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 少儿与人民不宜 |
前几日,有媒体报道称,“按照不同的统计数字,中国每年失踪儿童不完全统计有20万人左右,找回的大概只占0.1%”。就此,《法制日报》记者联系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以辨真伪。陈士渠告诉记者“这些数字纯属谣传”,此前,他已通过其微博对此辟谣。
从辟谣微博的内容看,难说辟谣有效,它只是表示了否定态度,但缺少否定所需的证据。比如,“目前儿童失踪被拐基本都发微博,会有网友立刻转发给我,看看我的微博”。这话显然不成立。个人微博不是集中全国失踪被拐儿童信息的地方,各地警方和当事人对其没有汇报的必要,故而,拿个人微博上的“报案量”做证据很不妥当。
再如,“中国2011年出生人口是1600万,按照媒体所称的统计数据每年20万,那就占到每年新生人口的1.25%,随便挑几个小学问问,他们学校有多少人被拐了,都知道这数字严重失实。”且不说这种算法是否合理,小学生并非失踪被拐的主要群体,也不是信息特别灵敏的一群,实际上不会有关切者专门就此去请教小学生。
辟谣不简单,尤其是对流传数据的辟谣,需要更高的技术水平。“每年约有20万儿童失踪”,如果是谣言,那也属于“旧谣”,它曾被多家中央媒体引用传播,相关机构对此素无质疑之声,这无疑使得后来的引用者有了相信的充分理由。
这“纯属谣传”的数据,最初来源是凤凰卫视的《社会能见度》节目,2007年的。谣言发自何时何处,对辟谣者来说不可不察。由于那时说的不是现时的事,“追究谣言有效期”已过,这就不好对多年前的数据辟谣。同时,而今有媒体引用多年来没被正式机构否认过的数据,将视其为“造谣”也不对头——该有数的地方没有数,别处说出的有数你也没否认,多年间也没有数据更新,于是引用似乎有理有据,而辟谣的一方纵然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
可以理解,大家希望从公安部权威人士那里得知真切的儿童失踪数据,这种与“谣传数据”不同的数据一旦摆出,辟谣工作也就完全成功,可是,公安部没有这方面的数字。
这个数据应该有。和高难度的“失踪人口”统计不同,对“失踪儿童”的准确统计,在全盘把握“失踪人口”数据之前就能做到。对失踪人口实现准确、全面的统计,仅公安系统一家的报警与办案信息还不够,而统计“失踪儿童”,仅汇总当事人报案信息,就基本反映事态全貌了。亮出来这种“不完全数据”,辟谣也不至于如此乏力。而现在,我们从辟谣过程间,看到了一项该做的实际工作没有做。
确认是否“谣传数据”,非了解原数据的收集方法和统计口径不可,否则就没法予以置评。中国失踪儿童问题严重吗?当然严重,设立专门的“打拐办”并一直忙活,本身就是问题严重的证明。况且,大家在网上常见找人吁求,看到寻人网站层出不穷,走在大街上不时会见到寻人启事,这些都是平时的生活经验。
不过,要认定当年传媒说的“每年20万儿童失踪”的信息真的夸大了许多,还是有武断嫌疑。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2006年美国的人权纪录》指出,“美国儿童失踪数量惊人,美国司法部每年接到近80万宗儿童失踪或绑架案”。若统计口径一致、信息可比,中国失踪儿童数量比没有儿童买卖市场的美国要少得多。
“贪官外逃糊涂账”和“失踪儿童糊涂账”可有一比。2011年8月,《人民日报(海外版)曾做了一次稀里糊涂、有苦难言的公开道歉,原因是引用的“4000贪官、卷500亿美元”这组数据“未经确认”。应该说,那组2004年起就被各大媒体传播也被中纪委领导引用的数据,确实是公认的未经确认,而既然未经确认,那就没人能够认定这数据是否有误、是否造谣。其实,这组数据并不是很负面,一份央行报告引用中国社科院的调研资料称:“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可是,没见过有谁辟它的谣。
对流传的数据辟谣,仅表态不行,你得有“真数”,即便没有完整的真数,也得提交可供客观推算的部分真数。你既然认定谣言发生,那就得赶紧阻止它,坐看谣言、假数“长期有效”,那你就已经失败。除了你他人没有辟谣条件而你却毫无作为,客观上你也是谣言和假数的帮手。谣言、假数就凭着你没数不胫而走,它指出了你的软肋或无德、无能之处。“好师傅”,提醒你该做哪些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