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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徽商绩溪牛(ZT)

(2013-01-24 13:43:53) 下一个

 

绩溪徽商绩溪牛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徽商故名思义是指徽州商人,又称新安商人或“徽帮”。它是旧徽州府籍商人或商人群体的总称。产生徽商的徽州是一个古老的地理概念,她位于皖、浙、赣三省交界的皖南山区,境内重峦叠嶂,川谷崎岖,河流清澈,林木深秀,但可耕面积很少,有“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的说法。传统意义的徽州是指“一府六邑”,包括安徽的绩溪、歙县、休宁、黟县和祁门,还包括江西的婺源。徽州的建制有着漫长的历史沿革。秦代以前,徽州随着不同时期分属吴、越、楚各国,有“吴头楚尾”之说。秦代设置黟、歙两县,属鄣郡,汉属丹阳郡。建安十三年(208)孙权统一江东,将歙县分为始新、新定、犁阳、休阳四县,加上黟、歙两县共六县,建新都郡。太康元年(280),吴灭,新都郡被改为新安郡。唐武德四年(621)改新安郡为歙州。开元二十八年(740),设婺源县,属歙州。永泰二年(766)设祁门、绩溪两县。唐代大历四年(769)歙州领歙县、休宁、黟县、绩溪、婺源、祁门六县。宋宣和三年(1121)宋徽宗改歙州为徽州,“以绩溪有徽岭徽溪而名”,至此“一府六县”的格局基本形成。明代汤显祖非常羡慕徽州山水与富裕,他曾吟道:“欲识金银色,须从黄白游。一生痴绝处,无梦到徽州。”《徽商便览》中说:徽州“万山环绕,交通不便,大鄣、昱岭雄其东,浙岭、五岭峻其西,大鳙、白际互其南,黄山、武亭险其北,路皆鸟道,凿险缒幽。”徽州四面环山,是个相对封闭的地域,境内天目山脉和黄山山脉是安徽省与浙江省、江西省的天然分界岭。绩溪境内的障山又称三天子山,其主峰清凉峰海拔1787米;耸立在石台、祁门两县毗邻处的牯牛降海拔1728米;拔起于休宁西北部的齐云山,都是壮丽神奇的人间仙境。横贯于歙县、太平、休宁、黟县之间的黄山群峰被明代著名旅行家徐霞客誉为“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绩溪古有“岩邑”之称,境内崇岩峻岭,重峦叠嶂,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40余座。黄山山脉自西入境,逶迤东伸;天目山脉由东而至,萦行西延,两者在徽岭至丛山关一带结合,构成长江水系和钱塘江水系的分水岭。故绩溪又称“宣徽之脊”。古人常用“左接金陵右接杭”来形容绩溪山水的形胜。北纬30°线横贯全徽州全境,这里地处北亚热带,属于湿润性季风气候,具有温和多雨、四季分明的特点。但与同纬度其他地区相比,气温较低,降水较多,日照较少,故夏季无酷暑,冬季无严寒。

徽州不宜于种粮,却是林业生产的基地。森林覆盖率很高,林木以松树、杉树和毛竹为主。徽州杉木,木理通直,坚韧耐腐,是上等建筑和家俱用材。绩溪是杉木主要产区。此外还有许多珍贵树种和多种经济林木,楠木、樟木、青檀、杜仲、银杏、铁杉、棕榈等。徽人赵吉士说:“徽处万山中,每年木商于冬时砍倒,候至五六月,梅水泛涨,出浙江者,由严州;出江南者,由绩溪顺流而下,为力甚易。”徽州还有最大的特产——茶叶。这在唐代茶圣陆羽著《茶经》时就有了记载。绩溪境内产茶历史可上溯唐代,以高山绿茶品质特佳著称海内外。宋代官买片茶有胜金、嫩桑、华英、远合、先春、仙苓诸名品。明清代绩溪“芽茶”为贡品,乾嘉年间,“障茶”、“金山茗雾”跻身徽绿极品,饮誉沪、汉、杭。道咸年间,“金山时雨”盛销辽、津、胶、济等处,为东北人士嗜饮。

徽州水系主要流向新安江和长江,境内水网密布,水资源丰富。徽州的河流小、河床窄、流速快、弯道多、流量变化大,水位暴涨暴落,但皆可放木排,也可行驶小舟,是徽州人走向外界的通道,是徽州山珍输出和外界粮食输入的通道,可以说这是徽州人的生命线。

