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年9月,我和小南毕业后分配到太原毛织厂。这是个阎锡山办的老企业,当年进口了不少外国设备,在国内也算先进,虽然老了,但依然健在。我们班共有六个同学分配来厂,只小南一个女的。厂里先分配她到成品检验工作。我们其他几个男生因为当时厂里整顿库房需要人,临时去仓库帮忙,基本上是体力活,比较劳累些。我回家与父母同住,小南一人住厂里集体宿舍。那里条件很差。那时还在三年困难时期,吃住艰难。父母认为,我们俩已完成学业并分配了工作,可以尽早成婚,把小南娶过门,他们不想让她在外受苦。于是工作一个月后,
那时经济困难,物资匮乏,一切凭票证购买。父母为小南准备了一套新衣服、一套被褥,虽然简单但已是家里尽力所为。我去书店买了一张风景画,海上升明月,非常雅静。小南喜欢大海,我喜欢明月,这是个完美景色。挂在墙上,父亲也很欣赏。除此之外,没有置办任何家具用品,一切保持原样。中国人结婚以婚宴为重,当时凭票吃饭,父亲在晋阳饭店订了一桌饭,可能算高价饭,60多元一桌,相当于那时我俩一个月工资总和。婚宴只有双方父母参加,并未邀请其他人。小南父母送我一块上海表,百十多元,算是我们结婚最贵重的礼物。结婚那天,虽是11月中,天气已冷。但那天天气晴朗,日光温暖。小南穿一件米色呢子上衣,头发略加修整,用一块手帕把长发打了一个结。我们徒步并行,从家走到饭店,像一次徒步的结婚旅行。我突然发现我的媳妇很美,并很奇怪,为什么没有早发现。 人们常说姑娘出嫁时最美,可能是真的,也许姑娘出嫁时的心情使得姑娘比平时更美丽。至于饭菜吃的什么,我已记不清了。其后,小南父母在政协礼堂回请我和小南。政协礼堂是专为优待民主人士的特供饭店。小南父亲有票,让我们也跟着吃了一顿饭,当然饭菜质量比晋阳饭店好多了。其后,我俩到照相馆拍结婚照。当时没有彩照,黑白相也价格不菲。为保险起见,我们照了两张二寸像,准备选一张好的放大,但两张照的都不很理想,选了一张放大,影像又不够清晰。当时条件就这样。我们至今仍保留着这一张相,时时能回想起当年结婚的情景。
从这一天开始,我从父母房间搬到小南房间,开始了我们二人世界的生活。
我们在一个特困年代结婚,没有举行像样的婚礼,在她最美的时光没有穿上婚纱,没有收到鲜花,更没有钻戒,但她并不觉得委曲,因为她得到一个更加珍贵的礼物--她有了一个温馨的家,从此结束了她廿年来四处漂泊、缺少温情的生活.
我结婚前曾写过几句话:
关山万里何其远,故里相接均未还。
北国绿柳南国花,柳暗花明巧相伴。
这首诗的意思是,小南生在南方,我生长在北方,我们曾经相距很远,但我们的老家相邻,故里如此接近,但我们都没有回过家乡。 柳南是我们俩人姓名的两端,我们千里相逢,巧遇牵手,终于走到一起。
人常说婆媳是天敌,婆媳很难和睦相处,夹在中间的儿子常常会是个受气包。
小南结婚前,父亲就曾找她单独交谈了一次,详情我并不知道,只听小南告诉我说,主要是讲婆媳关系和相处之道。父亲告诫小南说“你婆婆嘴厉害,你要有思想准备,但她心好,你也不必太在意”,大意是如此。小南就此表态,她一定会像母亲那样对待婆婆,和睦相处,请公公放心。结婚后,我们一直与父母一起生活,前五年在父亲家,后十年在我们家,除中间有五年我们单独居住外,前后近廿年一起居住,直到母亲去世。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如此长久,而没发生过任何口角,像母女一样亲密相处,简直是奇迹。我们家被评为模范家庭,我这个儿子也成了好丈夫,并没有成为受气包,真是幸运。
