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闻目睹饿死人
(2009-10-22 13: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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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闻目睹饿死人
在中国大陆,六0年以前出生的人对大饥荒饿死人的事实都略知一二,一般都不会否认。至于究竟饿死了多少人,普通百姓是无法统计的,官方也忌讳讨论这件事。我真不知道网友“不长庄稼”有什么依据,一口咬定饿死人是谣言。我家乡是西南某省第二大城市,当时我念初中。有一段时间,在上学路上,三五天就会看到饿死在路边的人。有一次,一个30多岁模样的瘦骨嶙峋男人躺在路边,奄奄一息,我掰了半个馒头塞在他手里。放学路过时,他已经死了,那半个馒头还在手上。高中一年级后,我神经衰弱休学,到农村亲戚家养病,表叔给我讲了那里饿死人的情况。表叔和表叔娘都是党员,表叔娘是生产队长。他们那个生产队三十来户人家,除了他家,还有一个当民兵连长的老表家和一个在县城工作的老表家没有饿死人外,家家都饿死人。他带我看了一座空空的大宅院,是我另一个表叔家,一家九口,只活下一个十岁的小男孩。想起这些耳闻目睹往事,我还心酸。不过,可能有网友又会骂造谣了。如果是无知,情有可原;如果出于维护“伟人”的光辉形象而歪曲事实,那就太可悲了。
下面文章也只反映了某一地区的情况,类似的文章,网上不少,很容易查阅。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不妨试一试。 《人祸》 第九章 饿神州遍野哀鸿 由于囿于吴家花园一隅,彭德怀并不了解全国的形势究竟严重到了什么程度。实际情形不是他设想的千万人挨饿、饿死一些人,而是几亿人挨饿,饿死了大约两千万人。
一九六八年秋天,笔者被派到安徽省南部的一个部队农场「接受再教育」,在最初的几个月里和几位安徽籍的士兵同居一室。在谈天中,他们分别将自己家中在那场饥馑中遭的灾难告诉了笔者。每次谈话当夜,笔者都根据回忆作了记录,连续记了数日。为使后人对中国历史上这惨绝人寰的一章有贴切的认识,现摘录如下。
士兵甲:「五九年十一月左右,公社食堂开始没粮了。干部挨家挨户搜查,翻出的粮食统统集中到食堂。不劳动的不得去食堂打饭。我父亲是干部(一九六八年时任大队党支部书记,当时职务不明)。我有四个妹妹,父亲不太重视,七岁和四岁的两个妹妹饿死了。死前几天还能走动,只说没劲,后来突然口吐白沫,嘴紧闭,死了。我哥哥曾经饿得口吐白沫昏过去,抬到食堂,用筷子撬开嘴,灌米汤,才得救。」
「一个冬天只吃菜叶和树根。我当时十一岁,常常出去偷点东西吃,才没有饿死。」
「偷东西的,抓到就打。村里有一个小姑娘偷东西吃,被干部把手指尖打烂了。当时,劳动的每天补助二两米稀饭。有一个连长——生产队长叫连长,大队长叫营长——的弟弟,一天没干活,去食堂打饭,被哥哥看见,揍了一顿。当时的人都野了,还有打母亲的。」
「生产队里死的人数目属于中等,村子里原来有七十多人,过了大半年,只剩四十几了。但现在又有八十多了,比困难前还多。」(中国大陆通常将一九六○至六二年称为「困难时期」或「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作者注)
「我们小学是五九年十一月散伙的,第二年收上麦子后又复学,同学死了三分之一。这可不是说假的!」
「六○年的春天前、麦收前大量饿死人。麦收以后,干部把粮食集中到食堂,社员不干,偷,拼命吃,因为万一被干部发觉,吃不成。吃完了,饿了两个月,赶上收稻子,社员炒稻子吃,还不敢弄出香味,否则干部要发现....」
「我们父母没饿死,我才能当兵。有的父亲或母亲饿死的,即使是贫下中农孩子也不能当兵,怕有仇。」
