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远善解人意,不因被拒绝而气馁,继续提供帮助。
“我小时候也这样。一生病就胆子忒小,害怕见生人。要不你们一起坐上来,我载你们过去。我的车技还不错,不会把你们摔了。”
女生看看他的坐骑,略微犹豫了一下,仍旧摇头辞谢:“我还是走路吧。快到了。”
孩子的心很敏感,听着两人的对话,嘴巴一撇一撇,眼圈立刻红了,泪珠儿在眼眶里打转,表情异常丰富——脚丫受了伤,已经很疼了,还被坏人当做胆小鬼,还不许妈妈抱着,真是一肚子委屈!
女生很懂孩子心,忙替他解释一句:“他以前胆子很大,很喜欢坐自行车,前不久夹伤脚,才不敢一个人坐了。这叫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明远这才明白,原来小朋友的脚伤,是被自行车轮子夹的,难怪他不肯上车呢。
坐自行车被夹伤脚,几乎是每个70后小朋友的噩梦。他小时候也被夹伤过,伤口深及脚踝骨,疼了两个多月,痊愈后脚后跟留下一个疤。
想不到2000后,居然也有这种遭遇。明远的同情心更盛。
想自己有啥好帮忙?看女生的挎包很重,冲口而出一句:“我帮你提包吧。”
话一出立刻后悔,女生的私人包包,一般都有贵重物品,怎会让陌生人帮忙提?这不是自己找堵嘛?
哪知她不再拒绝,放心地将挎包交给他。
这一饱含信任的举动,令明远大为感动,将她的包放车筐里,带子绕在车把上:“一定要多缠几下,免得被飞车党抢去。”
女生瞅他一眼笑了,觉得这男生太细心,比女生还小心翼翼。
明远看到她笑容,立刻感觉亲近不少:“你们从哪里过来?要去哪儿?”
女生一边往前冲,一边简洁地回答:“管院。”
明远加快脚步跟上:“以后不要闯红灯,很危险的,那些卡车根本不看人。”
女生回头瞥他一眼:“我赶时间。答辩会马上开始了。”
明远觉得奇怪:“现在是十一点半。学校食堂都开饭了。你们咋选这个时间答辩?”
女生回答干净利落:“商学院学生太多,教授人数有限,时间表排得很紧。”
“你是经济管理系的?”明远好奇追问。
女生懒得再回头,直截了当地回应:“我读MBA”
哦,原来跟庞士绅一样,花钱读的研究生。难怪说学生多呢。
MBA的研究生,与其它科目不同,属于授课式研究生,一个班五十多个人。几百个学生要答辩,当然排得时间很紧。
在黎明远的眼里,所谓的MBA,根本不算正经硕士,不过是花钱镀金的玩意儿。庞士绅那种阔少,花钱镀镀金很正常,如此清纯的女孩子,居然也想镀金?明远有点儿失望。
他想象中她的专业,应该是中文系,学古典文学专业,一张嘴就是唐诗宋词;或者外语系,学英文或法语专业,能大段背诵莎士比亚;或者设计系,学室内设计专业,与追他的女生一样,会画漂亮的插图,会写浪漫的情书;或者音乐系,学小提琴或者作曲,没事弹琴跳个舞,聊聊贝多芬与柴可夫斯基。
实在没得挑,读个理工科,谈谈时间简史都可以。无论如何,不能跟钱字挂上钩。像她这种气质的女生,理应与文学艺术结缘,而不是拜金的MBA,与庞士绅那种人为伍,一天到晚研究如何赚钱。
哎,真是太让他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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