当然能取得这样的成果也并不容易。母亲是个守旧的人,略识几个字。她是个家庭主妇,但处事精细。她在大家族长大,儒家家教影响较深,规矩很多,而且嘴多爱说。而小南从小随父四处漂泊,家庭不稳定,基本是住校与同学们在一起生活,缺少家庭生活经历,也没有做家务的能力,很不习惯那些清规戒律,而且小南性格直爽,直来直去,说话不留余地。当这样两个性格和经历差异很大的女人生活在一起,简直犹如水与火一样,更何况是婆媳,其难处可想而知。我曾经为此忧虑、担心。父亲为人亲和,处事稳重而周全,说话不多,但能服人,有很好的人缘和威信,在家庭中不过问琐事,但大事能做主。母亲对父亲很尊重,只要父亲决定的一定会照办。因此,我把搞好婆媳关系的事情寄希望于父亲。父亲先知先觉,他知道自己在这方面的作用和责任,预先和小南专门讲婆媳相处之道,让儿媳了解婆婆,并做好思想准备。估计他也一定已经做了母亲的工作,肯定也讲了不少建议。由于父亲对双方都预先做了工作,开局就很顺利,并且使后来十多年的相处能够由良好的婆媳关系逐步转为类似母女的亲情关系。我感到婆媳关系其实也是父子关系。如果父子能处理好自己在家庭的关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并发挥自己的平衡能力,婆媳这对天敌也许会变成母女而和睦相处。当然,如果父子加入战斗,在后面出谋划策、添油加醋,那婆媳之战将越演越烈。因此,如果婆媳关系不好,父子也应承担重要责任。
小南被娶进门初期,从吃饭开始就不习惯。这倒不是口味问题。她长期在各地生活,适应了各种口味,况且她对饮食要求并不高,困难时期更是只要能吃饱就不错了,口味不成问题。主要问题是母亲吃饭要讲长幼辈分、男尊女卑,尤其是吃面条之类时,需要一碗一碗煮,再加当时烧煤糕,火不好,很难同时吃到饭,吃饭的顺序当然是先父亲后儿子,婆媳在后。媳妇尊重婆婆,于是小南成为最后,如果有客人时更是如此。最后的饭菜在数量和质量上就可想而知。我和父亲注意到这一情况。我们先吃时,就尽量给她们多留点,不至于亏待她们。但小南不习惯,她倒还不是争饭的多少好坏,而是从小后母就这样对她,心里有所不平,常常和我唠叨。我虽有同感,但母亲长期已经习惯,认为理所当然。我只能使双方妥协,创造条件尽量同时上饭菜,有时有一些好点的东西,就给她保留一些,类似于我们在大学时,她常常给我留一块馒头。好在我俩已工作,午饭从家带,在工厂一起吃,那时就完全是平等的,而且老婆优先,她心里也得到平衡。她认为只要丈夫对她好,她能忍受一切。况且她结婚不久就怀孕,婆婆从此也另眼看待,家庭地位已超过丈夫,她也不再计较。那时我给职工代课,有点工资之外的收入,给她买点羊奶补充,她顺利的生下了一个胖小子。有了儿子后,我们后来有了自己的宿舍。可是在她当家做主妇后,她却继续沿用婆婆的规矩,吃饭时依然先丈夫后儿子,最后才是她自己。她对这个规矩到底是反对,还是赞成呢?不好理解。当然那时她还没有儿媳。后来她有了儿媳,但家风大变,这个吃饭的家规到小南为止,就这样失传了。这大概也是一个时代进步的缩影。现在社会普遍反而有婆媳地位倒置的倾向。婆媳还是应该平等相处,才能和睦。尊老爱幼的传统还是应当提倡。
婆媳之间,除了家庭定位的矛盾,另一个矛盾是经济问题。我们家一向经济条件很差,父亲靠微薄的工资除养活自己的老婆孩子,还要经常资助不少其他亲属。三个孩子几乎同时上学,花费也多,家里毫无积蓄。我俩结婚时住父母家里,工资从第一个月起就全部交给家里,需要时,家里给些零花钱,我们也很节俭,花费并不多。当时正值困难时期,工资还很低,虽然我们工作后家里经济条件有所改善,依然还相当困难。小南从小失母,受过很多苦,对物质需求并不高,况且那时代物资匮乏,即使有钱也买不到什么东西,而我们钱并不多,只是全家把钱放在一起,抱团取暖,日子过得更容易些。我们家从来没有因为钱而闹矛盾,小南和母亲婆媳之间也如此,因为他们都有愿意为亲人付出而不求回报的人品。
我们结婚后和父母一起共度难关,即使中间有几年独立居住,也互通有无,经济上就是一家。尤其后来父亲退职,没有经济来源来到我家后,作为儿媳,小南更是在经济上从不亏待公婆,宁可自己节约,也要让父母过得舒心。再加上姐姐、弟弟对父母的帮助,在那个困难时期父母倒也没有遇到太大困难,但也从没有享福。父母过早过世,没有能活到改革开放年代,未能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当我们收入增加,衣食无忧时,常常感到遗憾和难过,他们在贫苦中度过的一生已无法弥补。
