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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的时候不到24岁,他还小一点,两人爱得死去活来,于是乎,高高兴兴地改了姓。没想那么多。
不过我的姓比较珍贵,所以就用了一个字母作中间名,有时也用全词。
至于以前发表的论文,也屈指可数,还能查到,没啥损失的。
离婚没想过,目前还看不出任何迹象,没仔细想过。但下面的讨论,我就遐想(瞎想)一下。结论是,我还会保留夫姓。除非重新结婚。
倒不是去巴结人家,除了是个洋名,还没有我自己原来的姓有“名望”呢。保留的原因如下:
1. 改了姓,我原来参加的马拉松比赛记录就不是我了,很难找。
2. 论文,业界名录,也都不知去向。
3. 孩子,用自己的亲生父母的姓,我要和孩子一起。除非孩子很小我就改嫁,娃娃由继父抚养长大。
4. 我自己的青春、要有所纪念。那时卿卿我我搂搂抱抱,爱以往的恋人,倒不如说是怀念自己的青春。姓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一个符号而已。我想就我和老公这样的性格和人品,即使某种原因不能在一起了,也不会变成仇恨的人和符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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