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精英谱

南方的才子北方将,陕西土地埋皇上。在华夏民族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在这块浩渺烟云的水土上,曾经风生水起、波澜壮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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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1968陕西省武斗略述

(2009-12-31 01:37:50) 下一个


1966 年,文革爆发的那一年,我正上小学二年级。

小时候的记忆真好,那时发生过的很多事情多年后依然记忆犹新,有些场景至今历历在目。从红卫兵的抄家、大串联,到夺权、武斗、大联合最后成立革命委员会,文革期间的重大事件我都有一定的印象记忆。“八五静坐”、“九二武斗”,都是西安文革期间的重大事件;交大的学生领袖李世英、工总司的司令马希圣也成为当时赫赫有名的风云人物。

那时很小,其实对很多都不懂,只是听院里的大人们在谈论,有时是激烈的辩论。

那时所有的人都分成了两派,交大和工总为一派,西军电和工联是另一派。除了那时的地富反坏右和他们的“狗崽子”以外,所有的人都站队划线,成为势不两立的两大阵营。那时经常的开誓师大会,游行更是家常便饭。有一次我们小学的老师们带领我们准备去参加一个工联派的游行,在列队训练时因为我当时个子小,当时方阵多人了,老师就把我和另外两个学生撤下来,并且让我们可以提前回家。回到院子,有邻居大人问我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我说,老师让我们参加工联的游行,我跑回来了。我们院的大人基本上都是工总这一派的,当时院里的大人把我那个夸,我很得意。

到了 1967 年的夏天,暑假放完, 9 月份按理该开学了,可是当时西安形势大乱,很快就发生了著名的“九二武斗”事件,人心惶惶。我记得应该就是在 9 月初,我的一个叔叔从宁夏来到西安,准备回老家。我的母亲就让我叔叔带我回老家避难。临走那天,市区交通大乱,我们步行前往长途汽车站。在解放路和西五路口,我清楚地看到几十辆卡车游行而过,车上全是头戴柳条帽、手持各种武器棍棒的工人,高喊着各种口号,记忆中喊的最多的口号是“文攻武卫”、“讨还血债”之类。我的内心里充满了恐惧。

我在农村老家呆了三个月,回到西安时黯然已经成了一个乡下孩子,满口当地土语。

不久前我在网上忽然淘到下面这篇文章,全面记述了文革期间西安乃至陕西的武斗事件,我方得以了解西安武斗事情的全部概貌。所以转载于后,供有兴趣的人们参考。

很多的中国人都是很激情的,可是这种激情有时缺乏理智。很有意思的是,文革期间的群众两派,他们所打的旗号却都是“忠于毛主席”。在一个共同的旗帜下,却又大打出手、兵戎相见,真是我中华民族的一大悲剧,但愿我们中国今后再不要发生这样的蠢事。

[转载]

1967-1968陕西省武斗略述

一 夺权
  
    19671月,文化大革命局势发生巨大变化,由于当年第一天《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共同发表题为《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元旦社论,这是中 共中央两大家主要报纸刊物首次联合发表社论,所以格外引人注目,在社论内中也发出了非比寻常的信号:一九六七年,将是全国全面开展阶级斗争的一年。一九 六七年,将是无产阶级联合其他革命群众,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社会上的牛鬼蛇神,展开总攻击的一年。一九六七年,将是更加深入的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清除它的影响的一年。一九六七年,将是一斗、二批、三改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广大的工人、农民起来了。他们冲破各种阻力,建立了自己的革命组织,投入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1]

  自19671月开始,陕西省的文化大革命进入了造反派夺权阶段。1月,上海发生了一月夺权风暴,受到这一事件的影响,陕西也很快掀起了造反派组织向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各行业夺权的风暴。196711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 于反对经济主义的通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腐蚀群众组织的通知》,次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发表编辑部文章《反对经济主义,粉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新反扑》。

