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好热闹,良心们称举办六四集会的香港人为中国良心,称众多不参加纪念的海外华人为没良心的共奴。
其逻辑就是中共罪恶,不谴责罪恶的就是奴才从犯。
当我指出香港流行蝗虫歌,良心们忙不迭地撇清那是部分人的罪,与别人无关。
香港流行蝗虫歌骂中国为支那,邗登违犯人权的蝗虫广告宣扬地域种族歧视, 没看见“良心”们谴责罪恶,也没看见香港人谴责。
照良心们“不谴责罪恶的就是奴才从犯”的逻辑,香港人算不算蝗虫歧视的从犯?
装盲高手说了,那是有差别的。
差别就是,良心们喜欢的就代表良心,不喜欢的就是奴才从犯。
其实也不是装盲,在良心们眼里,蝗虫歌不算罪恶,因为骂中国跟它们有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