晚归忙得很。阿拉乡下大碶头附近出了一个大亨,据说在上海开XX饭店,是大“白相人”(老头子),发迹了,在原籍造新屋,连唱三天大戏,本人我没条件见,戏是看过的,场面很“海威”(气势大)。
“白相人”不全是男的,也有女的,人们称其为“白相人嫂嫂”。“嫂嫂”并不含“白相人”老婆的意思,只是指明其为女的“白相人”。住在老西门时,见过一个“白相人嫂嫂”,一天,她和一个烟纸店老板“打棚”(闹着玩),一失手、把老板桶死了。出了人命,事后却没听说有什么事。由此看来,把“白相人”理解为“白相白相”别人的人,倒是更为确切。
佘爱珍并不是因为嫁给吴四宝才做了白相人嫂嫂的。她原是上海启秀女中的学生,和吴姓小开未婚先孕,虽然最终成功嫁入吴家,还是感情破裂、离婚收场。佘爱珍不愿回家受气,在赌场做“摇缸女郎”,获得了鼎鼎大名的金宝师娘的赏识,收她做了干女儿。
金宝师娘的丈夫是青帮的头面人物季云卿,吴四宝就是季云卿的司机。
佘爱珍嫁吴四宝,源于吴四宝救了季云卿的命,有一点下嫁的味道。但她丝毫不以为然,吴四宝对他言听计从,胡兰成的文章里,吴四宝凡事总对门生说:“同师娘说去”。
他们本质上是一样的人,外面看起来是叱咤的,内底还是忠厚的里子,宁肯天下人负我,不叫我负天下人的。门生逢年过节来送礼,佘爱珍看了,先收了他们的礼,隔了几天,又加倍塞钱,果真是妥帖稳当。
1941年春,佘爱珍到愚园路与极司非尔路路口的百乐门理发厅美发,在关卡检查时,因为佘爱珍的保镖不愿交出手枪,与数十名租界巡捕发生冲突而引发枪战,司机和保镖均当场死亡,而佘爱珍本人则毫发未损。
1980年4月23日,佘爱珍81岁生日,她比胡兰成大六岁。吃完长寿面,与胡兰成、仙枝和朱天文姐妹留影。
佘爱珍在东京
上世纪70年代,树棻老师的母亲到东京旅行,宴会中见到佘爱珍,这时候已由吴太太变成了胡太太:到东京时,当地那家留园饭店的业主盛毓度(盛宣怀外甥)在自家饭店中为她设宴洗尘。座中有一位胡太太是母亲未曾谋面的。经主人介绍后才想起是佘爱珍……据母亲后来告诉我,佘爱珍长身玉立,皮肤白皙,虽已年近花甲,但风韵犹存,在席间谈笑风生,很善交际。据说在东京也经营着一家餐馆,在当地华侨中还颇有名气。
吴四宝的入狱,据说来自李士群的陷害
潘三省做生日摆酒做戏,丁默邨上台唱了《白门楼》里的吕布,大家听说佘爱珍也会唱戏,让她也上台,唱的是《贺后骂殿》(佘爱珍也唱程派!),结果“李士群在台下看了,有动於心,与人说吴太太真厉害,她还骂人”。
李士群让吴四宝自首,担保说坐两天牢,必然出来。许广平的书里,吴四宝本人对这个说法似乎深信不疑。1942年2月4日上午,狱中来人提吴四宝,他还开心的以为是“开路”(狱中切口,指释放),结果没几日,却被毒死了。许广平后来翻老报纸,发现报上说吴四宝1月20日押解到苏州,她指出报上信息不确。吴四宝的死因,始终是一个谜。
佘爱珍所有的眼泪,在吴四宝的葬礼上都哭完了。
胡兰成说,自己当时见佘爱珍一身素服,哭得肝肠寸断,于是动了心,便悄悄发誓,说必然会帮她报李士群的陷害的仇。
这个仇是不是胡兰成给报的,我不敢肯定,胡兰成擅长吹牛,恨不得把所有功劳都说成是他的。
这一年6月5日,白相人嫂嫂佘爱珍被开庭审理
《申报》对此作了报道,主标题是《提审富孀佘爱珍》,副题为《杀人魔王吴世保之妻,敌伪时期只手遮天的“红人”》。报道中,佘爱珍的白纱手绢和她的回答一样引人注目,再被问及“为什么要加入76 号”的时候,佘爱珍回答,李士群告知汪先生要来沪保护沦陷区的老百姓,故需组织警卫队保护汪先生,仅此而已。
胡平先生则在《佘爱珍的故事》里引用了《苏报》1946年7月16日的报道:
“白相人嫂嫂”佘爱珍已审结 沪高院定廿二日宣判;
今晨经高院特别刑庭刘庭长开辩论庭。吴逆(佘爱珍)穿一身玄色香云纱短衫裤,赤足着黑色尖口布鞋,面色较前审时略形清瘦憔悴,在庭供称:我实在只比吴世保识字略为多些,在七十六号里当会计,只是挂个名,因七十六号门禁森严,没有名义,不能进出。吴世保当警卫队长,只是看守犯人,从没有看见他杀过一个人,想起来也不至于杀人,都是他名气太大,所以一切事情都推在他头上。
听她替吴逆的辩护,实足表示“贤妻”的典型。嗣称:我在七十六号挂了名,只是陪着上司的太太们打打麻将,看看影戏,这样糊里糊涂的过日子,说我训练警卫队员思想,我自己也没有思想,怎能训练人家的思想?
末由俞钟骆律师代为辩护一过,最后庭上问她:你还有什么话说?吴逆称:请庭上调查,如果我真有犯罪的事,请庭上枪毙,我决无怨言。言下又十分表现白相人嫂嫂气概,庭谕辩论终结,定本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半宣判。
《申报》7月16日的报道和《苏报》类似。这样的辩解,真是高明无比,没说吴四宝真杀了人,又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喜欢穿香云纱的我,只能为她拍手击节。
佘爱珍是见过大阵仗的人,在法庭上如此,眉间一挑,甫一亮相,可以得一个满堂彩。
佘爱珍遗留在人间的遗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