    123日西安地区大专院校造反派组织统一指挥部召开夺权会议,以走资派刮经济主义妖风、压制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为理由,确 定由陕西师范大学、陕西工业大学、西安石油学院、西安外语学院等单位造反派组织和西安地区红卫兵造反司令部夺中共中央西北局的权;由西安交通大学、西 安冶金建筑学院的造反组织和西安地区炮打司令部战斗队等造反派组织夺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委员会的权;由西安矿业学院、西安工业学院、陕西财经学院的造反派组织夺中共西安市委和西安市人民委员会的权;由西北电讯工程学院、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等院校的造反派组织夺取省公安厅和西安市公安局的权。以后 又吸收西安地区工人造反联合会西安地区农民造反总会等造反组织参加,组成各级接管小组,接管了西北局、省委、省人委、省公安厅和西安市委、市人 委的权。116日,陕西省委办公厅被宣布夺权,17日陕西省委宣传部被宣布夺权。19日陕西省委组织部被宣布夺权,25日,陕西省委机关革命烈火战斗 队”“西安地区炮打司令部战斗队”“红卫兵革命造反司令部105游击队组成夺权小组,并宣布夺了陕西省委书记处的领导权。他们夺权后,责令省委第一书记霍士廉、第二书记李瑞山、书记处书记章泽、肖纯等彻底交代问题,揭发刘(少奇)、邓(小平)和西北局、陕西省委的问题。126日夺权小组正式对外办 公,30日向各地、市县委、直属各党委、党组发出通知,宣布今后陕西省委的一切权利归夺权小组行施。”[2]

    与此同时,各地、市、县委以及各地专员公 署,市、县人委也相继被夺权。由此从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刘澜涛,到全省各地各单位的负责人相继靠边站,并被批斗、毒打、关押,市委书记、市长徐 步、市委委员、副市长张少康、省人委委员、西安市副市长海涛等部分干部被批斗后自杀。各级党政大权被造反派组织篡夺,各级政工组织陷于瘫痪。

    西安地区各造反组织在夺权中,都标榜自己最忠心、最革命、最正确,都想掌握更大的权利。于是观点相异,严重对立,并逐渐分化组合从而使得各派组织之间的斗争急速加剧。

    西安地区的造反派首先分裂成势不两立的两大派组织。东派以西安交通大学的造反组织交大文革总会西安地区革命工人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为首,包括以后相继成立的文总司财总司机关总司公安总司农总司”“中革会等;西派以西北电讯工程学院文化大革命临时委员会、西北工业大学西工大文革委员会的造反组织和西安地区工矿企业联合会(简称工联)为首,包括以后相继成立的农总会机关总指红卫兵司令部农民造反总 部文总指财总指等。在工联头目张培信、孙福临和工总司头头目马希圣、李世英等人的指挥下,两派组织通过串联,向全省发展,进而在全 省范围内形成了两大派别,相互之间的斗争由辩论发展到武斗。

    1967128日,国营庆华电器制造厂两派造反派组织为实现各派独立夺本厂党政大权的目的而发生武斗事件,这是西安地区最早的一次武斗事件[3]。西安交通大学造反派组织派人非法进入位于沣峪口的西安市战备档案库,抢走部分档案材料。与此同时,他们又抢走了西北局的部分档案材料,造成严重泄密。210日,西北光学仪器厂两派造反派组织为夺取该厂党政大权而发生武斗,一派组织调动西安东郊韩森寨地区工厂1000多人前去参加武斗,这一事件就是当时有名的.一零事件213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北京接见西安地区造反派组织西安地区红 卫兵造反司令部、西安地区大中院校造反派统一指挥部的代表时指出:打、砸、抢的口号是错误的。”216日,周恩来对解决西安地区造反派内部分歧提出两点意见:1)在未解决问题以前,停止辩论,停止一切攻击,宣传车不要上街。(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冲击国防工厂。”[4]在夺权和派性斗争的影响 下,全省许多地方的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已无法维持。
  