婆媳矛盾中,普遍还发生在对待第三代的问题上。当儿媳生出一个胖小子,婆婆往往对孙子疼爱有加,视为至宝,而媳妇虽然也爱子如命,但更关注他的成长与发展。两人的关注和爱,方式与方向都有差别,媳妇往往认为婆婆溺爱娇惯,不利于孩子成长;婆婆往往认为媳妇严管是虐待孩子,于是矛盾不断。我们家也有这种情况,但情况有所不同,而且因为我们有两个儿子,处理起来就更加复杂一些。
结婚一年后,我们有了第一个儿子,在那个困难年代,能生出一个白白胖胖的孩子真是不易。因为是长孙,全家都很高兴。因为我俩都上班,工厂离家不近,每天我抱着儿子与小南一起挤公共汽车去工厂、送托儿所。由于母奶比较足,不必另外补充,所以孩子比较容易养,没有费太大劲。老大近两岁时,老二出生,虽然体重略轻,但也很健康可爱,母奶也充足。但六个月时,我俩参与筹建山西毛纺厂,需要带徒工到北京工厂培训,同时自己也学习。当年突出政治,组织决定必须服从,这样老二在六个月时就只好断奶,由母亲抚养。为减轻母亲负担,我们在北京学习期间把老大送到大舅家暂住。然而由于断母乳过早,孩子不适应牛奶,消化不良,营养不够,常常夜里哭闹,而且经常拉稀,身体不好,多病。母亲当时已年过半百,其辛苦可想而知。直至半年后我们回来,母亲和老二两人都消瘦不少,我俩都很心疼和内疚。由于如此辛苦的付出,母亲对二孙子就疼爱备至,处处维护。兄弟两个争执,当然是老大不对;吃饭时分点菜,也觉得老二太少;小南管一下老二,她也会认为是欺负老二。在这些小事上婆媳就常常意见不一,发生矛盾。我当然知道母亲确有偏爱,但很理解。人付出越多,就越珍惜,理所当然。况且老大老二都是自己的亲儿子,而老二因我们离开而受了不少苦。我们也应更关照他,偏一些就是平。这样,我和小南逐步顺应了老母亲的心里,只要她舒心就好。又过四年后,女儿出生。这是小南最高兴的事。因为她圆满完成了婚前的心愿——生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她好像先知先觉,提前实行了“计划生育”。
由于是独生女,又是老小,其珍贵程度就又超越了两个哥哥。尤其是小南把她看作宝中之宝,偏爱有加,甚至到了不讲理的程度。女儿小时候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这是妹妹的”,可见其霸道。而这句话确也是她妈常常对两个哥哥的教训语言。母亲也许还有重男轻女的老观念,常常认为媳妇偏爱孙女,对两个孙子冷落。老母亲有微辞,经常也出面维护两个孙子,尤其是二孙子。我当然也疼爱女儿,也明知道小南确实有严重的偏爱,但她对家庭成员都付出了爱。她作为一个女儿,从小失去了母爱,她这样爱自己的女儿,应当是她对自己的补偿,应当理解而体谅,所以我同情和支持她。当然老母亲也喜欢孙女,只是她更偏二孙子。婆媳两人各偏一个,留下一个老大,他就成为我和老父两人的偏爱,因为老大是我的长子是他的长孙。这样对三个子女的爱也大体平衡,都有些偏爱,也包容别人。孩子也各有后台,不同场合强弱不同,反而相安少事,因为都是至亲。
母亲出身大家庭,旧礼教和风俗习惯,让她有不少讲究和忌讳。虽然并不信教,但佛教影响她的言行,她对神灵的信仰也很虔诚。她这一切更主要是为了家人的平安健康,她感到这是她的责任,而家庭成员必须遵守这些规则。我们三个子女虽然知道一些,但不经意中经常犯忌,遭到批评。而她忌讳很多,我们也搞不清,而且并不在意,常常不当回事。
