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通常是与我们老百姓相去甚远的一个文件。有人说一个男人一天中可能有二十次想做爱,但未必会有一次想起《宪法》。
有一位朋友在美国参军(预备役),纯粹是觉得好玩,只是到了入伍宣誓的时候,却突然觉得震撼。誓言中只有两句话,第一句是“我要忠诚为捍卫宪法而战,不管敌人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第二句是“我要服从美国总统并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朋友是科学家,喜欢寻根问底,忽然觉得这两句话似乎有矛盾。如果美国总统是宪法的敌人,哪我该如何是好呢?是捍卫宪法还是服从总统呢?
于是他赶快谷歌美国总统的就职誓言,原来只有一句话:“我作为美国总统将尽忠守则,以我的最大努力捍卫美国宪法”。
由此可见美国《宪法》的神圣。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先贤们集思广益千锤百炼而成,值得以倾国之力来守护,以全军之勇来捍卫。
但不是每个国家都有《宪法》吗?美国《宪法》又有什么特别呢?朋友忽然想起一句老话,“有比较才会有鉴别”。但朋友既没有读过美国《宪法》,更没有读过别国的《宪法》,于是灵机一动,开始用谷歌寻找宪法比较,找来找去,找到里根总统的演讲,说美国《宪法》和独裁国家的《宪法》只有一个区别,就是美国《宪法》的序言里开始的三个字:“We the people" (我们人民)。在美国,《宪法》是人民用来限制政府权力的,总统是人民选出来按照《宪法》施政的。政府所做的一切,都要在《宪法》的框架之内。所有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而独裁国家的《宪法》,不是人民用来限制政府权力的工具,而是独裁者用来宣示独裁的工具。独裁者通过《宪法》告诉人民,我容许你们游行结社,容许你们胡说八道,但这些权利是我给你们的,所以我随时可以收回或者更改。
朋友听了里根总统的演讲后很满意,抚掌大笑,觉得没看《宪法》一个字就把《宪法》搞明白了。后来每次和别人讨论《宪法》的时候,就把"We the people"亮出来。别人听后都肃然起敬,觉得这就是美国《宪法》的真谛。
朋友如此这般屡试不爽,直到有一次遇到一位俄罗斯同事。朋友的俄罗斯同事大多爱国,但这位是另类。讨论宪法人权民主自由时,这位俄罗斯同事说俄罗斯《宪法》就是一坨狗屎。朋友听了,马上就把"We the people"亮出来,说任何宪法,如果没有开宗明义写下"We the people",就都属于狗屎。没想到那位俄罗斯同事大不以为然,说俄罗斯《宪法》开头也是"We the people",只是稍长一点”We, the multinational people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我们俄罗斯联邦各民族人民)。简而言之,虽然宪法的开头强调了人民,但普京治下的俄罗斯还是独裁,人民还是没有民主自由。有没有开宗明义写下"We the people",和《宪法》的神圣与否没有关系,和民主自由也没有关系。
朋友受此挫折,免不了卧薪尝胆,真的开始读起美国《宪法》来。幸而《宪法》不长。序言只有一句话。正文一开始就描述三权分立的架构。朋友听过三权分立无数次,却原来是写在《宪法》里。知道三权分立的原则,是因为人都自私,需要监督。正如月有阴晴圆缺,人的一生难免有善恶良莠之时,所以不能放任自流。
朋友很快读完《宪法》,但没想到后面却有很长的修正案。第一修正案是宗教自由和言论自由,第二修正案是拥枪的权利。朋友对于美国的枪支泛滥,早有微词,于是便觉得第二修正案实在是画蛇添足,狗尾续貂。如此一来,朋友研读《宪法》的虔诚和耐心便少了许多,于是从第二修正案跳到第十二修正案,却是关于美国总统和副总统的选举事项的修正。朋友看着烦心,于是又从第十二修正案跳到第二十二修正案,却是关于总统任期不能超过两届等等。此时朋友的心境,已经从虔诚到烦心再到抵触,觉得这任期制可有可无,甚至弊大于利。与其让年逾古稀的拜登当总统,还不如当时让年富力强的克林顿多当几届总统。
朋友自兹以后,每逢讨论宪法国政,便不再亮出"We the people",而是评论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的任期制,说两届任期制不如中国的“七上八下”,因为后者基本保证了领导人有足够的精力应付复杂的国政,而前者无此功能。如此直到有一天,朋友遇到同学校的一位华人老教授,问朋友最近工作如何,对学校管理层是否满意,等等。朋友说没想到现在大学里劳资关系如此紧张。老教授说过去不是这样的,因为劳资双方的位置曾经是互换的。校长副校长教务长及各学院院长代表资方,教授和各学院副院长系主任等属于劳方。资方的校长副校长教务长及各学院院长在任期完毕后又回到系里当了教授,其身份自然由资方又回到了劳方,所以资方通常不会不考虑劳方的利益。这与公司里的劳资关系很不一样,因为公司的老板通常不会和雇员的身份互换。如今的大学正和公司靠拢。虽然学院的院长还经常会回到系里当教授,但大学校级领导已经很少会回到系里当教授了,有的大学领导甚至从来没有当过教授,所以他们已经不会从教授的角度来考虑大学的未来,更不懂得考虑教授的利益,所以大学里的劳资关系就紧张了。
朋友听了这一番话,忽然便对美国总统的任期制有了深一层的理解。如果没有任期制,便有终身总统的可能,便没有总统和人民之间的转换,总统便不会从人民的角度来看问题,便往往不会顾及人民的利益。正如大学校长知道自己不会当教授了,就不会再顾及教授的利益一样。所以一个不择手段想当终身总统的政客,必是人民民主的公敌。一个不择手段想永久执政的政党,也必是人民民主的公敌。朋友如梦初醒,恍然大悟,拍案大呼曰:此闻道之时也!”于是对任期制推崇备至。
法律使人知罪,《宪法》也是如此。《宪法》的任期制,让野心家知罪,但野心家人欲泛滥,便动辄更改《宪法》让其脱罪。于是上行下效,无法无天,那一片黄土地上,便滋生出许多贪官莠民来。文革之所以积重难返,便是因为一个大野心家私心的泛滥而毁坏了两代人的心灵。
由此可见,一个公平的国度,不但需要正义的法律,也需要社会的良心。法律是外因,良心是内因。内因和外因相辅相成,才能抵制私欲的洪水。如无法律,人便不能知罪;如无良心,人便无意向贤。法律如同鲧的息壤之于私欲的洪水。光凭息壤围追堵截,洪水依然泛滥。所以大禹用疏通引导代替围追堵截,竟辏全功。旧约圣经里的上帝,赐给犹太人法律,让犹太人知罪,但收效甚微。于是通过新约圣经里的耶稣和圣灵,来疏导人的内心,控制人的私欲,让人知道自己实实在在是个罪人,实实在在需要脱胎换骨。中外先贤对于外因和内因的相互关系的认识,何其相似!
所以一个国家的《宪法》是否神圣,完全取决于所在国领导人和国民的素质。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惟愿祖国十年百年之后,能在那人欲横流的彼岸树立起两座光芒四射的灯塔。一座是正义的法律,另一座是社会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