徽州“山限壤隔,民不染他俗”,独特的地理环境,一如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人家”。徽州山民“依阻山险,不纳王租”,有山高皇帝远之感觉。正因如此,从东汉未年至唐宋时期,中原许多士民,或避战乱、或躲祸患,纷纷南下徽州,并将此作为生存的宝地,安家定居,繁衍子孙,亦有来此为官,来此游玩者,因慕其山清水秀落户谋生。历史上有三次大的迁徙,两晋的“永嘉之乱”,唐末的“黄巢起义”,两宋之际的“靖康之乱”,徽州人口不断增加。据《绩溪县志》记载:绩溪从南北朝梁大同六年(535)置良安县时起,到清道光三十年(1850)时,全县人口增至22万人,人口增加4倍多。人口持续不断增长,人均耕地却在不断减少。这一“增”一“减”使得绩溪县民面临生存的巨大压力。

面对这一生存困境,绩溪人应对挑战的办法,就是在农耕之外,从事其他行业,一是手工业,二是商业。绩溪有句民谚:卖田卖地,卖不掉手艺。唐宋间,绩溪制瓷手工业相当发达,从已发现的霞间、仁里、湖里等十余处窑址来看,当时绩溪的制瓷业已相当发达了。正是这种手工业的产生和发展,使绩溪诞生了澄心堂纸,天目瓷、徽墨、丝绸等手工业品,绩溪成了徽墨之乡、徽菜之乡、丝绸之乡。绩溪和古徽州他县这种商业的产生和发展,终于催生绵延千年、称雄400载的徽商,使中华大地出现了“无徽不成绩,无绩不成街”的奇迹。

第二节风气渐成习

徽州至今还在流传着的一首歌谣:“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这首充满强烈的衰怨之情的歌谣,道出了徽州人的一种习俗。也就是说,在徽州十三四岁的少年,就会被“狠心”父母“往外一丢”。丢在外面干什么?丢出去当学徒,学做生意。

经商是绩溪和徽州人的习俗。“以贾为生意,不贾则无望”。清康熙《徽州府志》说:“徽之大抵居十之五,民鲜田畴,以货殖为恒产。”明代大文豪王世贞在《赠程君五十序》中说:“大抵徽俗,人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其实则十一在内,十九在外。”金声说,徽州“民皆无田,而业贾遍天下”。顾炎武也说,徽人“中家而下,皆无田业,徽人多商贾,盖其势然也。”业商蔚然成风。

“丈夫去四方,不辞万里游。新安多游子,尽是逐蝇头。风气渐成习,持筹遍九州”。经商作为一种传统习俗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是漫长岁月的变迁而逐渐形成的。徽州经商传统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公元三世纪的东晋时期。《晋书》卷28《五行中》有这样一段记载:“海西公时,瘐唏(即司马唏)四五年中,……燕兮辄令倡妓作新安人歌舞离别之辞,其声悲切”。《知新录》作者许承尧将离别之辞与商人联系起来,断言:“徽俗好离家,动辄数十年不归。……则知此风自晋已然。盖新安居万山之中,土少人稠,非经营四方,绝无治生之策。”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的《琵琶行》中写道:“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诗中的“浮梁”就是今天的江西的景德镇,与徽州紧邻,由于当时交通不便,徽州的茶叶要运到江西的浮梁县进行交易。可见从唐代起,浮梁就是国内重要的茶叶集散地,也是徽商外出的重要通道。

历史上三次北方人口的大迁徙,除带来徽州人口结构变化和人口总量的增加,也带来了中原地区先进文化和先进的生产技术,打破了古徽州土著山越人的封闭,冲击了徽州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渗进了先进的商品经济意识,逐渐孕育出经商的习俗。历史上三次动乱,特别是南宋定都临安(今杭州),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之南移,促使长江中下游经济、社会得到繁荣,到处充满着商机,这为紧邻的徽州提供了便利,吸引了更多的徽州人走出大山,走向商业,走向全国。