二 军管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持秩序,1967221日,陕西省军区奉命对陕西日报社进行军事管制。196733日,经兰州军区党委批准,由陕西省军区、兰州军区空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一军共同组成西安地区驻军支援左派统一指挥部,由时任21军军长胡炜、陕西省军区司令员黄经耀、兰州军区空军司令员杨焕民任指挥,袁克服(陕西省军区政委)、孙光(陕西省军区副司令员)、刘建功(21军政委)、方升普(兰州军区空军副司令员)等为成员。39日,经兰州军区党委批准,西安地区驻军支援左派统一指挥部改名为西安驻军支援无产阶级革命派统一指挥部,并增补王明坤(陕西省军区副司令员)、徐立树 (陕西省军区副司令员)、苏锦章(陕西省军区副司令员、21军副军长)、刘江亭(21军副军长)、白辛夫(总后勤部驻西安办事处主任)等为指挥部成员。3 7日,陕西省军区对西安铁路局实行军事管制。39日,又对省广播事业管理局、省电台、市电台、西安电视台、西安晚报社、东方红广播站实行军事管制。并奉命陆续对省公安厅、省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实行军事管制。

    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一军派出57名干部和一个连队分别进驻省、市委机关及省、市各工业厅局等 21个部门,并决定由21军副军长苏锦章、参谋长马友里、西安军分区司令员刘文华等人和主管工业的省委书记处书记肖纯、副省长惠世恭、西安市委书记处书记薛焰、颜志敏及三名副市长,分别成立了省、市工业领导小组,至315日,陕西省全省实行军事管制的单位共89个,其中仓库45个,劳改(场、所)22 个,银行10个,报社、电台8个及铁路、公安、邮电、煤炭等单位。不久又成立了陕西省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下设农林、财贸、工交、文卫等四个办 公室。38日,由陕西省军区、21军、兰州军区空军、总后勤部驻西安办事处联合组成西安大专院校革命师生训练指挥部,由21军副军长刘江亭、陕西省军区副参谋长王辉、兰州军区空军训练部副部长储孔玉、总后勤部驻西安办事处副主任陈乙斋、63师政委魏宏武、21军炮兵副主任施夫俊等组成领导小组,刘江 亭任组长,王辉、储孔玉、陈乙斋任副组长。315日至18日,西安驻军支援无产阶级革命派统一指挥部共抽调省军区、兰州军区、兰州军区空军、21军 等单位的干部、战士2059名,进入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电讯工程学院、西安冶金学院四所院校开展军训。这些组织措施在维持社会秩序、生产秩 序和工作秩序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5]

    423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办事组421日编印的《快报》第1940号刊载的《陕西驻军负责同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的报告中批示建议将此件印发军委扩大会各同志。军队这样做是很正确的。希望全军都采取此种做法。”[6]
  

三 从冲击到武斗
  
  但是,在当时极左思潮的影响下,支左部队在一定程度下受到了部分造反组织的冲击。1967416日,西安驻军支援无产阶级革命派统一指挥部确定, 西安的军事院校不介入西安东、西两派造反派组织的活动。417日,西安地区军事院校造反派组织联络站召开大会,喊出了打倒拿枪的刘邓”“揪出刘邓在军 队里的代理人等口号。722日,江青在接见河南省造反派代表团时说:我们不能太天真烂漫。当挑起武斗的一小撮人,他们拿起武器打你们的时候,革命群 众可以拿起武器自卫。在双方达成停止武斗的协议以后,他们仍然不把武器收起来的话,你们自卫的武器就不能放下!我记得好像就是河南的一个革命组织提出了这 样的口号,叫作文攻武卫。这个口号是对的。我们坚持毛主席提出的文斗,坚决反对武斗,这是第一条。……但是还有第二条,不能天真烂漫。当他们不放下武器,拿着枪支、长矛、大刀对着你们,你们就放下武器,这是不对的,你们要吃亏的……”

    727日至28日,造反派组织西安地区工矿企业联合会(简称工 联)所属的数千人到省军区静坐,并贴出了揪军内一小撮混蛋等大字标语。85日至917日,西安交通大学文革总会以对支左委员会的支左工作不满 为由,煽动组织以东派群众为主的799个单位、9.8万人在建国路静坐,历时42天。静坐期间,他们发表造反声明,并成立了八五造反指挥部,以西安地区革命工人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领袖马希圣为司令、西安交通大学红卫兵领袖、文革总会主任李世英为政委,冲击省支左委员会办公楼和21军军 部,时称八五静坐