士兵乙:「困难时,我家里饿死两个——妹妹、伯父。家里原来有四个人,还有母亲。只有我一个人吃商品粮(非农业人口由国家配给口粮,称为「商品粮」——作者注),一个月二十五斤半,其他人一天不足一两。」
「妹妹饿死后,我本来从来没有偷过东西,鼓起勇气去偷,可是没有经验,被抓住了,还丢了一只帽子。」 「有的人开始挖螺蛳吃,丢壳。后来没有吃的,又把壳找来,磨成粉未吃掉。」 「有的人饿得无力,担水担不动,喝下雨屋檐漏下的水,有毒的。」 「我们当时宁肯饿死也不讨饭。有的地方就出去讨饭。」
(笔者问他:「当时怎么想的呢?」)「恨干部,但不敢讲,干部要吊人的。」
(「有没有人认为是共产党不好?」)「也有一些。他们不知道这是坏干部搞的,这次搞文化革命才清楚了。」
丙:「我们家乡是旱地,可以种青菜、萝卜。没有粮食,拿萝卜当饭,所以饿死的人比较少。」
「那时钱多得很,萝卜卖五毛钱一斤。那时我们还只有十几岁,袋袋里也总有几十块钱(相当于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作者注)。挑一担萝卜出去卖,几十块就到手了。」 (「怎么花呢?」)「也买不到什么,随便就花了。那时大米三块钱一斤(官价一毛左右),大人有钱就买米,我们就乱花。」
「其实那两年打的粮食比现在还多,双季稻,每季都有四、五百斤(指亩产)。干部上报几千斤,都交给国家了。老百姓家里是空的。国家粮仓里有的是。」
(「怎么不去偷?」)「那怎么敢?那时候老实。干部要打的。」
笔者没有向他提出当官的为何不开仓放粮这个他无法回答的问题,但却知道离他家乡不远处有个和县,一个小有名气的地方。西楚霸王项羽在那里自杀,遗下一处霸王庙。该县还有一处「陋室」,唐朝名诗人刘禹锡曾在那里写下「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的名篇。当时刘任和州剌史,相当于今天一个地委书记。他上任第一年,便遇上旱灾,于是即向朝延奏明灾情,请求开仓放粮,赈济饥民,同时又组织百姓疏通水道,补苗追种。由于忙于公务致使自己的居处杂草丛生,他感触万端,遂写下了那篇流传千载的《陋室铭》。
自古以来,向朝廷及时报告灾情,吁请赈粮是地方官的一大职责,中共不少干部也是这样做的。如作家赵树理当时兼任山西阳城县委书记,他请求上级拨来一批粮食,救活了不少农民。文革中赵被整死之前,有人到阳城搜集赵的「罪行」,很多人说「要不是赵树理,我们早饿死了」,拒不与来人合作。但是,在饥馑来临之前,毛泽东的「反右倾」运动早已将体察民情、敢讲真话的干部清洗了一大批,剩下的赵树理们不过是漏网之鱼,在两千名县委书记中是少数,这样国库有粮而农民饿死的惨事便不可避免了。
地方上饿死人本与军队无关,但由于「反右倾」搞得高级将领们人人自危,也不敢说实话。有一个省的军区司令员一九六○年八月到省内一个县里去检查工作,了解到该县饿死了三万多人,但他回到省里却不说。有人问随该司令去那里的一位处长为何不反映情况,那位处长答道:「首长不敢反映,我也不反映。」(注1:见《罗荣桓元帅》第九三连不必对地方上死人负责的高级军官尚且怕说了实话而蒙上「攻击三面红旗」的罪名,地方官们哪里还敢奏报实情!一个县里饿死三万多人而不报告,中国历史上也是罕见的。 一九七○年,一位安徽籍的知识份子、共产党员,对他家乡巢县的情形作了如下的回忆: 「五九年秋天开始挨饿时,我祖父就拒绝吃东西了,让他吃他就发脾气。可他还要打猪草,喂一口猪。慢慢地不行了,躺在床上死了。七十三岁,本来身体好好的。有一口棺材,埋了。祖母要带两岁的小弟弟,吃一点,但也不怎么吃。不行了,忽然想吃东西了。家里只剩一只老母鸡,她一下子全吃光,到夜里静静地死去了。死了,放在门板上,队长抬出去,扔在山沟里了事。」
「我们有个亲戚是县委书记。他把我母亲弄到县里工作,但她也只能偶然给家里捎一点猪糠、豆腐渣。父亲浑身肿得不像样子,进了大队的『浮肿疗养院』,才得以活命。」 「我十四岁的妹妹自己劳动,顾不了别人。九岁、七岁的弟弟顾自己还顾不过来,两岁的小弟弟就无人管了。饿了,自己到咸菜缸里掏一根咸菜吃。不久双目失明,就更没有办法了,终于死了。」
