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終認為,做孩子的朋友,孩子也肯把自己當作朋友,乃是做父母的最高境界。
在嬰兒期,父母和孩子的關係如同成年獸和幼獸,生物性因素佔據着優勢。隨着孩子逐漸長大,社會性因素必然逐漸擴大,並且終將佔據優勢。於是,親 子之間的自然人的關係變成了社會人的關係,孩子愈來愈成為社會的一員,不管親子雙方是否願意,都必須脫離父母的庇護,獨立地走自己的人生之路了。但是,這 只是一個方面。
另一方面,隨着孩子逐漸長大,親子關係中的精神性因素也應該逐漸擴大,佔據主導地位。然而,社會性因素的主宰是由客觀的社會力量強迫實現的,與 此相反,倘若沒有父母的自覺,親子關係就永遠不可能具備精神性品格,會始終停留在動物性溺愛的水準上。判斷是否具備精神性品格,一個恰當的標誌是看父母和 孩子之間是否逐漸形成了一種朋友式的關係。
朋友式的關係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獨立,二是平等。
獨立,就是把孩子視為一個靈魂,一個正在成形的獨立的人格,不但愛他疼他,而且給予信任和尊重。當然,父母自己也是獨立的靈魂,而正是通過來自 父母的尊重,孩子會鮮明地意識到這一點,從而學會也尊重父母。我要強調靈魂的概念,有些父母是沒有這個概念的,從不把自己視為一個靈魂,因而也不可能把孩 子視為一個靈魂。這樣的父母往往把孩子視為一個寵物,甚至視為一個實施自己的庸俗抱負的工具,其結果恰恰是扼殺了孩子的獨立人格,使孩子成為靈魂萎縮的不 完整的人。
既然都是獨立的靈魂,彼此的關係就應該是平等的。平等尤其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親子之間要有商量的氛圍。凡屬孩子自己的事情,既不越俎代 庖,也不橫加干涉,而是懷着愛心加以關注,以平等的態度進行商量。當孩子具備一定的理解力之時,家庭的事務,父母自己的事情,也不妨根據情況適當地徵求孩 子的意見,使其有參與感和被信任感。另一方面,親子之間要有交流的氛圍,經常聊天和談心,就共同感興趣的問題展開討論,在自願的前提下,分擔孩子的憂愁, 共用雙方的喜樂,溝通彼此的心靈。
我清醒地意識到,做孩子的朋友不易,讓孩子也肯把自己當朋友更難。多少孩子有了心事,首先要瞞的人是父母,有了知心話,最不想說的人也是父母。 啾啾現在還小,隨着她長大,進入青春期,上中學、大學,她是否一直肯把我當作好朋友,我沒有把握,但我一定努力。至少在我這一方面,我會堅持把她當朋友那 樣對待,始終尊重她的獨立人格,比如說,我決不會偷看她的日記,決不會干涉她和男孩子的交往,等等。我相信,即使最後我不能入她的法眼,她也一定會滿意地 說:「我有一個最開明的老爸。」
MM周末愉快.羡慕你和你儿子的良好关系.希望可以成为儿子的好朋友.
周末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