小南在过去的生活经历中,这方面没有太多影响,使她在言行上没有太多顾忌,直来直去,随心所欲不受约束,与婆婆正好相反。当这样相反的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时,其情况可想而知。这也是我婚前的一个担心。婚前小南对母亲的各种禁忌有所了解,但真正相处后,还是常常犯忌,虽然婆婆比较客气,但总不会高兴。但小南比较用心,逐步适应,后来反而比我还精通。她逐渐从被动适应而到主动请教,反而成了婆婆的好学生,反过来教训我,我成了她经常指责的对象,难以适应。婆婆当然满意,但我不满意。我不太相信这些东西,认为有不少是迷信。到后来,她当了家,已经没有婆婆的约束,但她好像已经取了真经,反而将各种讲究和忌讳发扬光大,大力推行,比母亲在时还厉害,我俩经常为这些事闹矛盾。她好像心中有个黄历,好些事要挑日子,如果犯忌就要生气。她对数字敏感,买东西送东西、吃东西分东西,都有讲究,必须是吉祥数而不能是犯忌的数。这使人防不胜防,我经常为此犯忌而认错。如果是比较大的事,那更是必须她来决定如何选择。说话用辞,稍有不慎,说出一些犯忌的话,必须要我改正。我多次和她沟通,想让她有所解脱,但她认为她对全家的平安健康负有责任,要为家人祈福保平安,俨然是婆婆讲给她的那些思想。她还认为我们家一切比较顺利,孩子们都好,她虔诚的信仰功不可没。而我和她相反,不太相信这些,常常为此发生矛盾。原来担心的婆媳矛盾,逐渐化为夫妇矛盾,还真没有想到她居然转变的这么快这么大,好像换了一个人。她说这个家,原来靠老母亲,现在得靠她支撑。我也不得以,只好顺从,承认她的权威和接受她的领导。有时想,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她没当家时不受约束,而当家后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倒也值得肯定。只是有些对下级要求过严,难以适应,我虽有反抗,但还得顺从,一切都为了家庭安宁。
经过短期的婆媳相处的磨合,小南和老母亲,已能彼此适应。常言道,两好合一好,初期相处妥协最重要,双方必须多从对方角度理解彼此的不同。老母亲首先理解儿媳自小失母,她同情儿媳的不幸,谅解她不会做家务,言行比较随意的习惯。她以母亲的角度,耐心教媳妇做家务,如何处理家庭事宜。小南因为缺少母爱,现在有了一个温暖的家庭,她热爱这个家庭,愿意视婆婆为母亲。她也理解婆婆的言行,有时虽难接受,但出发点是为这个家、为她好,所以出现矛盾时,能够缓解。再加上我们父子的协调配合,婆媳近廿年相处没有发生任何面红耳赤的场面。
她们进一步的感情加深,来自于对彼此相互的关怀。老母亲体弱多病,每年冬天难过,除了日常照顾外还需要经常吃药打针,小南就担负起这个工作,除了家务还经常到工厂医务所请大夫来家里看病打针,但日子一长,大夫也不耐烦,因为母亲不是职工。于是小南学会了打针,自己给婆婆打针治病,婆婆当然非常感动。而当儿媳有病,婆婆也关怀备至。有一年,小南闹病,医院查遍也搞不清原因,时间拖得很长。老母亲承担着家务和对孙子的照顾。在病难去除的情况下,她用祈祷为儿媳驱邪。她祈祷说自己年纪已大,就让儿媳的病转到她身上,让儿媳健健康康的生活吧。这种舍己为儿媳的心态,甚至已超过一个母亲。她已经把儿媳看作至亲,相依为命,其重要性已经超过她自己。当两个人都愿意为对方无私付出,把对方看得比自己更重要时,没有血缘关系更有何障碍。她们俨然是一对母女。
她们前后二十多年的相处,更是已经无话不说,毫无顾忌,已经不像婆媳,甚至把我当作外人,好些话不跟我说,好些事我不知道,她们俩人商量决定。我工作也忙,也不愿过问烦琐的家务,乐得自在。这样家庭的一切就全部交给婆媳两人,她们“二人转”都解决的很好。身为儿子和丈夫的双重角色,我却从家庭中淡出。
她们婆媳在一起生活廿多年,没有争吵,没有面红耳赤,可以说少见。我们家在单位是出名的好家庭,并评为五好家庭,她们婆媳和睦相处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