    830日凌晨1时,自湖南来陕西串联的5名红卫兵和西安工总司工人乘西安交大汽车,携带武器去西安秦川机械厂预谋抢枪,行至韩森寨地区时被对方发现并引发冲突,车上开枪并投掷手榴弹,打死2人,伤9人,造成了西安地区第一次开枪武斗的事件。831日关中供电局和胡家庙地区发 生武斗后,东派头头马希圣等人经过策划,由刘安全率领大批武斗人员乘40辆卡车开往五四四厂,为同派解围。西拍头头张培信等人经过策划,调集数千名武斗人员,开赴庆安公司,对东派武斗人员实行包围,91日至92日,以工总司为主的东派和以工联为主的西派两大造反组织先后在西安胡家庙地区、未央路地区进行大规模武斗,双方动用了大量汽车、消防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及步枪、机枪等作战武器和电台。这场武斗导致56人死亡、290余人受伤[7],并 造成这一地区交通中断,机关厂矿停工停产。西安筑路机械厂、机械化公司、西北金属结构厂、国营五四四厂、陕西制药厂、庆安公司等单位的厂房、设备及一些技术要害部门遭到严重破坏。这一武斗事件就是当时震惊全国的西安九.二武斗事件92日上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下达指示,武斗逐渐平息。

    在此同时,类似的武斗事件在全省相继发生,从而引发陕西省各地区武斗的浪潮。

    1967828日,宝鸡、陇县两派造反组织县总部县红联在陇县发生武斗,双方死亡14人,伤300人,残100多人。

    1967831日至19685月的安康县两大派造反组织连续发动的大规模武斗,武斗中造成了734人死亡,烧毁大街小巷11条,炸毁防洪堤8357立方米,安康市内水塔被毁,档案大楼被焚,53所机关、学校成为废墟,3800多间房屋化为灰烬。

    196793日,西安工总司工联等造反派组织分别抢夺了驻西安某部队4个连队和郊区武装部、郊区公安分局军管会的枪支弹药。

    196794日,兴平联总所属农民造反司令部冲击三零二国防仓库并抢夺枪支。

    19671014日在陕西省铜川市发生的大规模武斗。

    196818日,陕西省泾阳县两大造反派组织在三原、高陵等地造反派组织的支持下,相继抢夺了五零二部分弹药武器。

    1968430日,汉中地区的两派造反组织动用步枪、冲锋枪、机枪进行大规模武斗,截止5月中旬,共计死亡150余人,炸毁当地电影院、电机厂,并造成交通中断,面粉厂、米厂停产。

    196862日,勉县一派造反组织武装冲击三机部勉县档案馆,造成警卫战士死亡9人中伤4人,档案资料落被炸毁一般,绝密资料暴露在外的严重事件。

    196862日,三原县发生武斗,一派造反派组织联指放火烧毁法院审判大厅、公安局档案库等房屋280多间。

    196865日至910日,陕西省佳县红工机东方红两派造反组织发生持续98天的武斗,死亡60多人。。

    196865日至910日,陕西省佳县红工机东方红两派造反组织发生持续98天的武斗,死亡60多人。。

    196868日,陕西三原县两派造反组织总指“00”在库区武斗,使国家战备松香库被烧毁,大火从上午640分直烧到下午18时,共烧毁松香90多万斤,并烧毁了县医院、天主教、三座仓库和部分宿舍。

    1968719日,西安市白家口地区发生大规模武斗,参加武斗的双方造反派组织共计死亡21人。
  
  
.”“.二四布告与武斗的终结
  
  针对各地武斗不断升级的严重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颁发了专门《六.六通令》。《通令》要求对抢夺、窃取和破坏国家档案; 侵占、砸抢和破坏国家财产;肆意挑起武斗,到处打、砸、抢抄、抓的肇事者和背后挑动者必须严加处理。711日,陕西省军区、驻陕部队发出《关于贯彻.六通令,立即停止武斗的公开信》。

