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华盛顿故居的感悟
7月的一天,我们全家访问了华盛顿DC南边的华盛顿故居---Mt. Vernon。对于华盛顿,我之前最敬佩的是他在他事业,声望达到高峰的时候急流勇退的精神。但在参观过华盛顿故居后才发现我所了解的只是他的皮毛而已,华盛顿的伟大在于他的真实的平凡。
在华盛顿纪念馆,最让我震惊的事情是:作为美国宪法起草委员会主席的华盛顿,他对宪法的制定几乎没有发表任何言论。在当时的美国国会,只有一件事是全体一致的,那就是选举华盛顿为总统,其他任何大小提案都是争议重重。大州、小州及联邦的权利分配,南方奴隶制的废存,政府体制…..等等方面,各种观点可以说是南辕北辙。当时的美国国会里的火药味远远超过今天被某些人当成反民主教材的台湾立法院。当年的美国面临的是分裂,甚至内战的危险。而作为唯一可以“一言九鼎”的国父华盛顿,居然“一言不发”,不去充当“救世主”,而是忠实地执行他主席的职责---协调各个方面的意见(在美国,主席的定义是中立的协调人而不是领导人)。在他无言的努力下,这个四分五裂的国会创造了一个中国人不敢相信的奇迹,制定了一部用了两百多年还被人们遵守和称道的宪法。可以说,他的沉默对美国宪法的的贡献,一点不亚于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
试想如果华盛顿直接介入宪法制定,情况会是什么样?最有可能的结果是:不同的意见会被压制,可能会产生一部更完美的宪法。但等到华盛顿死后,不同意见肯定会再爆发,宪法最后可能被当成废纸。毕竟由强权所产生的宪法只能代表强人所在阶层的利益。到时候没有了华盛顿这座大神,失去了一个能被各个方面接受的协调人,美国就不太有可能再产生一部为各方接受的宪法了。虽然历史不能假设,但美国比现在更好的可能绝对是微乎其微。
历史证明,只有让各阶层,各利益集团的意见都得到充分尊重的宪法才是长治久安的保证。法国革命后,拿破仑在同样的情况下采用了与华盛顿完全不同的方法,抛开了无效率整天扯皮的国会,建立了一度无比辉煌的法兰西帝国。可是到今天,法兰西帝国早已成为了历史,而美国宪法依然是世界上最好的法律范本之一。
邓小平显然是不相信历史的,也不相信一个整天吵架的国会才是国家长久稳定的真正保障这个已经被“实践检验了的真理”的,只有权力才是他相信的真理。如果他在华盛顿这种情况下,肯定会杀几个人镇一镇场面,然后,代表“全国人民的一致利益”颁布他想要的宪法。至于他死后那管它洪水滔滔,反正他是一个“不怕骂娘,不怕死人,自己死了也不怕别人放鞭炮的”的人。
真实的华盛顿身上看不到圣人的影子,他最为人称道的是他的循规蹈矩。作为一个军事家,华盛顿实在上不了台面,没有一场他指挥的战役能选入教科书的;作为一个思想家,华盛顿又远远比不上同时代的托马斯·杰斐逊;作为总统,华盛顿大多数时候只是国会决议的忠实执行者和协调人。但他是名副其实的国父,不仅是因为他率领了一批散兵游勇打败了英国,更重要的是他遵纪守法的榜样,让美国成了一个不需要“救世主”或“伟大领袖”,能够容纳各种意见的民主强国。
华盛顿的政治理念是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有追求快乐的权利”。而他的最大快乐则是成为一个成功的农民,或按照中国人的说法是成为一个大地主。华盛顿一生把自家农场扩大了许多倍(有几十平方公里),并发明了不少农具,乐此不疲。他是把总司令,总统真正当成公仆“Social Service”来做的。那只是作为一个公民,必须尽力完成的义务。但做作为一个有私心杂念的人,他不能为国家尽一辈子的义务,他要保留时间为自己和家人服务,也就是要挣钱发财。
正是这样朴素的世界观,华盛顿做出了让中国人感到无比伟大的行动。在打败英国人后,用他崇高的声望,压制了军队中要求他做“国王”的呼声,辞去了总司令一职,回家种田去了,用实际行动粉碎了他某些老部下“打天下,坐天下”的梦想。又是华盛顿,在两次被一致选为总统后,他又拒绝了许多人要他连任或担任“终身总统”的要求,再次回家种田去了,从此到死再未踏足政治,更别说“垂帘听政”了。
前面提到,循规蹈矩是华盛顿的特色。作为一个普通人,他喜欢有钱人的舒适生活,但“君子爱钱,取自有道”。作为一个领导人,华盛顿忠实地执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领袖工作当成公仆来做。了解华盛顿的人格后,才明白在我们眼里的伟大行为,只不过是华盛顿的人格的必然产物,并不是什么道德高尚的表现。做“公仆”累死累活还整天挨骂,正常人都不会去做终身的。
在中国,不缺循规蹈矩的人,但却几乎找不到循规蹈矩的官员,即使有也很快被制度淘汰了。如果毛泽东,周恩来真正把他们的职位当成“公仆”来做,他们早就退休了,不用等到1976年死神来请了,中国也有自己的“华盛顿”了。要知道中国政府规模比美国大上好几倍,而且是什么事都要管,“公仆”一干二十多年,除非是超人,否则谁的身体也吃不消。当然,如果不是在当“公仆”而是在当“官”做老爷,那就会越做越有滋味。梦想的是“万寿无疆”永远做下去,最好的是一直做到死,不行的话“垂帘听政”也不错,最差的“发挥余热”是绝对不能放弃的。
而我这样的”五毛左“从来没喝过共奶,而且当时住在国外, 请问"拥护"和"热烈欢呼"谁了几次?
