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138)
2013 (57)
2014 (46)
2016 (52)
解雇最好慎行
木愉
解雇是件很痛苦的事,如果是因为经营的原因,解雇是群体性的,那解雇的痛楚会轻一些。最怕的是解雇的对象是一个人,这个时候,被解雇的一方一定痛不欲生,而施行解雇的一方也难以下手。
一个朋友告诉我,他的手下有个人工作不力,而且制造了很多麻烦,招致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不满,而且,他也不喜欢这个手下。这个手下是个白人,大约不把他放在眼里,说话做事一意孤行,对他说话也不客气。大家一商量,决定开除这个雇员。要开除得有充分的理由,他的表现最多是差一点而已,并不构成被解雇的充分条件。管理层跟人力资源部的商议之后,决定给这个人书面警告,其实就是迫使他主动辞职。这个朋友为了这件事焦虑不已。如何开会?如何措辞?如何送交警告?如何应对对方可能的过激反应?千头万绪一起涌上心头,还没有解雇人,倒先把自己给愁坏了。
这个朋友的焦虑实在正常不过。跟对方见面,充当的不是传达福音的使者,而是宣布刺激对方让对方不快的信息,心情紧张是自然的。我给这个朋友出主意,虽然他是这个雇员的直接上司,但一定不要一个人背下黑锅,要把决定说成是一个集体决定。之外,书面警告上的措辞已经很严厉了,见面的时候口气就尽量和缓平静一些,别激怒对方。
在人的一生中,被解雇是一个重大的打击,只有为数不多的人会淡然处之,更多的人则会因此怀疑自己的能力,对人生生出灰暗的情绪。因此,如果出现什么过激的反应,也不是什么出人意表的事。美国出现的枪杀案中,好多都是因为解雇引起的。可见,解雇造成的震荡有多么大。
在历史上,人人有衣穿,人人有饭吃乃是仁人志士的诉求。到了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层次提高了,不再止于吃饱穿暖,但追求低失业率仍旧是社会为之追求的理想目标。是故,解雇并不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有正面意义的方式,而是充满了消极因素并可能带来严重杀伤力的行为。为了人们的福祉,解雇应该是能避免就避免的,不值得提倡和发扬。
可惜的是,解雇这个经济行为正变得越来越司空见惯,而我们所可以做的,只是尽量减少其所带来的严重震荡而已。
兔死狐悲的道理。
雇主可以考虑让大家一起来承受,都降低工作量,从而达到减薪目的。有的人也许承受不起,就另谋高枝。公司就降低成本了。
自己走,当然最好。
英雄所见略同。
最好自己走。。。