「当时我在县城中学读高中,学校里有吃的:有的家长饿得不行,想找在校的子女讨点吃的,学校一既拒之门外。会客必须在校门外,严禁带吃食外出。那时我天天夜里失眠,担心家里再死人。奇怪,弟弟死时,我反而感情麻木了。」
「一次我从县城回家,一路上就看到路边上倒著好几个死人,不少人是外出找活路的时候死在路上的。」 「到处都是破墙坍壁,有的人家死绝了。一般人家,出门不几步,草就长到一人高,野兔子也跑到村里来。」
「不少人是打死的。人吃不饱,冬天还要修水利。偷懒的要打,小队长就拿杆子打,有的打倒了就再也起不来了。」
「偷东西的更是狠打。有一天,一个社员到食堂里偷了四五斤连糠带米的粮食,第二天早上查出来了,要吊起来打。他母亲揽下罪名说是自己偷的,结果把她吊起来打死了。这个社员一家九口人,那一年饿死只剩下他一个了。他现在结了婚,有三个孩子,每到过年过节都要痛哭一场。文化革命开始,社员把那个打死人的队长捆起来游行,嘴里衔块死人骨头——当时饿死的人或者打死的人的骨头。因为当时都没有埋,骨头都丢在那里。倒也没有打他,但游到各处,有的农民用粪勺舀尿泼在他脸上。」
「当时干部宁可让你饿死在家中,也不准外出逃荒。公共汽车站、火车站都要公社证明,才能买到票。有个村子有户三兄弟,其中一个拿著一张白纸在公社办公室外面转,等管章子的人出去时,溜进去在纸上盖个印就跑。然后写上几个字,算是搞到了证明。他流落到江西一处山沟里,给人打短工谋生。几年后带著老婆孩子回来,发现两位兄弟早已饿死了。」
「我们村里食堂的灶头常有外村步行逃荒路过的人歇宿、取暖。第二天早上往往发现人倒在那里再也不动了。」
读到这里,人们都会问:安徽究竟死了多少人?
没有准确的数字,都说「安徽人死多了」。一九六二年初李葆华接替下台的曾希圣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据说李向中央报告「非正常死亡人数为二百万人(当时一律将饿死称为「非正常死亡」)。笔者在安徽生活了一年半,深信这个数字不是捏造的。现以安徽东南部的滁县地区为例予以说明。
「一九六○年,虽然风调雨顺,一派好年景,由于生产力受到严重摧残,田园荒芜,大批人口外逃死亡,据定(远)、凤(阳)、嘉(山)三县一九六一年的统计,共少了四十多万人。」凤阳县小岗村、「全村三十四户,一百七十五口人,逃的逃,亡的亡,剩下十户,三十九人。」(注2:安徽作家张万舒著《故乡人民的笑声》第二十九、五十七页。)滁县地区北靠淮河,南近长江,东临南京,津浦、淮南两条铁路贯穿,交通方便,外逃人数比较高,但由于当局不准外出逃荒,所以能设法外逃的不应超过人口减少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再考虑到外逃者有的在六一年已经回家,所以那三个县在六○年减少的人数大约是五十多万人。即使只有百分之二十死亡,也应在十万以上,平均每县三万馀人。
据一位进过安徽省劳改营的人说:一九六二年初,凤阳县还要修水库。没有劳力,便把他所在的一支二百馀人的犯人队伍派到该县的大小徐村。当时,那原有一百多户的村子只剩下了两户人家,共三个成人。那二百多犯人便分住在一百多所空房里。后来,村子里的一位中年妇女说出了前年(即六○年)村里发生的事。全村四、五百口、饿死了一半,逃走了一半。村长夫妇藏了一些粮食,没死也没走。她是村长的亲戚,受其照顾,也就活了下来。
那位幸存的妇人所说的饿死一半只能算是大概,平均而言,定、凤、嘉三县一九六一年统计时所减少的那四十几万人中,很可能有三分之一即十五万人饿死了。
滁县地区的自然条件属中等偏上,饿死人的情形与全省其他地区差不多。该地区另有滁县、来安、天长、全椒等县,而整个滁县地区的农村人口不到全省农业人口十分之一。这样,若按人口比例计算,全省饿死的人数当在二百五十万以上。所以说李葆华向中央报告「非正常死亡」二百万的数字应是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