反过来, 不如问问而你这样的五毛真正左愤愤儿又当时"拥护"和"热烈欢呼"了几次?
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现在指别人的错用来反思自己当年做错的事, 现在一律反对当年的事就叫有独立思想 ?过去没脑子的反美, 现在没脑子的亲美, 人云亦云就叫有思想 ?动脑子 ?
凡是不同意你的就是”五毛左“, 这与当年你做错的事有何分别。
美国的确没有 打倒哪个"高、饶、彭、刘、邓、林、王、张、江、姚、胡、赵、陈、陈、薄"这些人都不在美国, 美国怎打倒他们 ? 美国历史也一样充满政治斗争,不要以为只是土共才是人, 美国人也是人来的。
你是在改革开放后才知道美国是哪年建国的,注重哪年开始世界经济第一的不就是土共最喜欢用的宣传语, 你不自知的露出共奶的营养来了。
美国宪法的价值,是它适合当时的国情而能被认真对待,形成法治的传统,又有足够的弹性与恰当的机制不断改进,保护人权的性质却不会变质。
美国大法官对宪法的解释,在今天仍然对美国社会有重大影响。最近DOMA 被判违宪,使同性恋婚姻合法更接近了一步,就是个例子。这在把宪法当摆设的国家,是看不到的。
老说五毛左愤不动脑子,只来情绪,靠"无知者无畏"的冲劲儿。这不又来了一位。美国是哪年建国的?又是哪年开始世界经济第一的?打倒哪个"高、饶、彭、刘、邓、林、王、张、江、姚、胡、赵、陈、陈、薄"?粉碎哪几个"帮"?而你这样的五毛左愤愤儿又当时"拥护"和"热烈欢呼"了几次?
‘菲律宾的宪法条纹,比美国的还好很多呀! 但是,...又如何???“
但菲律宾不是白人, 有些” 高等“华人凡洋都是好。
你看, 菲律宾人削尖头要挤进美国不比中国少, 事实是比中国人多。
北美外嫁的亚洲女人, 菲律宾女人排第一位。
不但五毛, 连从没喝过共奶的, 一生在北美生活的都嗡嗡几声。
“ 一个4百万人口的小国仅用一百几十年的时间便上升到世界第一强国,其间除了一次内战外,从没打倒这个、粉碎那个、反这个防这个。”
哈哈, 你的理解真好, 这 200年来, 美国一直都在打倒这个、粉碎那个、反这个防这个, 才能升到世界第一强国。
你来美国多长时间 ? 对美国的认识就这些 ???听过陈果仁 (Vincent Chin) 没有 ??
“ 希望有更多人追随华盛顿的道路,成为真正的公仆!!!!!!”
这样的人死得最快, 我说的是在美国, 中国不用说了。
说到拍马屁, 想起小时念书, 说华盛顿砍樱桃树的事来说明不说谎的好处, 现在想来, 笑死我。我多少朋友在文革不说谎, 全给弄得家破人亡, 关进班房 10年。 克林顿不说谎, 早给干掉, 美国那个总统不说谎, 尤其是律师出身的。
TG 不说谎能得天下 ??? 政客不说谎能拿到选票 ???笑话 !!!世上谁人从不说谎 !
另外, 又说华盛顿小时为了归还一本书, 在大风雪天气,走路40英里。 我在加拿大中部生活, 才知道这故事完全不靠谱,完全不按事实, 完全是编出来, 用来洗脑的。
要是有小孩模仿, 不到 5 英里已经冷死。
另外, 又说华盛顿小时为了归还一本书, 在大风雪天气,走路40英里。 我在加拿大中不生活, 才知道这故事完全不靠谱,完全不按事实, 完全是编出来, 用来洗脑的。
事实上, 当时美国的白人远远少于印第安人, 北美原著民与黑奴加起来, 数目是远远超过白人。
这部宪法只是服务于少数人, 大多数人连人的权力也没有, 更不要说说话权了。
想想, 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只是服务10%人口, 估计博主不会用隐晦之笔, 应该是干脆破口大骂了, 然而, 对美国却溢美之词不尽。
那么, 让中国有200年时间, 也一样会出现比美国还要强大的国家。到时自然有人会像博主一样来拍马屁。
历史证明,就算各阶层,各利益集团的意见都不能得到充分尊重的宪法, 然而有强大武力, 还有一群对内团结,对外暴力,到处抢掠杀戮,自认为是全世界最伟大的红脖子,仍然可以有长治久安的保证。
美国历史完全可以证明这点。
你写的错误太多,不一一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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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修正过大概 50 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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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资格代表中国人???!!!
笑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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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说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