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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中华民国承认蒙古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出版官方地图

(2010-05-15 16:05:29) 下一个

1946——1953年间中华民国政府出版的官方地图,用国界来标示外蒙古和内地的边界,同时,外蒙古区域处盖章,文字为“经蒙古人民公投,我政府已通知库伦政府同意其独立,详确边界有待勘定”

1946年中华民国发表的宣布承认蒙古公投合法的政府公告。

  (中央社重庆五日电)国府于一月五日发表承认外蒙独立之公告如下:外蒙古人民于民国卅四年十月廿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投票事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会最高委员会之审议,法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除由行政院转饬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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