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如歌
(2014-01-25 06: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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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很久很久的以前,作文中如果用“年過半百”去形容一個人,那這個人怎說都有點“上了歲數”。現如今的報刊,時有“老翁過馬路被車撞倒”的標題,細讀之下,發覺那個“老翁”,其實也不過50開外。
光陰如車軲轆的轉,學生時代的生活仿佛還在昨天,轉眼自己也“年近半百”,猛一回頭,還真是倒吸了一口冷氣。曾經以爲50離我好遠,然兩岸猿聲,輕舟已過,人生已經走過近17,000個日與夜。
同學朋友個個突飛猛進,漸入佳境,我竟頑冥不靈,多年來原地踏步,固守一方豆腐大小的天地,坐井觀天。
可是,怎麽卻有這種感覺,生命,仿佛從40才開始?這樣看,今年,10歲還不到呢。喜歡攝影,喜歡文字,好像還是近一,兩年間的事,背上相機滿世界瘋跑,不跑的日子就“執相”,寫字,而且,竟然越寫越有癮,越寫越想寫…又喜歡漂亮的衣服鞋襪,甚至給自己定下一條紀律:魔巫,裙子要越穿越短;鞋跟要越來越高!
日子跟以往一樣的忙,但漸漸的你發覺其實你不必看得太重;別人不會因你馬齒徒增而放你一馬,只是你倒自己先放過自己了。從前看得很重要的人和事,現在問自己,重要嗎?答案是:完全不。事實自己知道便可,無需扯高了衣裳向他人交待。
愛,其實是很溫馨很美好很浪漫的一個中文字,裏面有心,有友。過去的,心存感激,留一個美好的念想,不好嗎?況且人生無常,也許還真應該感謝那些曾經的過往,讓大家總是記得你。
生活到底是一門妥協的藝術,不管你接受或不接受,因爲任何人都無法掌管別人的看法,思想和行爲,由它去吧。千帆過盡事過境遷,連自己都不在乎,還有誰會在乎?
10歲不到,好好生活,快樂生活,迎接屬於自己的“半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