    19679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不准抢夺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和各种军用物资的命令》,即《九五命令》。此后,陕西地区立即掀起贯彻《九五命令》的热潮,并于1013日由陕西省军区、驻陕部队支左委员会召集西安地区造反派 两派组织代表,就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央《九五命令》,彻底收缴各造反组织、武斗人员的武器问题进行协商。最终达成协议。

    196873日,中共中央、国务 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布《布告》,即.三布告,《布告》针对近两个月来广西桂林、柳州、南宁等地连续发生的一系列武斗事件,要求立即停止武斗,对于确有证据的杀人放火、破坏交通运输、冲击监狱、盗窃国家机密、私设电台等现行反革命分子,必须依法严惩。715日,陕西省革命委员作出《关于坚 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73日布告的决定》。《决定》指出《七.三布告》不仅适用与广西,也完全适用与陕西。各级革 命委员会要召开大会、小会进行宣传动员,利用一切宣传机器,广泛宣传,大造舆论,造成强大的政治攻势,刮起十二级台风,带领群众,向无产阶级的敌人发起猛攻。这一《决定》实际已经以行政的宣传口径和方式,宣布武斗组织成为了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敌人

    7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 央文革小组特别针对陕西省发生的武斗不断升级,一些地方连续发生抢劫银行、仓库、商店,烧毁和炸毁国家仓库、公共建筑和人民房屋,抢劫车船,中断交通、邮电,私设电台,冲击人民解放军机关、部队,抢夺人民解放军的武器装备,杀伤解放军战士等一系列严重事件,颁布了《七.二四布告》,布告重申:(一)任何 群众组织团体和个人,都必须坚决、彻底、认真地执行《七.三布告》,不得违抗。(二)立即停止武斗,解散一切专业武斗队,拆除工事、据点、关卡。(三)抢去的现金、物资、必须迅速交会。(四)中断的车船、交通、邮电,必须立即恢复。(五)巧去的饿人民解放军的武器装备,必须立即交回。(六)对于确有证据的 杀人放火,抢劫、破坏国家财产,中断交通通讯,私设电台,冲击监狱、劳改农场、私放劳改犯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及幕后操纵者,必须坚决依法惩办” [8]

    82日,陕西省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继续深入学习、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亲自批示的〈七.二四布告〉的通知》。《通知》要求立即无条件停止武 斗,无条件地上缴一切武器,解散一切专业武斗队,拆除武斗工事、据点、关卡;立即恢复交通、邮电;无条件地交回抢去的人民解放军的所有武器装备和国家财产、现金。各单位要迅速动员外地、外单位的人员统统返回原单位87日至16日,《陕西日报》连续发表《做执行.二四布告的模范》、《彻底搞臭 武斗!》等社论。83日,陕西省革命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结束,会议学习讨论了中央发布的.”“.二四布告,陕西省革命委员会主任李 瑞山在大会上作了题为《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二四布告的报告》。会议强调宣传、学习、落实这一文件是当前工作的一切重心,会议并要求,各地对立的群众组织,要立即无条件的达成停止武斗、上缴武器的协议,解散武斗组织及其指挥部,集中封存所有的枪支、弹药,清点造册,准备上缴。86日,西安 警备区发布限期收缴武器的第二号通令,此后又发出关于贯彻第二号通令的通知,通令指出各单位、各造反派组织要迅速主动上缴武器,违期不交者,将以对抗.”“.二四布告、私藏武器论处,这一通令发出后,各单位的造反派组织纷纷上缴武器、解散武斗组织。88日至812日,西安地区工 联工总司工交捍卫军工总革联”“陕红联等工人造反组织分别撤消。截止9月中旬,陕西省共收缴武器7万余件、收缴各种子弹近400万发 和一大批手榴弹、炮弹、炸药和雷管。至9月底,陕西省各地的武斗陆续停止,武斗据点、工事、关卡被拆除,决大多数地区的大宗武器基本收缴完毕,武斗带来的 动乱局面得到控制。
  
  
  资料索引(略)
    
  
  参考书目及资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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