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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剑传略》(42)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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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剑传略》(42) (后记)

三月之后,楚王着人携财物寻上樟山,早人去屋空。殴冶、胜邪、季芊不知去向。时周敬王十七年(前503年)秋。

殴冶于樟山之中所识之楚大夫文种,于楚平王之时,辞官南游,侍卫陈音从之。多年后访得狂士范蠡,二人志同意合,文种便力主入越立业。于是二人于周敬王二十二年(前498年)入越。时越王允常病重,大权集于将军石买。文、范不得重用。次年,允常病逝,勾践即位为越王。

又次年(前496年)五月,吴王阖闾乘越国君王更替之机伐越,勾践使石买抵之。石买使罪人呈三行列于阵前,呼而自刭。吴师观之,无不讶异。石买趁机挥军一击,大败吴师。石买部将灵姑孚以戈击中阖闾足趾,竟溃烂而死。初,公子光使专诸刺王僚,立誓若自贪王位,便是趾伤亦夺了光之性命,今果应验。

夫差即位为吴王,以胜邪、鱼肠二剑随葬阖闾。因胜邪剑柄之上镶有焚白虎所得二珠,那白虎之后裔便寻将来,伏于墓上,数日不去。阖闾墓冢便得名“虎丘”,今为苏州一景。

后秦王一统天下,令人凿开阖闾之墓,欲窃二剑,却只得寒水一池,不复得剑。

越王勾践大胜而归,重赏石买。文种便进谏,言石买刻暴少恩,贪而好权,虽可强一时,久必祸越,勾践不听。二年之后(前494年)勾践听信石买,自以强于吴国甚多,遣石买伐吴于夫椒。石买行于浙江之上,斩杀无罪,欲专威服军中,致士众恐惧,军心动摇。吴军主将伍子胥挥军一击,石买大败。吴军乘势进击,越军败退,勾践始信文种之言,乃令灵姑孚阴携纯钧之剑,斩石买于钱塘江上。吴军进,围勾践会稽山上。勾践不得已,采纳文种、范蠡之言,入吴为奴,卧薪尝胆,以图再起。时周敬王二十七年(前493年)。

三年之后(前490年),勾践归国,重用文种、范蠡。文种侍卫陈音,勾践聘之为弓弩教习。陈音死,越王伤之,葬于国西,号其葬所曰陈音山。

又有女持巨阙剑来,言袁公之徒,今还剑授技。灵姑孚方忆起当日殴冶所托,悉心照应越女,越女剑法自此行于越军。

又二年(前488年),楚昭王病重于军中,天有红云,状如巨鸟,绕日而翔。太史卜曰:“此兆示凶于王,然可移与将相。”将相闻言,各自祷告于神,愿以身代昭王赴凶。昭王曰:“将相,孤之肱股也,今移祸,何忍也,天亦不容我。”于是不听,终卒于军中,年仅三十八岁。

噩耗一下,举楚悲号,万民戴孝。忽有人报与将军子期,于昭王陵园见一独臂客,携二女子及一男一女二童祭昭王,那跪哭女子极似公主季芊。子期急驰至陵,不复见矣。

又五年(前483年),吴王夫差为伯嚭所谗,赐属镂剑(工布剑)与子胥。子胥将死,令舍人抉其双目悬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后越军灭吴,果由此门入。同年,夫差锤杀曾为殴冶子置左臂之术士公孙圣,弃尸胥山之巅,以令豺狼食其肉、野火烧其骨,为公孙圣乘解梦之机谏阻夫差连年兴兵之故。

公孙圣自非常人,临死却笑,说道:“我自知今日直谏必死,此天意也,莫可违避。王弃我深山,若我预言之事果然应验,我灵便不散去,但呼公孙圣之名,我必应之。”

十年之后(前473年),吴遭越国连年攻伐,已行将就木,士卒分散,城门不守。夫差率群臣遁去,至余杭山上。忽忆起公孙圣临死之语,乃望天呼曰:“公孙圣!”山中果应曰:“公孙圣——”三呼三应。吴王乃问:“寡人可返吴乎?”山中寂寂,毫无回应。夫差遂伏剑自刎,属镂(工布)剑为越王勾践所得,于是吴灭。

次年(前472年),越大夫范蠡见勾践可与共患难却不可共安乐,乃辞而去。又修书遗文种说其离去,文种未信其言。

又次年(前471年),勾践果谓文种曰:“子教寡人倾敌取国之策九术,寡人用其三而灭吴。所余者六,子为寡人于地下谋吴之前人。”于是赐属镂之剑,文种遂亦死殴冶子所制剑下。

文种死后整250年(前221年),秦王嬴政一统天下,得龙渊、属镂二剑,独不见重剑泰阿。秦始皇帝极喜属镂,首专设尚方令以守此剑,尚方宝剑一语即由此来。始皇崩后,赵高使人以属镂剑赐公子扶苏。扶苏以此剑自刎后,那尚方令并未持剑回归二世皇帝,属镂剑自此不知所终。

秦王未得那驭民之剑,不谙厚重之道,民怨烽起,短短一十五年,秦便灭亡。那泰阿之剑直至宋朝复又现世,为一代剑圣独孤求败所得,称玄铁重剑。后为杨过熔融改铸成一刀一剑,刀名屠龙,剑称倚天。(哈哈,纯属八卦)

那龙渊剑传至唐初,为唐王李世民获得,因避其父李渊名讳,改称龙泉,并赐名秦溪山殴冶子昔日铸剑之所为龙泉,为当今浙江龙泉市。

巨阙、纯钧二剑后随勾践入葬。湛庐剑相传为南宋名将岳飞所得,岳飞遇害风波亭后,此剑不知去向。

干将、莫邪二剑,本为复仇之剑,后之得者必卷入仇杀,终为人沉入延平(今南平)剑溪(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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