绩溪蕴藏着丰富的山珍,为经商提供了充足的货源。他们把木材扎成排,沿着奔流不息的新安江直下江浙、沪杭。茶叶是主要经营商品,早在唐宋,徽茶即享盛名。绩溪上庄胡适家族、汪立政家族、龙川胡沇源家族都是经营茶叶世家。澄心堂纸、汪伯元笔、徽墨、龙尾歙砚,从唐宋开始就成天下文人墨客争欲得之的“文房四宝”。绩溪商人往返徽杭、江浙,不仅把徽州丰富的土特产品远销外地,而且从外地输入本地需要的物品如盐、粮、布,贸通有无,货畅其流,经商之风便日渐浓郁,胡适先生在《自述》中写道:“因为山地十分贫瘠,所在徽州耕地甚少。全年的农产品只能供当地大致三个月的粮食。不足的粮食,就只有外地购买补充了。所以我们徽州的山地居民,在此情况下,为了生存,就只有脱离农村,到城市里去经商。因而,绩溪和徽州商人几千年来,我们徽州人就注定地成为生意人了。”千百年来积累的经商习俗,是徽商形成的最大的“人和”。

第三节时势造徽商

早在晋时,徽州就已有经商的习俗,唐宋时代,徽州经商之风更甚,南宋开始出现拥有巨资的徽商。但迄至宋元之际,还是散兵游勇式居多,具有单个松散型特点,没有形成“商帮”。一个商帮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一批手握大量资本的巨商,作为中坚。二是出于经营和竞争的需要形成以地域为纽带的联合。而徽商真正作为一个商帮的形成是在明代尤其是在明代中叶。

中国经济和文化在宋代曾达到相当高的水平,经过元代之后在明代又迎来一个经济高潮。明朝朱元璋定都南京,到永乐皇帝朱棣迁都北京,仍定南京为陪都。四方商贾在此云集,商品货物堆积如山,街头巷尾人群熙攘。到成化弘治两位皇帝时,南京更呈现一派“五方辐辏,万国灌输”的景象,南北商贾争着来此贸易。国家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勃蓬发展,明代的农业生产工具已经达到传统农业下的完备。人力犁、风力水车得到广泛运用,龙骨车得到改善,并使用畜力,农业的耕作方式得到改进,农业的发展为工商业提供物质基础。明朝中叶以后,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封建国家的赋役制度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自金银花的征收到一条鞭法的推行,赋税折征货币的部分日益增加,以致占有赋税总额的绝大部分。这一变化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反映,又是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绩溪县志》记载,明初赋制以当出产品为主,亦可银钱代输,到洪武二十四年(1391)官民田土粮赋就基本上以钱银交纳了。

明初政府为了北方边防,动用浩大人力物力修筑长城,东起山海关,西到嘉峪关,绵延万余里。又在边关设置重兵防守,先后设立辽东、宣府、蓟州、大同、山西、延绥、宁夏、固原、甘肃等九个边防重镇,驻军八十余万。为了解决军需问题,洪武三年(1371年)实行“开中制”。即利用自己手中的食盐专卖权,吸引广大商人运粮到边境。其具体执行办法为,商人首先按照官方要求将粮食运至指定的地方换取盐引(明代由官府发给盐商支取食盐的凭证),然后拿盐引到指定的盐场支取食盐,最后到相关的地方去销售。在封建时代食盐经营一直是政府的特权,因为盐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所以经营起来风险小,利润高,是一桩只赚不赔的买卖。“开中法”的实施,对山西、陕西商人有利,他们离边境距离很近,贩运粮食成本低,为晋商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契机。而对徽商来说,路途遥远,不仅成本高,而且跋涉艰难,非常辛苦。明代嘉靖年间刊刻的《新安名族志》,其中就记载了一些徽州人因“输粟赈边”而致富,甚至被授予官衔。到明弘治五年(1492)实行开中折色制,规定盐商可以以纳银向相关机构领取盐引,而不必再开中纳粮。“折色开中”对徽州商人则非常有利,只要缴纳银子,就可以领取盐引,免受长途贩运之苦。朝廷在扬州和杭州分别设立两淮盐运司,两浙盐运司,它们离徽州都很近。伴随着“开中法”的改革,明政府还实行“纲运制”。将原先分散的盐商编成商纲,在淮南,盐院编了10纲,每年有1纲使用旧的盐引,9纲使用新的盐引,这样就逐步消化了积累下来的旧盐引。实行“纲运制”后,食盐由个体商人经销变为了群体销售,徽州商人本来就重视乡谊和宗族关系,他们结成商帮,承纲运盐。明政府实行的折色制改革是以盐商为代表的徽商开始真正走向历史的舞台的“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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